标题:伤齿龙:重庆最严水法 或可更具震慑力
1楼:江津之声发布时间:2011-8-17 13:35:22
[size=2][color=black]   重庆有史以来最严厉的水法,近日经市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将从今年10月1日实施。这部新修订的法律全称为《重庆市长江三峡水库库区及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color][/size][url=http://cq.cqnews.net/html/2011-08/17/content_7811471.htm][size=2][color=black]新闻链接[/color][/size][/url][size=2][color=black])[/color][/size][size=2][color=black]    我们为重庆的山水庆幸,为三峡库区庆幸,能够受到史上最严的水法呵护,我们为重庆的百姓庆幸,在最严水法实施后,一种可以想得到的结果或者是,我们的饮用水,或将变得安全无忧,我们的“长江变黄河”趋势,或将变缓并最终有可能再现清波。[/color][/size]
[size=2][color=black]    在绿色、低碳日益叫响的当下,重庆应时势之需,应民生之呼,艰难掘进,将粗线条的水法打磨细化,更具操作,这对于一个渴望积累的西部后进之城,难能可贵。[/color][/size]
[size=2][color=black]    看世界高度环保的国家,无不依赖着针对污染的严刑峻法,拿我们近邻为例,日本因其本身自然环境恶劣,将节能减排治污提到民族生死存亡的高度,多年以来,诸多手段办法可谓做到极致,在客观上甚至已显现“存已美景,移祸他国”的效果,与之相较,中国则做了一些牺牲本国生态,向国外出口不可再生资源的事情。又如新加坡,在供水靠他国的脆弱生态下,建成世界最美的花园城市,苛法之功不可灭。[/color][/size]
[size=2][color=black]    解读重庆最严水法,新闻将“区县长治污不力将下课”,作为“最严厉”的点提取出来做在标题里,这不由得让人心里一咯噔——我们想像中的“最严厉”,肯定是往刑罚去想,而“下课”,足够有那么严厉的震慑力道吗?今天的新闻便有两则“下课”,一是王勇平不当新闻发言人了,一是王春露离开短道速滑队了,前者行政级别不变,后者调任副部长,这“下课”算惩罚还是算奖赏?再往前搜,那惹了祸丢了乌纱帽,暂时成功潜伏,旋即复出,异地为官,例子不胜枚举。尽管我们注意到,最严水法使用了“降级”、“撤职”等字眼,但在这行政处罚只是圈内戏,功过是非由上级说了算的世态下,缺乏民意参与的行政处罚,难免会有弹性操作的空间——常见为环境缴学费,罕见为治污不力而丢官,“集体决策”、“发展大局”等借口,会将这貌似很严厉的罚则消解于无形。[/color][/size]
[size=2][color=black]    在这种世态下,“下课”之谓,颇让人不解馋,如何让“下课”之罚,成为区县长敬畏的“痛脚”、“七寸”、“要穴”,估计还得有一些配套举措,将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有机结合,让对污染的不作为乱作为,不敢轻易发生。[/color][/size]
2楼:jjyu8181发布时间:2011-8-17 13:57:25
3楼:lzp63636发布时间:2011-8-17 15:44:22
4楼:今天不上班发布时间:2011-8-17 18: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