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药家鑫杀人案终审宣判
1楼:津城一少发布时间:2011-5-20 14:12:03
新华网西安5月20日电(记者梁娟)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药家鑫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依法裁定驳回药家鑫上诉,维持原判。
2011年4月22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药家鑫不服,以其罪行并非极其严重,系初犯、偶犯,且有自首情节,应依法从轻处罚为由提出上诉。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药家鑫故意杀人犯罪的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其上诉理由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建议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楼:心灵驿站发布时间:2011-5-20 15:11:20
我也对此判决不服,太便宜那个[*]的了,手段极其残忍,丧失人性,该先捅他龟儿6刀,再枪毙![emm21][emm10]
3楼:牛溪发布时间:2011-5-20 17:21:23
4楼:海军上将发布时间:2011-5-20 17:21:56
5楼:飞扬发布时间:2011-5-20 18:40:56
6楼:文发布时间:2011-5-21 20:08:54
[quote][b]以下是引用 [u]心灵驿站[/u] 在 [i]2011-5-20 15:11:20[/i] 的发言:[/b]
   我也对此判决不服,太便宜那个的了,手段极其残忍,丧失人性,该先捅他龟儿6刀,再枪毙![emm21][emm10][/quote] 
 你太残忍了。
 
依我看要先用车把他撞倒,但别让他晕过去,然后找把刀来..................
7楼:不依教发布时间:2011-5-31 0:37:52
依我看要先用车把他撞倒,但别让他晕过去,然后找把刀来..................
8楼:“和”发布时间:2011-5-31 8:48:46
应该从药家鑫个案反思当今社会青少年的素质培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