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公告]江津区廉租住房入住需求摸底调查启事
1楼:adsl47589177发布时间:2011-3-18 11:21:21
[b]启 事
[/b]请符合下列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于2011年3月30日前,到户口所在地社区进行廉租住房入住需求摸底调查登记,以便实施下一步的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一、家庭成员均取得本区城镇非农业户口且在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的;
二、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00元(不含400元);
三、家庭所有成员(与户主为直系亲属关系)均无产权房屋或家庭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不含13平方米)以下;
四、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
重庆市江津区住房保障中心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2楼:adsl47589177发布时间:2011-3-18 11:24:22
3楼:游客发布时间:2011-3-18 17:26:00
回答是没有!如果有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00元(不含400元)的,则属于造假!中共造假委员会鉴定完毕.
4楼:kong发布时间:2011-3-18 17:45:17
[quote][b]以下是引用 [u]游客[/u] 在 [i]2011-3-18 17:26:00[/i] 的发言:[/b]
   回答是没有!如果有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00元(不含400元)的,则属于造假!中共造假委员会鉴定完毕.
[/quote]
 
吗P,低于400块还能在城里生活?
[emm10]
喝水都不够,谁申请到了谁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