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未经一半业主同意 物管擅自涨价无效 看看这些案例
1楼:FM发布时间:2011-3-13 18:34:14
不经一半业主同意,物管擅自涨价无效;开发商逾期交房,要赔违约金……11日,市五中院发布了商品房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案例一:物管擅涨物业费纠纷 
    【案情】双龙花园业主委员会与万丰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小区业主按住宅每月每平方米0.5元缴纳物管费。合同到期后,物管公司要求上调物管费为住宅每月每平方米0.6元,业委会最终表示同意,但部分业主不服,诉至法院。市五中法院终审认为,小区同意上调物管费的业主人数未过半数,故不能涨价。 
    【法官点评】业主决定建筑区划内重大事项应当遵循“面积、人数双过半”原则,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案例二:开发商违约交房纠纷 
    【案情】长江公司将其开发建设的一套商品房预售给王强,并约定了商品房交付时间。然而,长江公司并未如期交房。去年8月,王强诉至法院,要求长江公司支付从2008年9月7日起至2010年8月16日止的逾期交房违约金。法院终审认为,王强与长江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长江公司未如期交房,应当支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 
    【法官点评】购房者在接房时,应注意开发商交付房屋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特别是对尚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的房屋,购房者有权拒绝接房。 
    案例三:业主侵占小区公共绿地纠纷 
    【案情】陈英购买了一小区别墅后,在自家别墅四周的公共绿地上,修建了栅栏、铁门圈地自用,由此引发纠纷。南岸区法院审理认为,陈英在小区公共绿地上修建栅栏、铁门圈地自用,其行为侵害了小区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遂判令陈英拆除栅栏、铁门等,恢复公共绿地原状。 
    【法官点评】小区业主不得将业主共有部分独占使用,不得侵害其他共有权人的使用和管理权。 
    案例四:业主被盗物管担责 
    【案情】蓝娟系长城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小区业主。该小区系开放式小区,每栋楼有一个防盗门。前段时间,蓝娟所在单元的防盗门损坏一个多月,长城物业管理公司未能及时修复。其间,小偷进入蓝娟家,偷走现金、相机、首饰等物品。市五中院终审认为,物管不及时修复破损防盗门,导致业主家被盗,应承担2万元的赔偿金。 
    【法官点评】物业管理公司不尽合同义务,应承担法律责任。(记者 刘洋 实习生 甘雯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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