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江津:166名孤儿每人每月最少获600元补贴
1楼:真实发布时间:2011-1-29 20:11:15
[size=4]      昨日,记者从区民政局获悉,江津区从今年起开始实行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制度,在春节前将为166名孤儿发放每人每月600元至700元生活补贴。 [/size][size=4]    据区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长期以来,江津区除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有养育费外,社会散居孤儿仅享受城乡低保和分类救助,并没有建立统一的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制度。为了提高孤儿的生活质量,江津区从今年起实行全区统一的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发放制度,其标准是福利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700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 [/size][size=4]    据悉,社会散居孤儿申请孤儿基本生活费,可由孤儿监护人向孤儿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出具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明。街道办事处或镇街人民政府对申请人和孤儿情况进行核实后,上报区民政局审批。而福利机构孤儿的基本生活费,则由福利机构负责汇总孤儿信息并向区民政局提出申请,由区民政局审批。 [/size][size=4]    该负责人解释说,江津区的孤儿是指具有江津区常住户口,父母双亡或失踪,未满18周岁(包括年满18周岁在读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他还介绍,此次即将发放基本生活费补贴的166名孤儿中,有108名散居孤儿,58名集中居住孤儿。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将逐一核查他们的邮政储蓄卡办理情况,没办理者将逐一通知办理,在春节前将把基本生活补贴逐一打到卡上。另外,对于新申请基本生活费补助的孤儿,只要条件属实,随到随批。 [/size][size=4]    记者 唐 鑫 刘 云[/size]
2楼:真实发布时间:2011-1-29 20:18:06
好事情,好事情,这件事才算得上江津区2011年为民办得第一件好事。
3楼:游客发布时间:2011-1-29 20:23:18
父母失踪的也算孤儿? 小心被某些不负责任的父母钻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