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国务院通过“新拆迁条例”草案 取消行政强拆
1楼:1071879953发布时间:2011-1-19 22:43:05
国务院通过“新拆迁条例”草案 取消行政强拆2011年01月19日16:04中国广播网[url=http://comment5.news.qq.com/comment.htm?site=news&id=27559203][color=#0b3b8c]我要评论[/color][color=#333333]([/color][color=#cc0000]0[/color][color=#333333])[/color][/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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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北京1月19日消息(记者焦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
会议指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是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起草的。制定这个条例,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关系到现代化建设全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条例的制定工作,2007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首次审议这个条例草案时提出,经过修改后要公开征求群众意见。2010年,条例草案先后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分别收到意见和建议65601条和37898条;起草单位召开45次各类座谈会、论证会,广泛听取中央各部门、地方政府、被征收人以及相关专家的意见;选取40多个有代表性的城市进行专项调查研究;组织力量对社会高度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逐一研究论证,力求从制度上加以解决。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条例草案已经比较成熟。
按照统筹兼顾工业化、城镇化需要和房屋被征收群众利益,把公共利益同被征收人个人利益统一起来的总体要求,条例草案规定:
一是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和补助、奖励。[b]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b]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除给予补偿外,政府还要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二是征收范围。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旧城区改建还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三是征收程序。扩大公众参与程度,征收补偿方案要征求公众意见,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还要组织听证会并修改方案,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是政府是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主体。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工作的单位不得
2楼:1071879953发布时间:2011-1-19 22:48:35
3楼:飞跃2009发布时间:2011-1-20 9:20:28
4楼:游客发布时间:2011-1-20 12:55:31
这个条例规定,政府可找出一万个理由随便拆你的房子了,它还找法院来拆,你可再没招儿了。
5楼:cqdkw发布时间:2011-1-20 21:04:55
6楼:大犬舍发布时间:2011-1-20 21:16:54
7楼:gsjagd发布时间:2011-1-27 16:2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