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讨论]“拆一赔二”有这政策吗?
1楼:jjyu8181发布时间:2010-12-8 20:48:55
      前天吃朋友生日宴,有幸认识原江津县委80多岁的老领导、X增培并且和他同桌。
在闲谈中说到建几江中渡街大桥和区委搬迁建“商圈”,拆迁任务很重的话题。于是
问:老领导,你住哪儿?
答:住区委大院内。
问:你对建“商圈”要你拆迁,怎么应对?
答:我就要求拆一赔二,达到要求我就搬迁嘛。
问:你现住多少面积?
答:180多平米。
问:哟这样你就一套变两套了哟。
答:哈哈哈,是哟。
我就是想,现在真是有拆一赔二的政策吗?不然老领导怎么都提出这样的条件来?
2楼:唯一梦想发布时间:2010-12-8 21:24:48
3楼:大犬舍发布时间:2010-12-8 21:26:50
4楼:风火发布时间:2010-12-8 21:42:23
5楼:羊子发布时间:2010-12-8 22:19:18
我觉得用老领导在论坛上来说这事有点才妥,至少有不尊之嫌
6楼:游客发布时间:2010-12-8 22:33:01
7楼:xieyong45发布时间:2010-12-8 22:58:37
8楼:liurenlu发布时间:2010-12-8 23:07:37
9楼:津城王发布时间:2010-12-8 23:48:25
10楼:jj_1964发布时间:2010-12-9 8:12:17
11楼:舟发布时间:2010-12-9 8:14:56
12楼:lluo4693发布时间:2010-12-9 8:28:18
[emm3]你们真的笨,老岭导要求一赔二,现在的区委书记敢不赔,他有那个胆子用推土机推过去吗,不过如果换成是普通人就可能是推土机来了。。。。[emm17][emm17]
13楼:游走文字间发布时间:2010-12-9 9:27:28
14楼:游走文字间发布时间:2010-12-9 9:28:01
15楼:游客发布时间:2010-12-9 11:57:57
16楼:一现天发布时间:2010-12-9 12:14:13
国家目前没有一赔二的政策,作为被拆迁者想多赔些这种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都不能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违。
17楼:游客发布时间:2010-12-9 12:23:01
没关系,老百姓的纳税钱就这样赔给他们算了,反正也不是峰哥他们的。搞什么商圈,江津有那人气吗?我看峰哥是想搞自己的政绩吧!都说峰哥有水平,他那录音中那些话有锤子个水平。。。。。
18楼:djyong发布时间:2010-12-9 13:19:15
19楼:城市的农村人发布时间:2010-12-9 14:18:59
20楼:游客发布时间:2010-12-10 10:21:25
这几天就是有人在给我说东门的拆迁政策是一赔二,终于找到出处了。可以肯定的是不管是现在的拆迁条例,还是今后的征收条例,都不可能有拆一赔二的标准,因为这违反了民法中起码的公平和等价原则,是否进行拆迁不是由实施拆迁的单位作出的决定,而是由城市规划决定的,所以这决定了拆迁不是市场买卖,不是由哪个愿不愿意决定的。我反对拆迁补偿不到位、不及时,但也反对漫天要价。
21楼:末班车发布时间:2010-12-10 13:07:09
如果是在繁华地段现在国家没有这政策,是1赔偿3
当然各地方的标准不一样。
22楼:游客发布时间:2010-12-10 19:30:31
23楼:游客发布时间:2010-12-11 14:04:59
24楼:为民发布时间:2010-12-11 20:44:21
25楼:游客发布时间:2010-12-12 10:33:12
26楼:木子日月发布时间:2010-12-12 20:34:33
27楼:一现天发布时间:2010-12-13 10:24:17
28楼:feng+发布时间:2010-12-13 10:40:37
29楼:272108942发布时间:2010-12-13 11:19:22
按江津规划局公示图:江津人民广场商业中心新的规划建筑面积63.7万来方米(地上部分),拆迁面积34万平方米(地上部分)。若按区委老部的“拆迁补偿标准”,则开发商修的所有房屋都用于还房了,还拿什么商业来经营?还有什么商圈?就让开发商投资几十个亿来发善心给“区委老干部”改善与环境吗?江津的老干部就这么个素质吗??????
30楼:272108942发布时间:2010-12-13 11:29:39
    按江津规划局公示图:江津人民广场商业中心新的规划建筑面积63.7万来方米(地上部分),拆迁面积34万平方米(地上部分)。若按区委老部的“拆迁补偿标准”,则开发商修的所有房屋都用于还房了,还拿什么商业来经营?还有什么商圈?就让开发商投资几十个亿来发善心给“区委老干部”改善与环境吗?这可能吗?江津的老干部就这么个素质吗?????? 
   据了解:江津城区的拆迁政策历来都是1:1,个别开发楼盘由开发商与拆迁户PK,有1:2等说法;作为政府公益项目,政府项目拆迁政策若超出标准,钱由谁出?纳税人吗?江津老百姓会同意吗?以后江津还搞不搞旧城改造?谁还敢搞旧城改造?江津就永不发展吧!!!!!
   我衷心希望广大市民支持江津第三产业(商贸流通)的发展和建设,同时,希望政府也要保护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31楼:272108942发布时间:2010-12-13 11:31:25
  按江津规划局公示图:江津人民广场商业中心新的规划建筑面积63.7万来方米(地上部分),拆迁面积34万平方米(地上部分)。若按区委老部的“拆迁补偿标准”,则开发商修的所有房屋都用于还房了,还拿什么商业来经营?还有什么商圈?就让开发商投资几十个亿来发善心给“区委老干部”改善与环境吗?这可能吗?江津的老干部就这么个素质吗?????? 
       据了解:江津城区的拆迁政策历来都是1:1,个别开发楼盘由开发商与拆迁户PK,有1:2等说法;作为政府公益项目,政府项目拆迁政策若超出标准,钱由谁出?纳税人吗?江津老百姓会同意吗?以后江津还搞不搞旧城改造?谁还敢搞旧城改造?江津就永不发展吧!!!!!
       我衷心希望广大市民支持江津第三产业(商贸流通)的发展和建设,同时,希望政府也要保护拆迁户的合法权益。[emm8]
32楼:游走文字间发布时间:2010-12-14 9:21:02
任何人都不可能在拆迁中搞特殊,开发商不能,老干部也不能,任何人都没有理由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