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地产商“最害怕”的“政策核弹”到底是什么?
1楼:我是江津人发布时间:2010-9-23 10:58:48
先看一则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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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楼市调控还有几张牌?[/b]
[b]政策储备充分,不排除有“核弹”[/b]
对于新一轮的宏观调控,专家认为,政府有着充分的政策储备。
[b]【加息】[/b]此轮“负利率”已持续了7个月。最近,有关加息的呼声也日渐高涨。不过,有媒体称,央行在加息政策这方面一直都有预案,采取加息还需要有一段观察期,起码要CPI上涨高于3%持续3个月以上,才会引入明确的政策。全国七、八两个月的CPI都已超过3%,九月的CPI指数也因此显得很关键。
[b]【征税】[/b]物业税和房产税一直是新政以来热议的话题,不过专家认为,闲置税征收的可能性更大。高波教授认为,闲置税是对楼市投机者的精准打击,“如果你有两套房,一套自住,一套如果拿来租赁,有租赁税发票,那也不算闲置,如果既不住又不租,就应该征税。”
[b]【限制购房套数和异地购房】[/b]国十条规定,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但目前除北京外,其他城市基本还没有对购房套数下指标。专家认为,如果房价猛涨,这一政策也有可能在多个城市普遍实行。此外,异地购房目前仅是贷款有限制,并没有禁止购买。
[b]【加强住房保障】[/b]高波教授指出,住房保障不仅是民生工程,也可以有效平抑市场房价。
这些都是可想而知的手段,而任志强前些日子所坦白“最害怕”的“政策核弹”到底是什么,目前谁也不敢预测。
那地产商“最害怕”的“政策核弹”到底是什么?
我的看法是 : “两房”!
成立中国特色改进版的房利美(Fannie Mae)与房地美(Freddie Mac),即带有国家补助性质的、由中央政府直接控制的住房开发与住房抵押融资公司。来解决中国草根民众的住房问题。
2楼:我是江津人发布时间:2010-9-23 10:59:05
[b]新“两房”应该有的优惠政策:[/b]
1、地方政府拍卖土地时,在同等价格下有优先权;
2、土地出让金付款有优惠。
a、项目是经济适用房的,土地出让金分期付款(期限可3-5年);
b、项目是公租房的,土地出让金只需付款50%。
3、不上市,但有权发行公司债(稳定收益、低风险);
4、税费减免;
5、购房者的银行贷款及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优惠、简便。
[b]注释:[/b]
1、新“两房”只能在中央政府批准的城市里开发。这好比是“斩首行动”、“定点清除”可强力推行中央意志,“以点带面”打压地方政府高价卖地冲动。
2、项目是经济适用房的,买房者需a、工薪收入阶层,b、夫妻一方(必须是有中国结婚证的夫妻)有本市户口c、且双方及子女名下都没有房产的,就可以向地方政府申请,地方政府审核合格后,由“两房”与地方政府共同摇号,中签者购买。经济适用房房价由地价+建筑成本+税费+运营成本+中央政府批准的该市固定利润率组成。经济适用房不得转让或出租,只能向“两房”抵押融资或以购买价出售给“两房”,“两房”回购后可以在最初售价基础上再加上通货膨胀率出售给新的中签者。购房者(含配偶)有权在自己有生之年内居住于此,但子女无权继承该房产,只能继承“两房”回购所得的买房款。购房者如离婚,则a、一方是本市户口的,其有权继续居住,但需偿还对方所出房款;b、双方都是本市户口的,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应继续居住,但需偿还对方所出房款;c、双方都有本市户口且无子女的,由法院判决。购房者(含配偶)无合法理由拒缴物业费的,“两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回购。
3、项目是公租房的,买房者需:a、低收入阶层;b、夫妻双方(必须是有中国结婚证的夫妻)都有本市户口;c、且双方及子女名下都没有房产的,就可以向地方政府申请,地方政府审核合格后,由“两房”与地方政府共同摇号,中签者承租。公租房租金由地价+建筑成本+税费+运营成本+中央政府批准的该市固定利润率组成。公租房不得转租,承租人(含配偶)有权在自己有生之年内居住于此,但子女无权续租。承租人如离婚,则:a、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继续居住;b、无子女的,由法院判决。承租人(含配偶)无合法理由拒缴物业费的,“两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措施。
3楼:jjyu8181发布时间:2010-9-23 11:5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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