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原创]东城中央的业主注意了,房子不能接,手续不齐!
1楼:lws1985发布时间:2010-9-7 23:19:31
[size=6][color=blue]         房子还没有办理《[color=red]竣工备案表[/color]》,据网上查阅的资料那是一个很重要的证件,如果没有,房子就不能交付使用[/color][/size]
[size=6][color=#0000ff][/color][/size]
[size=6][color=#0000ff]         我开了一个QQ VIP高级群,[color=red]53565800[/color]我看论坛里面的那个群已经装不下了,开这个群主要是维权用,人多力量大,欢迎加入[/color][/size]
[size=4]              我买的9号楼,和售楼小姐约定2010年8月29号接房,去到办公室工作人员就直接要求我签字。我的天,房子都还没有看一眼,我怎么能接房呢,而且上面写着“本人对房屋质量无异议”,我当场就拒绝了,他们说是公司规定的流程,后来我问他们要竣工备案表,得到的回答是“我们正在办理,很快就会下来”,我说如果没有备案表,我就可以拒绝接房,而且是开发商违约了,要赔偿违约金。售楼小姐说他卖房子那么就了还没有看到过谁得到过开发商的违约金,劝我还是房子接了,答应免我4个月的物管费(后来我一算才100多点钱,打发谁呢),一个月的违约金可是一千多。[/size]
[size=4]还有一点,合同里面约定,业主违约要赔偿开发商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30万的房子一天就要赔150,如果开发商违约就只有赔万分之一,每天才30,不公平啊,反正我是要咨询律师,这种情况改按照那个标准赔[/size]
20100830(001).jpg 

[ALIGN=right][COLOR=#000066][本贴已被 作者 于 2010年09月07日 23时21分02秒 编辑过][/COLOR][/ALIGN]
2楼:lws1985发布时间:2010-9-7 23:22:00
自己顶起来[em2][em2][em2][em2][em2][em2]
3楼:游客发布时间:2010-9-7 23:29:57
4楼:津城王发布时间:2010-9-7 23:35:36
5楼:lws1985发布时间:2010-9-7 23:47:14
不管是接房的还是没有接房的,都加入进来吧,人多才好谈判,可能有的邻居没有上网,我们就相互转告一下吧[emm8][em1]
6楼:游客发布时间:2010-9-8 0:21:04
7楼:wupo21ke发布时间:2010-9-8 0:28:13
/强烈支持 楼主跟我们普及哈这方面的知识撒
[indent][url=forum_view.asp?view_id=36146][color=Red]会员:【wupo21ke】使用手机登陆论坛发布此贴 手机访问地址: [u]http:e47.cn[/u][/color][/url][/indent]
8楼:江津之声发布时间:2010-9-8 4:48:53
9楼:游客发布时间:2010-9-8 10:03:08
10楼:shitou810发布时间:2010-9-8 10:06:04
[em2][em2][em2][em2][em2][em2][em2][em2]
11楼:lws1985发布时间:2010-9-8 10:21:28
[quote][b]以下是引用 [u]游客[/u] 在 [i]2010-9-8 0:21:04[/i] 的发言:[/b]
   各人整各人的,人多了反而不成事。这是中国特色。[/quote]
根据大多数前辈的经历,都说人多好办事啊,一个人去找他,了都不得了你
12楼:小玉发布时间:2010-9-8 16:32:54
13楼:summer2010发布时间:2010-9-8 22:15:11
14楼:随心而行发布时间:2010-9-13 9:37:33
15楼:lws1985发布时间:2010-9-14 20:39:46
16楼:lws1985发布时间:2010-9-14 20:43:16
才发现,接房的时候可以不用先交物管费,接房和物管是两回事,物管没有权利要求先交物管费才能拿钥匙
17楼:游客发布时间:2010-9-14 21:45:12
18楼:阿宇rxy发布时间:2010-9-14 21:52:43
被房开商害了 我才接了房 什么都不懂 我也在网上查了下 是新浪网上的 也给大家看看 我也要维权
网友提问:专家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们的房子已经交房,不过现在竣工备案表还没有下来,开发商承诺违约金赔到竣工表下来那一天。让我们现在先住进去!请您给点意见。
专家回复:1.开发商没有竣工备案表就交付房屋是违法行为,也是对你的违约行为,应该向你赔偿违约金;2、如果办理入住,你需要签署一系列文件,可能会有陷阱,建议你先不要入住没有竣工的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19楼:游客发布时间:2010-9-14 22:22:40
20楼:liurenlu发布时间:2010-9-14 22:37:05
21楼:游客发布时间:2010-9-15 22:21:59
22楼:飞跃2009发布时间:2010-9-16 15:11:07
23楼:lws1985发布时间:2010-11-25 12:58:12
12月14号就要开庭了,我已经你把东城中央的开发商告上法庭,控告他违约,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
24楼:游客发布时间:2010-11-26 8:42:41
25楼:lws1985发布时间:2010-11-28 14:5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