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欢呼新版《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出台
1楼:fumaoyun.2007发布时间:2010-7-12 11:09:02
——施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难点初探
    7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要说这个制度是“千呼万唤始出来”,恐怕不对,其实,早在1995年、2006年,中央就分别颁布过《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若干年过去了,这两个规定所起的反腐效果怎样?民众心中自有答案。无需赘言。这其中到底是为什么?答案可能很多,而愚以为最重要的是执行力度的问题。而执行力度最关键的是看执政者的决心有多大。其次是相关配套措施的可操作性问题。
    新版《规定》第四条,提出了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一)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二)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三)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四)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五)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六)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
    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度确实是反腐败的一把倚天利剑,无论西方,还是东方,它的施行都产生了显著的成效,若在我国能真正贯彻执行,无疑将对我国日趋猖厥的腐败行为产生很大的震慑和狙击作用,有效遏制腐败的滋生。
    但是它势必要触动相当数量的既得利益者的重要利益,甚至是一批当朝制度执行者自身的利益,这对执政者来说是个极其严峻的挑战,面对这个挑战,决心有多大是关键,将决定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度能否真正实行,能否实行到位,能否产生实效。
                                                                                             [b][u]施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难点[/u][/b]
    一是能否无一例外的施行财产申报制度。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各级领导干部,无论官职大小、地位高下,均能够按照制度的条款,申报家庭财产。越是高级的领导,越要主动申报自己的家庭财产,这样才会产生积极的示范效应,消除制度施行的阻力,使这一制度彻底执行,确保它的效果。
    二是能否一以贯之地施行财产申报制度。这个制度是权宜之计,是昙花一现,还是不因时间、环境、人员变动而改变的长效制度,是它能否出实效的关键之一。只有任何情况下都将这一制度长久地坚持下去,才会堵住某些官员的侥幸之心。只有长期坚持让官员定期申报家庭财产,才会堵住任何腐败的漏洞,保持官员廉洁。
    三是官员申报财产,谁来受理,谁来监督?受理者要对官员申报的家庭财产的真实性进行调查,锱铢无遗地掌控官员的家庭财产真实情况,防止漏报、瞒报、不报等情况发生。受理者工作量太大,如何有偿使用国家、社会的审计力量和防止串通。官员财产申报的受理者又会不会产生新的腐败源,如何杜绝受理者的腐败,预防受理者与申报者沆瀣一气,狼狈为奸,就必须做好制度实行环节的设计,让受理者没有机会接受申报者的请托。对受理者和申报者,如何进行监督,确保监督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社会受理者自身的制约机制以及来自外部的强有力监督机制,是确保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真正实行的必要措施。
    四是官员申报财产有问题的,该如何处置?一个新的制度实行伊始,往往是最困难的。对于这一制度颁布之前官员所犯下的腐败行为,是既往不咎,还是在财产申报中据实查究?一般而言,如果是后者,那么要真的在掌握政权的各级官员中推行这个制度,难免会遭到激烈的反弹,进一步说,如果这些政权的中坚管理者因面临共同的危机而抱成一团,共同应对乃至内部串联,抵制施行制度,那么无论高层决策者的意志有多么坚定,民众有多么支持,在现实面前,其能否执行,能否有效执行,都是要打问号的。
    五是官员财产申报是否阳光运行,接受公共舆论的监督。是否将官员财产申报结果向公众公开,是保证这一制度能否切实起到预防腐败作用的根本。暗箱操作或者将其局限在某个范围内公开,只会给腐败以可乘之机。越是在公共舆论的监督下运行,财产申报制度越能体现出它的巨大威力,也才能运行长久,发挥它的独特作用。
    六是在施行财产申报制度后,官员的非法收入断绝的情况下,必须对其合法收入进行明确界定和规范。财产申报制度将对官员的灰色收入和腐败收入形成有效的监督,什么样的因素能够阻止官员铤而走险、继续打擦边球、获取灰色收入或者贪污受贿等非法利益?严厉的制度、有效的执行当然很重要,但必须还有与此相匹配的官员合法收入与其所承担责任和劳动成正比,完善官员们的薪酬体系,使其在慑于法规、不得不为之的同时,能够考虑既得利益——包括丰厚的合法收入、面子、地位、待遇、施展个人抱负的无限可能等等、严格自律。这才是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真的能够施行,同时也能够长期施行,消解官员们的反抗的根本之道。
[ALIGN=right][COLOR=#000066][本贴已被 作者 于 2010年07月12日 11时10分07秒 编辑过][/COLOR][/ALIGN]
2楼:游客发布时间:2010-7-12 11:38:13
3楼:一现天发布时间:2010-7-12 12:00:17
4楼:墨山发布时间:2010-7-12 13:13:47
5楼:游客发布时间:2010-7-12 22:49:59
别相信它。GCD出台的什么什么规定,制度还少吗?
副处以上全抓来审,有几个不贪的??
6楼:baby发布时间:2010-7-14 14:18:11
7楼:泽发布时间:2010-7-17 11:05:10
8楼:击水遏飞舟zfl发布时间:2010-7-24 13:57:13
[emm8][emm8][emm8]有行动总是好的~
9楼:天外星星发布时间:2010-7-24 18:3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