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祥瑞”杯江津区庆祝“三八”国际妇女节100周年摄影展征稿启 事
1楼:长弓发布时间:2009-12-29 21:03:15
[table=98%][tr][td]“祥瑞”杯江津区庆祝“三八”国际妇女节100周年
[size=16px]摄 影 展 征 稿 启 事[/size][/td][/tr][tr][td]发布日期:2009-12-27[/td][/tr][tr][td][/td][/tr][tr][td][table=98%][tr][td][/td][/tr][tr][td]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江津区妇女联合会
    重庆市江津区摄影家协会
    二、协办单位
    重庆祥瑞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三、影展主题
    在全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建设经济繁荣、社会进步、人民安居乐业的和谐新江津之际,我们即将迎来“三八”国际妇女节100周年,为充分展示我区妇女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中取得的巨大成就,烘托节日气氛,丰富广大妇女群众的节日文化生活,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弘扬先进文化,倡导妇女“四自”精神,宣传优秀典型,为创建和谐江津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特举办“巾帼帅乡情”“祥瑞”杯江津区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00周年摄影展。
    四、作品内容
    参展图片作品要围绕主题,充分反映我区广大妇女积极投身经济建设、社会各项事业和火热生活及其取得的巨大成就。图片要有代表性、欣赏性、真实性及影响力。
    五、参展规则
    1、参展作品必须紧扣主题、真实原创。
    2、参展作品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每组不超过6幅),一律提交6—7寸样片(宽画幅及接片长边不超过12寸、窄边不超过5寸)。勿装裱,不收电脑合成与暗房特技制作的照片,所有作品不得以电脑制作改变原始影像。
    3、每幅作品在背面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4、江津区摄影家协会会员和摄影爱好者均可送稿,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摄影者自负。
    5、入选作品听通知提供数字文件放大,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6、本次展览不收取参展费,获奖及入选作品发给相应证书和奖金(稿酬)。
    7、所有入选及获奖作品,主办单位在展出之次月起两年内有权在编印画册、举办展览及其他相关公益宣传中署名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8、凡参展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参展规则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2幅(组)   二等奖:4幅(组)
    三等奖:8幅(组)  入选奖:86幅(组)
    同一作者一等奖只能一幅(组)、其他等级奖及入选不受幅数限制,分别颁发相应证书及奖金。
    七、评委由资深摄影家及相关部门(重庆市摄影家协会、江津区妇联等)组成
    八、展出时间及地点
    2010年3月5日至20日在区时代广场展出。
    九、截稿、投稿时间及地点
    (一)截稿时间:2010年2月22日
    (二)投稿时间:2010年2月20日至2010年2月22日
    (三)投稿地点:
    1、重庆市江津区摄影家协会(几江街道大同路区文化馆内 邮编:402260)。
    2、重庆市江津区妇女联合会(原二轻局三楼  邮编:402260)。
             二OO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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