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讨论]江津社会保险和农村医疗保险?
1楼:花落无声发布时间:2009-12-8 16:40:49
请问各位兄弟姐妹,有谁对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方面比较了解的?
我今天通过114查询到了江津社保局的电话47530616打通了多次但都没人接,也不知道是咋回事,本想就社会保险问题咨询一下,无果啊。。。。
由于父母是农村户口,想为他们买份保险,但是本人对这方面不了解,也不知道买什么保险对他们比较有益,特请教各位,还望各位不吝啬告知哈,非常感谢!
2楼:寒星发布时间:2009-12-8 16:46:44
3楼:高瀑发布时间:2009-12-8 17:01:17
4楼:游客发布时间:2009-12-8 20:03:01
         电话47530616,我也打过N次,就是没人接哦.不过农村户口的只有个体工商户可以办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还要看岁数哈,年龄大了不行啦.听说明年江津要搞城乡居民老养老保险啦,到时间看着办哦.....至于医疗保险,农村户口有个新农合噻,每年缴20元/人,就行啦.农村户口参加不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
5楼:花落无声发布时间:2009-12-9 9:03:15
6楼:淡然发布时间:2010-9-2 13:17:21
去你户口所在镇上问下社保处工作人员,可以买的,分几个缴费档次,对应60岁后领取不同的保险额度。。。。可以一次性缴完15年的费用,到60岁就可以去直接领取!
7楼:天外星星发布时间:2010-9-2 18:22:47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9〕85号)规定: 
一、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人员,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其参保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方式是参保不缴费,但其同一户口簿上符合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第二种方式是有条件的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人员,可自愿选择一次性趸缴居民养老保险费,月缴费标准分别为40元、60元、90元3个缴费档次。一次性趸缴的缴费月数按本人距75周岁余命的实际月数计算,最低不得少于60个月。同一时间段内,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只能参加一种社会养老保险。我区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老年人员的年龄确定点为2010年9月30日。即今年9月30日前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为老年人员,适用以上办法。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种,根据规定同一时段内不能同时购买两种及以上社会保险。因此若你父亲购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不能同时购买其他社会保险。 
二、关于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期限的问题,如今年9月30日前年满60周岁,以后还可参保缴费;如今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年满60周岁,在年满60周岁前必须参保缴费,在年满60周岁后不能再参保缴费,如2010年9月30日前未年满60周岁,则可先参保缴费,年缴费标准有100元、200元、400元、600元、900元五个档次,由城乡居民自愿选择,在今年年满60周岁的当月,可一次性补足到15年。
8楼:天外星星发布时间:2010-9-2 18:25:06
重庆市江津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主要政策问答
 
一、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具有我区户籍的下列人员,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一)年满16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
(二)年满16周岁以上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
(三)年满60周岁以上的城镇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人员。
全日制在校学生及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待遇或养老待遇的人员不得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农民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同一时段不再参加居城乡民养老保险。
二、不同年龄段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政策上有无区别?
不同年龄段的参保人员,适用的政策有区别。本地区开展试点时,根据不同年龄,分为青年人员、中年人员、老年人员三类。
青年人员指2010年9月30日前不超过45周岁(含45周岁)的城乡居民(即1965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
中年人员指2010年9月30日及以前超过45周岁,不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即1950年10月1日及以后,1965年9月30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
老年人员指2010年9月30日及以前已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未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城乡居民(即1950年9月30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
参保人员出生日期以本人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三、青年人员如何参保?
(一)缴费构成
1.个人缴费
青年人员目前年缴费标准有100元、200元、400元、600元、900元五个档次,由本人自愿选择,按年缴费,当年选定申报的缴费档次必须在当年内完清费用。如果确属因病、因灾等原因当年未能按时缴费,可在次年内补缴,逾期不再补缴。
2.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3.政府补贴
青年人员按规定完清养老保险费后,政府每人每年给予30元缴费补贴(例如,某参保人员选择了100元的缴费档次,在其完清缴费后,政府补贴30元,补贴后当年其个人账户金额为130元)。
对残疾等级达到1、2级的重度残疾人,政府对其缴纳最低标准的保险费每人每年再代缴40元养老保险费(例如:某重度残疾参保人员,本人选择了100元的缴费档次,由政府代缴40元,本人只缴60元。在其完清缴费后,政府再补贴30元,补贴后当年其个人账户金额仍为130元)。
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资助、政府缴费补贴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并按规定计息。
(二)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
年满60周岁且缴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的,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三)基本养老金如何计算?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基础养老金:目前为每人每月80元,今后随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
个人账户养老金:由本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含利息)除以139个月。
(四)青年人员在没有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之前死亡,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怎么处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将该死亡人员的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息(扣除政府补贴部分)一次性退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四、中年人员如何参保?
(一)缴费构成
与青年人员相同。
(二)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
参保缴费的中年人员,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其缴费年限有以下几种规定:
1.中年人员从开展试点之年起参保缴费且未间断,在本人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有两种选择:一是可按本人59周岁当年的缴费标准一次性补足到15年。同时,其一次性补足的缴费年限也按每年30元给予政府补贴。一次性补足金额和政府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二是也可不补足到15年,按个人账户实际储存额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
2.中年人员在开展试点之年未参保缴费但年满60周岁以前已参保缴费或在开展试点之年参保缴费后有间断的,在本人年满60周岁时,不允许一次性补足到15年,按个人账户实际储存额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
(三)基本养老金如何计算?
与青年人员相同。
(四)中年人员在没有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之前死亡,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怎么处理?
与青年人员相同。
五、老年人员如何参保?
(一)参保方式
老年人员可选择两种方式参保。
方式一:老年人员不缴费,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缴费。
方式二:有条件的老年人员也可选择缴费。
月缴费档次:有40元、60元、90元三档。
缴费金额:月缴费档次乘以缴费月数。
缴费月数:按本人距75周岁余命的实际月数计算。最低不得少于60个月。
缴费方式:一次性缴清,缴费档次一经选定,不得变更。
对选择缴费的老年人员,政府还将给予补贴。按其缴费年限,每人每年代缴30元养老保险费(从应缴费金额中扣减)。其中,残疾等级达到1、2级的重度残疾人,政府每人每年再代缴40元养老保险费(从应缴费金额中扣减)。
(二)养老待遇的组成
1.选择不缴费的老年人员
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目前为每人每月80元。
2.选择缴费的老年人员
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目前为每人每月80元)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即一次性缴纳时所选择的月缴费档次)两部分组成。
六、到哪里去申报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符合参保条件且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员还需提供一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到户籍地所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代办点书面委托代办员代为申报,由代办员持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及书面委托书到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七、哪些人员可增发养老金?
年满60周岁以上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中,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明》的父母每月增发10元基本养老金;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每月增发10元基本养老金。
八、领保人员到哪里领取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银行代发。领保人凭银行存折(卡)到银行各营业网点领取基本养老金。
九、领保人员在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后死亡应该办理哪些手续,还可享受什么待遇?
领保人员死亡后,从死亡的次月起停发基本养老金,其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应在30日内将有效死亡证明提交给参保地社会保障服务所,并按规定领取一次性死亡补助金。标准为死亡时本人上月养老待遇乘以12个月。
十、领保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还有余额的怎么办?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将该死亡人员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息余额(扣除政府补贴部分)退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同时,从死亡次月起停发基本养老金,终止养老保险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