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原创]也谈“裸官”问题
1楼:击水遏飞舟zfl发布时间:2009-12-2 19:15:45
[font=宋体][size=14pt]11[/size][/font][font=宋体][size=14pt]月25日[/size][/font][font=宋体][size=14pt],深圳市委、市政府颁布实施的《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中有一项规定: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裸体官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此项规定一经出台,便受到众多媒体的关注,引起公众热议。[/size][/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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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size=14pt]所谓“裸官”,指的是已将配偶子女移民到了国外,只剩下自己在中国工作的一类机关党政人员。虽然“裸官”并不等同于贪官,但不论出于什么目的,他们将自己的亲属子女移民国外,实质上都反映出了他们缺乏最基本的对国家的忠诚度,而他们的确是很好的为自己将来移民国外铺平了道路,甚至也为他们可能存在的贪污腐败行为找好了退路。“裸官”之所以能引起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很重要一个原因在于有太多贪官案例都是举家出逃的,并且绝大多数也都是先把配偶、子女以移民、经商、留学等名义先行送往国外,“裸官”也就被视为了一种腐败的信号。[/size][/font]
[font=宋体][size=14pt]无论深圳这一措施是否能收到实效,要防范“裸官”或任何其他官员成为“贪官”,更重要的是权力的透明公开与监督机制的健全。一是要让与公众利益直接相关的官员个人信息更加公开,中纪委十七届四次全会提出了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内容的要求,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的管理;二是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增强反腐工作的主动性,让任职前公示制度、民主推荐、专项调查等在选拔环节切实发挥作用,把监督细化到每一个环节、每项具体措施。只有这样才能坚定反腐倡廉的信心,腐败才能渐行渐远,无处容身。[/size][/font]
2楼:飞扬发布时间:2009-12-2 19:45:54
3楼:爽歪歪发布时间:2009-12-2 21:34:06
4楼:高瀑发布时间:2009-12-2 21:37:33
5楼:xiaowang456发布时间:2009-12-2 21:38:29
6楼:summer2010发布时间:2009-12-2 23:54:05
7楼:点都不客气发布时间:2009-12-3 10:39:56
8楼:寒星发布时间:2009-12-3 10:46:12
9楼:老顽童发布时间:2009-12-4 10:4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