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重庆“谁是重庆英雄”投票,请投江津老乡何伟!
楼:PINL420发布时间:2006-12-28 9:41:26
何 伟 (市公安局 推荐)

何伟,男,29岁,重庆江津城关人,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生前任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曾家派出所民警。今年入夏以来,我市遭遇百年不遇的旱灾。8月11日,沙坪坝区曾家镇虎峰山突然发生森林火灾,接到报警后,何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火情,组织当地群众在火场连续奋战了10多个小时。该同志顶烈日,冒酷暑,不畏艰险,克服体力严重透支的困难,在崎岖的山路上往返14次带领武警官兵、群众上山灭火。8月12日凌晨1时许,火势突变,武警官兵及救火群众的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何伟临危不乱,按照现场指挥部命令组织群众有序后撤,为保证不落下一名群众,该同志主动走在队伍最后,不幸摔下山崖,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年仅29岁。该同志抢救期间和牺牲后,被市公安局授予“个人一等功”,被市政府授予“革命烈士”、“重庆市人民卫士”称号,被市委授予“重庆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
投票需知
报纸投票:通过报纸选票投票截止的时间为12月29日(以邮戳时间为准)。为保证选举的公正性,选票不得复制或复印,各有关单位不得组织购买超过本单位人数的报纸以获取选票,集中评选本单位人员。仅推选1人和推选超过10人的选票为无效票。
手机(小灵通)投票:用手机、小灵通短信进行投票的投票时间为12月22日12:00至29日24:00。移动用户短信发F至056002,联通发至16162,小灵通发至225691,每个号码只能发送一条短信(0.1元/条)进行投票。短信只发提名人选的英文字母代码,两个代码之间不能使用任何分隔符号,仅发送1个代码和发送超过10个代码的短信无效。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四路36号“振兴重庆争光贡献奖”评委会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内)
邮编:400015
评委会办公室咨询电话:63853702
网络留言平台地址:http://zg.8dao.net
电子邮件地址:zxcqzggxj2006@126.com
[ALIGN=right][COLOR=#000066][本贴已被 作者 于 2006年12月28日 09时49分22秒 编辑过][/COLOR][/ALIGN]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