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我区开始启动汽车以旧换新 最高获补6000元
1楼:我是江津人发布时间:2009-8-10 21:52:46
本报讯 (记者 程昌连)8月10日开始,我区的有车族将旧车报废并购买了新车,就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补贴,每辆车的补贴最高可达6000元。
下列车型可申报以旧换新
    按照重庆市“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车辆,经审核报废,并购买了新车的车主,均可申请补贴。
    可以享受以旧换新补贴的报废车辆有: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货车、中型出租载客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和中型客车;以及提前报废的各类“黄标车”(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I标准的汽油车、达不到国III标准的柴油车)。
每辆车最高补贴6000元
    车主自参与“以旧换新”时,报废车辆与新车的车主必须是同一单位或同一个人。区商贸委工作人员说,参加“以旧换新”的车主,将获得3000至6000元不等的补贴。
    提前报废老旧汽车并换购新车的,报废中、轻、微型载货车,每辆分别补贴6000元、5000元、4000元。
    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5000元;报废中重型、轻型、微型载货车,每辆分别补贴6000元、5000元、4000元;报废大、中、小、微型载客车,每辆分别补贴6000元、5000元、4000元、3000元;报废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6000元。
两家公司回收报废汽车
    申报时间是今年8月10日至2010年6月30日,我区正在设立由区财政局、区商贸委、区环保局联合成立的窗口,进行统一服务。
    据介绍,国家在汽车、家电行业推行的“以旧换新”事实上是“以废换新”,所有回收的汽车,都将报废后拆解、回收其中可利用资源,而非作为旧货流入二手市场。目前,我区已经确定金惠、物华两家公司回收报废汽车。
    具体的汽车报废程序是:享受补贴的车主,首先是拥有的车辆要符合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车型范围和使用年限等要求;其次,车主要将报废汽车交售给合法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得到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三是,车主凭据《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更新车辆购车发票和单位或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到地、市一级的相关主管部门申请补贴资金;四是,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申请补贴车辆审核无误后,发给车主《报废汽车补贴资金发放通知单》,车主凭《报废汽车补贴资金发放通知单》领取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