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二次供水,在江津就合理吗?
1楼:yxwang发布时间:2009-6-10 19:56:45
[size=4][font=宋体][font=Tahoma][size=9pt][b]     [/b][size=3][font=宋体][font=Tahoma]城市发展必然出现许多高楼大厦。[/font][font=Tahoma][/font][/font][/size]
[size=3][font=宋体][font=Tahoma]江津总算有了些高楼,当然是江津在前进的足迹![/font][font=Tahoma][/font][/font][/size]
[size=3][font=Tahoma][font=宋体]俺不是江津的原居民[/font][/font][font=Tahoma][font=宋体],但是现在了解到江津居然到处都收二次供水,流行的做法是:[/font][/font][font=Tahoma]8[/font][font=Tahoma][font=宋体]楼以上的要收取!原本[/font][/font][font=Tahoma]2.4[/font][font=Tahoma][font=宋体]元的水费,在入住不高的小区,竟然会高达[/font][/font][font=Tahoma]4-6[/font][font=宋体][font=Tahoma]元![/font][font=Tahoma][/font][/font][/size]
[size=3][font=宋体][font=Tahoma]因为不了解江津情况,就发帖和大家探讨下:[/font][font=Tahoma][/font][/font][/size]
[size=3][font=宋体][font=Tahoma]二次供水及价格如何形成的呢?全国有几个大城市有这种潜规则?俺去过一些城市。反正没听说过。[/font][font=Tahoma][/font][/font][/size]
[font=Tahoma][font=宋体][size=3]临江的多数楼盘会形成二次供水的话,水木年华楼盘的一楼,应该收多少次二次供水费才合理?抱歉,无意中得罪该楼盘的业主了。。。[/size][/font][/font][font=Tahoma][/font]
[/size][/font][/font][/size][font=Tahoma][size=9pt][font=宋体][size=4]   [/size][/font][/size][/font][font=Tahoma][size=9pt][font=宋体][size=4]实在不明白物管和物价局等是如何运作这事的?[/size][/font][/size][/font][font=Tahoma][size=9pt][/size][/font]
[align=right][color=#000066][本贴已被 作者 于 2009年06月10日 19时57分59秒 编辑过][/color][/align]
[ALIGN=right][COLOR=#000066][本贴已被 作者 于 2009年06月10日 20时04分01秒 编辑过][/COLOR][/ALIGN]
2楼:流星的眼泪发布时间:2009-6-10 20:32:29
3楼:飞扬发布时间:2009-6-10 20:36:05
4楼:涩郎发布时间:2009-6-10 22:11:18
5楼:游客发布时间:2009-6-10 22:33:58
6楼:张倩发布时间:2009-6-10 23:03:05
我家住在4楼,每个月的水费每吨都在4.6----6元之间,听说是偷滴滴水的人太多啦!!没得办法啊!![em17]
7楼:cat321发布时间:2009-6-11 11:06:33
[em17][em17][em17]我5楼.没事``
8楼:tsyhk发布时间:2009-6-11 12:21:25
我住18楼,每个月的二次供水就几十元,也不知道杂回事![em4][em4]
9楼:游客发布时间:2009-6-11 12:52:57
10楼:yxwang发布时间:2009-6-11 14:05:16
11楼:游客发布时间:2009-6-11 14:08:20
12楼:飞拉飞拉跑发布时间:2009-6-11 14:13:55
第一次听说,不过在北方一些很缺水的城市水费也不过两元多罢了,
13楼:绿水茶发布时间:2009-6-11 14:17:32
14楼:游客发布时间:2009-6-11 14:30:12
我是在北京的,我们小区在媒体村旁。我的水费是1.7每吨,水资源费是1.1每吨,污水处理费是0.9每吨。合计是3.7每吨。由银行代北京自来水集团收。  马桶是单独的供水,是1.7每吨,是小区物业的来收。叫中水,意思是居民生活用水二次处理后使用的,用于小区绿化和居民冲厕。
15楼:游客发布时间:2009-6-11 14:36:15
16楼:白沙发布时间:2009-6-11 14:44:40
17楼:游客发布时间:2009-6-11 17:48:41
18楼:SIEMENS发布时间:2009-6-11 19:24:24
[quote][b]以下是引用 [u]游客[/u] 在 [i]2009-6-11 17:48:41[/i] 的发言:[/b]
   没办法,越落后的地方越是搞得污七八糟[/quote][em9][em9]
19楼:游客发布时间:2009-6-11 19:41:12
20楼:yxwang发布时间:2009-6-11 19:56:43
只是不知道自来水公司的水池建在啥地方,俺其实想得很很简单:根据连通器的原理,本来在低的位置的高楼(如东部新城8楼以上的电梯房),楼顶60层也没水木年华高啊。。。
发个帖子,一方面证明江津水贵得过头,另一方面是想内行人士告诉一下。
21楼:游客发布时间:2009-6-11 19:59:09
重庆一供2.8  二供3.6(12F)以上约
22楼:游客发布时间:2009-6-11 19:59:34
 越是落后的地方,越是乱收费,在很多城市,是闻所未闻的事情。
23楼:津西明珠发布时间:2009-6-11 20:17:14
24楼:游客发布时间:2009-6-11 21:22:34
依江津的地形,临江的房子大概在20多楼似乎都没必要二次供水。我们楼上9楼的因为是有关系,就把二次供水取消了而直接接的水厂的水。
25楼:游客发布时间:2009-6-11 23:22:17
[quote][b]以下是引用 [u]游客[/u] 在 [i]2009-6-11 19:59:09[/i] 的发言:[/b]
   重庆一供2.8  二供3.6(12F)以上约[/quote][em9][em9][em9][em9][em9][em9]
26楼:游客发布时间:2009-6-11 23:24:24
[quote][b]以下是引用 [u]游客[/u] 在 [i]2009-6-11 19:59:34[/i] 的发言:[/b]
    越是落后的地方,越是乱收费,在很多城市,是闻所未闻的事情。[/quote]
所以江津发展慢嘛,问题多多。制约发展  
27楼:游客发布时间:2009-6-11 23:26:12
[quote][b]以下是引用 [u]游客[/u] 在 [i]2009-6-11 21:22:34[/i] 的发言:[/b]
   依江津的地形,临江的房子大概在20多楼似乎都没必要二次供水。我们楼上9楼的因为是有关系,就把二次供水取消了而直接接的水厂的水。[/quote]
   对头,支持,绝对支持,住在长江边,饮水还困难,太不合理
[em27]
28楼:wangluo123发布时间:2009-6-11 23:41:00
江津的水厂硬是有问题。服务差不说,光晓得收钱,上次要求我们单元换装单独水表,居然要1200元的开户费,其中有200元是勘查费,一个单元14户,近3000元的勘查费被两个嘴叼香烟的人转一圈,绝对不到5分钟的时间就赚去了,真他妈的黑呀。还有就是凡是后来安单独水表的住户,那个水管就用开泰管一牵,乱七八糟的捆在墙上,不知能管多少天,还很不好看,由于是垄断,还没有那个管说半句。[em17]
29楼:游客发布时间:2009-6-16 10:58:36
30楼:心灵空间发布时间:2009-6-20 19:54:00
是啊,我家是水木年华的,8楼,属2次供水,每月水费4块多,而且还经常停水,好几次停水原因听说都出在2次供水的水泵(坏了)上。真是郁闷,该出个有关规定啥的,12楼以下不存在二次供水就好了。期待中。。
31楼:游客发布时间:2009-11-1 18:46:58
32楼:紧到长不帅发布时间:2009-11-1 20:44:45
公摊水费投4块多了,想问哈单独去安表要遭好多钱也  [emm8]
33楼:飞跃2009发布时间:2009-11-3 8:05:51
这在每个地方都一样,不是江津特色,你去详细了解一下你用的水是怎么到你家的你就知道了
34楼:游客发布时间:2009-11-12 19:07:52
这个问题,我也是才听说,他们之所以收二次供水是因为8楼以上太高了,水厂的水传说是压不上去,所以开发商就另外修了个什么东西,把水转一次~~我也不懂这个,不过我是也觉得这个是不合理的~~唉,可恶,我们买房子都只有考虑买8楼以下的
35楼:游客发布时间:2009-11-12 20:13:03
虽然不是很了解二次供水,但是如果是楼上的说法“他们之所以收二次供水是因为8楼以上太高了,水厂的水传说是压不上去,所以开发商就另外修了个什么东西,把水转一次”这样的话多出来的水费好像不是水厂收的哟~
有没有人清楚点么?
36楼:onedbt发布时间:2009-11-12 20:54:46
二次供水的水费不是由水厂来收取,一般都是由物业管理公司来收取,水费一般都是由电费和其他费用来据实分摊的,按规定是8楼以上的都要二次供水。二次供水是目前高层供水的唯一方式。
如果10几楼、20几楼的楼层都不采用二次供水,而是直接由自来水公司的加压站直接供水的话,那么一楼、二楼的水管肯定要被压力压爆了哦。
37楼:泽发布时间:2009-11-21 13:58:00
38楼:陪我切淋雨发布时间:2009-11-21 16:03:36
江津水费是啷个算的嘛。重庆三块钱一吨。不晓得有没有加啥子二次供水
39楼:风雨发布时间:2009-11-21 19:02:59
40楼:游客发布时间:2009-12-26 9:22:47
41楼:游客发布时间:2009-12-28 16:50:38
二次供水是物管收的撒 人家存在要用电加压.
42楼:zhanxiaodong发布时间:2009-12-28 23:35:10
合法财产,合法经营,为何得不到合法保护(023-47836168)
  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办事处杨林社区8组赖玄芳家,从1964年一家辛勤劳动创业,缝纫加工至今40余年。其后为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大力发展农村农林,畜牧业,渔业,加工业等活跃城乡市场,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提高人、人民生活水平。本户经政府及相关部门同意,在自家的住宅,院林地上,发展规模性的多种经营生猪养殖业,缝纫加工业,石雕艺术,机械加工,废旧回收,种兔养殖,并依法纳税至今。
近些年来,江津酒厂叫当地政府零星占地,未按程序任意占房,占良田100多某。而老百姓问其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其才搪塞占地一时说是国家储备地,一时说是江津酒厂纳税大户征地。先撤迁房屋再订立撤迁安置补偿协议,再进行补偿。而我家的多种经营场所,设施,过渡损失从未提谈,重置结合成新计算补偿公式根本不谈。直到09年后几月,反说我家原来经政府及相关部门同意修建的多种经营场所,设施时违章建筑,并进行强行丈量达到撤出的目的,在他们未出示任何证件及相关手续之时,不问青红皂白,强行把我拖拉甩上警车,在江津区公安局关押5天,至今未向我出示过任何证件及其询问过我。事后他们还捏造事实,四处大肆造谣诽谤说我家要好几百万才搬家。这时我家向众人公示提出严正声明“我家在撤迁中,从未向任何组织单位要过多少钱和几百万钱的事。”纯属造谣中伤我家的声明。于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又提谈次事,我回应了他们,请他们言正明顺地按程序,政策,法律,原则,明确表态透明度,对整个我家的安置补偿,多种经营范围内的场所,设施,过渡中的损失,及重置结合成新补偿等的相关方案,求实宣明,以确保被撤迁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不降低被征地以前的生活水平。至今未复。可江津酒厂的爆破在我家周围肆无顾及的爆破,至使兔子被震死上百,向地方政府及相关单位领导反映,也一直未反应。求实回应。(023-47836168)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赖元芳,女,现年66岁,汉族,江津人,农民,住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办事处杨林社区8组(原紫竹村5社)。(023-47836168)
   被申请人:重庆市江津公安局  地址:江津区几江街道  法定人:局长李建强
   申请复议请求:请求依法撤销被申请人对申请人行政治安管理处罚5天的拘留。
   申请复议的事实理由:因申请人是农民,在自家的有利条件的院林地和承包地上开办有规模的种兔养殖场,为规范管理安全生产防盗,用条石,片石,石砖在原自己院林地及部分承包地上修建围墙,约有几十米是为发展养殖场的生产设施。于2009年11月17日上午9时30分许,德感办事处杨林社区主任刘崇泽,办事处副主任李金泉突然带着一帮人和警车警察人员及江津区,德感街道办事处几名官员,一行十多人来到申请人的家,以申请人建饲养场地围墙违章为借口,在均不出示任何证件及事前未告知申请人的情况下,强行丈量,要申请人撤出饲养场的安全设施围墙的目的。
申请人不从,刘崇泽,李金泉一帮人即对申请人饲养场地用卷尺强行丈量,丈量后导致推毁,申请人不服,申请人劝阻他们协商好后再进行丈量,他们不听劝阻,从中的两名身穿警察制服的人自以警察之名,强加申请人以妨碍公务罪名,在无任何拘捕手续的情况下,将申请人强制抓拉推甩上车,押送到江津区德感派出所进行关押,关押了半天后,民警有将申请人抬甩到警车上。押送到江津公安局进行关押拘留,没有宣布治安管理处罚。行政拘留五天,但任未发与拘留证和通知家属及任何友人。
申请人认为:申请人在自家的院林及承包地上,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4条的规定农民可在自己的承包土地上搞养殖畜牧业的相关规定,有合法依据在(附证件为据)养殖场使用地块上为养殖场规范安全生产种兔养殖场的围墙是生产设施,是生产的需要,并不违章。村委和街道办事处及派出所民警,开着警车到申请人的养殖场地围墙处,强制丈量其撤出目的申请人的养殖场设施不合法,更严重的是,在他们不出示任何证件,不说明自己的身份时,即时丈量和撤毁申请人饲养设施,申请人劝阻他们应当协商好后再丈量,他们不听劝阻,德感派出所的民警即将申请人强制抓,拉,推上警车,最后跟申请人处以治安管理处罚行政拘留5天不合法。理由是:第一,警察法第35条规定“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以治安管理处罚,而丈量撤出农民养殖场设施不是人民警察依法行使的职务,申请人并不违法,而是他们违法。第二,《治安管理处罚》第82条规定“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行为的人,人民警察出示工作证,可以传唤”。本案,申请人维护自己的饲养场生产场地设施,不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警察又不出示任何执法相关证件,说明警察违法。第三,处罚的程序不合法,《治安管理处罚》第82条2款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拒绝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本案。公安机关既不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也不存在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却将申请人强制抓上警车,押到派出所。限制其人身自由,实属公安机关违法。第四,治安管理处罚处理第96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决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2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本案,公安机关既不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当然就不存在向被处罚宣告决定书和当场将决定书交给被处罚人,也没有在2日内送达被处罚人,更没有通知申请人的家属及亲友,说明被申请人严重违法。
综上说明:本案,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不但不是严格执法,反而是违法行使职权,错误将申请人给与行政拘留,既损害了国家法律的尊严,又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应与以纠正。根据《治安管理处罚》第114,第117条和《行政复议法》第6条等相关规定特向贵院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予以复议,撤销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性质治安管理处罚5日的拘留,并对申请人赔偿损失,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赖玄芬
43楼:川渝小子发布时间:2010-2-19 20: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