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原创]请大家来看绝无仅有的江津石门怪事
1楼:cqjjwtwxz发布时间:2009-5-21 1:04:29
石门镇九泽花椒专业合作社于5月20日照集社员(注:有业主和农民大户)宣布了一些事项:
1、委任各个销售组长,负责所在组的销售
2、凡商家到石门收购花椒社员须先与合作社负责人员联系
3、专业合作社向商家收取每公斤花椒0.1元的“管理费”,否则就要采取拖施。(具体是什么拖施不清础)
从以上三项看,种花椒的不能自主卖花椒,商家若不交纳每公斤花椒0.1元的“管理费”就休想在此收花椒,
由此石门镇的花椒便可归九泽花椒专业合作社独统销售获取本该是种椒人的利益。请大家评评,这是什么社会
现象?
2楼:君子坦荡荡发布时间:2009-5-21 8:02:04
不好说的,有的地方合作社统一社员的销售也是对的。还能扩大销路
有时单兵作战要吃亏
3楼:游客发布时间:2009-5-21 8:24:18
商家到石门收购花椒社员须先与合作社负责人员联系,这应该是为了对外有一个统一的价格,农户单打独斗,相互杀价,造成恶性竞争。
4楼:游客发布时间:2009-5-21 9:21:38
但是多数的专业合作社社员是独自承包种植花椒的业主,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前几年就是由花椒公司统购,结果吃亏的是业主。通过去年业主们自找销路,价格上远比统购要好,业主也与商家建立了成信。总的说来由少数几个人统销其中的猫腻不用说了,前年由花椒协会指定石门遍区分会的少数几个人,以协会的名义将各个业主的花椒收运到花椒公司销售,公司出价每斤4.2元给他们,而业主只得到每斤3.8元,其中的差价就由那几个人吃了。业主们辛辛苦苦种出来的花椒竟让多出来的一个中间环节压价,说白了就是又多出了一个吃钱的。
5楼:白沙发布时间:2009-5-21 9:42:00
6楼:表叔也疯狂发布时间:2009-5-21 11:12:05
7楼:池边跳恰恰发布时间:2009-5-21 11:15:59
8楼:蓝色雨发布时间:2009-5-21 16:34:19
9楼:飞扬发布时间:2009-5-21 19:24:09
10楼:游客发布时间:2009-5-24 22:23:54
回复第 4 楼 :情况属实可举报。
11楼:游客发布时间:2009-5-24 22:25:52
12楼:津城勇士发布时间:2009-5-27 11:22:07
[quote][b]以下是引用 [u]游客[/u] 在 [i]2009-5-24 22:23:54[/i] 的发言:[/b]
   回复第 4 楼 :情况属实可举报。[/quote]
 
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