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求助、求助、求助、求助
1楼:津城下后敦发布时间:2009-4-21 19:18:23
[font=宋体][size=3][color=#ff0000]李大益,女,于2009年3月出车祸,由肇事者出钱在江津区人民医院治疗,由于车祸引起精神失常,在住院期间失踪,李某丈夫为找寻吃尽苦头,3539厂的胶鞋都穿烂了5双,各位看官有其消息者请联系15923134283,定酬谢,请问县医院有责任吗?请跟贴。[/color][/size][/font]>>>>>
2楼:cat321发布时间:2009-4-21 20:02:20
[emb2][emb2][emb2]这个寻人启示我在江津都看到过的...
可恶的医院啊``>>>>>
3楼:臭豆腐发布时间:2009-4-22 0:26:57
我个人觉得医院有点点责任 就是撒子管理责任哦  就象学生在学校死老 不管怎么死的 你学校都要给点钱才逃的脱>>>>>
4楼:冷星星发布时间:2009-4-22 8:34:14
没看得很懂,不过医院是绝对有责任的,我男朋友2月份也是车祸,不过没楼主说的那个那样老火,后来他好点后,没得好大大碍时,就想回家里住,因为离医院近,就没有办出院,后来医生说不能随便到处走,如果有什么事情,医院有责任,所以,就医生说的这点看来,如果是楼主说的那种走失了,医院是肯定难逃责任的。不过看护人也有责任咯。>>>>>
5楼:津城王发布时间:2009-4-22 9:10:20
6楼:lucky419发布时间:2009-4-22 9:19:13
7楼:蓝天票务发布时间:2009-4-22 9:46:15
好象我在街上那里看到过帖子,上面有相片,我找找看,如果还找的到我就发上来>>>>>
8楼:江津人民很行发布时间:2009-4-22 10:29:44
9楼:小杨X发布时间:2009-4-22 11:21:10
10楼:oliy884发布时间:2009-4-22 11:27:26
我赞成江津人民很行的观点
你们讲学生的事,如学生在学校出事的,也要分情况才定责任的
我不赞成臭豆腐的观点,你没有到学校去了解,哪个说的在学校出的事,一定要出钱才逃脱得了的,是要视情况而定的
现在一切讲证据说话
[ALIGN=right][COLOR=#000066][本贴已被 作者 于 2009年04月22日 11时30分07秒 编辑过][/COLOR][/ALIGN]>>>>>
11楼:无法无天发布时间:2009-4-22 11:41:15
12楼:游客发布时间:2009-4-22 12:33:41
患者有精神病的话,其最大责任人是其监护人,即: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医院也有一定的责任,可以向医院要求赔偿。>>>>>
13楼:游客发布时间:2009-4-22 12:44:42
医生护士不可能24小时监视到病人撒,又不可能把病人软禁起来。这样的病人更多的是需要家属的关心和陪护,为什么家属不把病人看紧一点?我觉得,医院没责任!!!>>>>>
14楼:游客发布时间:2009-4-22 12:47:28
从出车祸到现在还不到2个月,就算走再多的路也不可能穿烂5双3539厂的鞋吧,要不是因为鞋质量太差就是夸大事实!!!>>>>>
15楼:焦点访谈发布时间:2009-4-22 14:25:13
兄弟找一哈撒。看起来还是多可怜的,人嘛,还是要有人情心的,可以找一下医院,医院有一定责任,我是学法律的。如果可以的话,我可以帮帮你。也可以来问我。>>>>>
16楼:事实说话发布时间:2009-4-22 15:25:04
17楼:游客发布时间:2009-4-22 15:49:17
18楼:飞扬发布时间:2009-4-22 17:42:29
19楼:吉祥三宝发布时间:2009-4-23 12:15:22
20楼:游客发布时间:2009-4-23 13:12:52
因为病人属于精神异常,所以医院应该有监督照顾和督促病人家属照看的义务,现在病人在住院期间走失,医院方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21楼:绿水茶发布时间:2009-4-23 13:48:26
肯定有责任噻
  有过失,但是不好取证的
 什么都讲证据>>>>>
22楼:游客发布时间:2009-4-23 17:53:01
   [size=3][color=red]肯定有责任噻!
  不过可能是过失责任,但是不好取证的,可以去请求一下懂得起的那种.
什么都讲证据,不过(单碗)老弟你的关系多撒.怕浪个嘛,你出面跟它雄起整,不要怕医院撒!(单碗)老弟,我永远都支持你哈.[/color][/size]>>>>>
23楼:阿虎不抽烟发布时间:2009-4-23 22:02:11
24楼:先锋在线发布时间:2009-4-24 15:44:22
我在先锋看到过的,好像是前天吧,在杨家店,不过,你这上面没得像片不好认哈,如果有像片我就能看得出来哈,是个女的,好像在40岁吧,不高的,不知道是不是你要找得那她,她还跟我要钱,我当时还给了她2元钱钱的.她拿起跑很快咯.>>>>>
25楼:八千鸟发布时间:2009-4-24 16:18:30
以我不多的法律知识看,医院有很大的责任。像李这样的精神病人,医院在明知其有病的情况下没有尽看护责任,是存在很大过错的,具体的找个律师咨询下吧。找律师时注意不要找那种法律服务所的,他们是不具备司法资格的,对法律也不精通。常理下不不能用律师的身份出庭的,只能用代理人。要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才行!>>>>>
26楼:游客发布时间:2009-4-24 16:20:28
27楼:天外星星发布时间:2009-4-24 18:09:48
28楼:あ婲だ戲蝶じ发布时间:2009-4-25 9:39:42
照片都没一张,上哪找去?麻烦楼主上张照片啥。[emb6]>>>>>
29楼:天边无云发布时间:2009-4-25 10:36:32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病人走失的详细情况不明.不好定责任>>>>>
30楼:茶博士的师傅发布时间:2009-4-25 10:47:04
31楼:津城下后敦发布时间:2009-5-8 15:47:29
李某的丈夫还在江津区人民医院跳楼的,110的都来了,现在还没有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