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人肉搜索:17日晚南桥头红色肇事车司机
1楼:yybaby7发布时间:2009-4-17 22:45:16
今日晚间19:40左右,津城单车俱乐部野鹅小分队队长骑单车在长江大桥南桥头前上坡处,被从后面疾驰而来的一辆红色轿车撞倒。本来车友是紧靠路边骑行,但肇事车撞到人以后竟然不顾而去。车友身体多处擦伤,万幸还没有发现更严重的伤害,可怜才买的将近3000块的新车,后轮都被撞变了形。
          强烈谴责肇事者的逃逸行为!
          虽然只是一起小小的交通事故,但肇事者永远难逃脱良心的谴责和心理的阴影。自首是你唯一的解脱之路!
          虽然警方有很多很多的渠道可以找到你——红色轿车的车主!但其实我们不需要赔偿,更不需要道歉,只是希望你能够面对自己的良心,不会在常常在半夜被撞到人不知死活又不顾而去的恶梦缠绕!!
    
        18日更新:
          据交警反馈,是17日晚19:35分左右从滨江西段天子堂附近开出来的一辆类似QQ的红色小车。。
          欢迎大家提供线索。      
         
          附:肇事者同志,如果你看到此贴,请你相信,警察几日之内就会登门拜访!!!
[emb2][emb2][emb2][emb2]
[align=right][font=宋体][size=2][color=#000066][本贴已被 作者 于 2009年04月17日 22时46分15秒 编辑过][/color][/size][/font][/align]>>>>>
2楼:游客发布时间:2009-4-17 22:56:29
3楼:sl.r发布时间:2009-4-17 22:57:24
顶,希望当时骑摩托车的朋友看见帖子后能站出来主持正义,指证开车的凶手,撞人后扬长而去的行为令人发指![emb2][emb2][emb2]>>>>>
4楼:鱼崽发布时间:2009-4-17 23:08:51
现在司机的素质跟个猪一样,太不讲理了[emb2]>>>>>
5楼:好奇宝宝发布时间:2009-4-17 23:23:46
报警噻,警察肯定能查出车牌号追查到肇事者的!>>>>>
6楼:江津人民很行发布时间:2009-4-17 23:33:24
交警受理了没有,如果受理了可以查看摄像头应找得到>>>>>
7楼:张倩发布时间:2009-4-18 0:03:39
现在的人开车就是快,特别是开出租的司机。>>>>>
8楼:津城王发布时间:2009-4-18 0:53:02
9楼:重庆De辣哥发布时间:2009-4-18 1:01:12
[quote][b]以下是引用 [u]鱼崽[/u] 在 [i]2009-4-17 23:08:51[/i] 的发言:[/b]
   现在司机的素质跟个猪一样,太不讲理了[emb2][/quote][emb14]>>>>>
10楼:绿水茶发布时间:2009-4-18 9:24:22
11楼:江津人民很行发布时间:2009-4-18 13:47:23
12楼:游客发布时间:2009-4-18 14:59:22
现在各个路口都有摄像头,这个司机可能是走杨家店方向, 那收费站也有摄像头,应很好找得到这个红色的车>>>>>
13楼:村长发布时间:2009-4-18 15:32:07
14楼:yybaby7发布时间:2009-4-18 16:35:41
谢谢大家的关心。已经有网友提供了线索,正在查证之中。[emb6]>>>>>
15楼:游客发布时间:2009-4-18 16:59:58
把所有的线索都公布出来,看这个司机来不来自首,要是不来自首从重处理>>>>>
16楼:牧牛童子发布时间:2009-4-18 17:24:40
17楼:流星的眼泪发布时间:2009-4-18 18:13:15
18楼:yybaby7发布时间:2009-4-18 18:45:32
[font=黑体][size=5]非常感谢大家。[/size][/font]
[font=黑体][size=5]谢谢警方的迅速行动。
谢谢江津在线网友提供的有效线索。
肇事者已经找到。出于人权保护原则,不公布有关情况。
总之谢谢大家关心![/size][/font]
[font=黑体][size=5]这件事情再次告诉我们,做人做事都要对得起天地良心,应该自己负责的,就不能逃避,天有眼![/size][/font]
[emb13]
[ALIGN=right][COLOR=#000066][本贴已被 作者 于 2009年04月18日 18时51分58秒 编辑过][/COLOR][/ALIGN]>>>>>
19楼:游客发布时间:2009-4-18 20:26:04
20楼:涩郎发布时间:2009-4-18 22:52:20
保护啥嘛?做得出就让大伙认认[emb19]>>>>>
21楼:江津人民很行发布时间:2009-4-18 23:11:12
[emb1]自首就好了,其它的是当事人和公安局的事了[emb1]>>>>>
22楼:寒犁发布时间:2009-4-18 23:29:16
[quote][b]以下是引用 [u]鱼崽[/u] 在 [i]2009-4-17 23:08:51[/i] 的发言:[/b]
   现在司机的素质跟个猪一样,太不讲理了[emb2][/quote]
 
"魚崽":不要因为一部分驾驶人员的行为而污辱整体,需知,你所针对的是整个群体。
试想,你会开车后算什么呢?
>>>>>
23楼:中国人发布时间:2009-4-19 0:31:28
24楼:破坏发布时间:2009-4-19 10:29:34
25楼:yybaby7发布时间:2009-4-19 13:18:34
呵呵,大家应该理性一些哈。
事发当日包括当事人在内的相关朋友们都很激动,想要把肇事者人肉搜索出来出口恶气什么的。最后通过网友提供的线索及交警的努力找到了肇事者,并不是肇事者自己自首。当然肇事者现在很后悔。
现在事情已经交给警方公平公正地来处理,也不需要再网络上公布出来,毕竟肇事者也有人权哈。
交通肇事逃逸是非常非常恶劣的行为,往往因此伤者没有得到及时救治而产生更加严重的后果。
希望每一个开车的人,都以对待自己、家人和社会负责任的态度,来对待驾驶这件平常而又普通的事情。[emb13]>>>>>
26楼:游客发布时间:2009-4-19 17:18:22
万幸就是没有生命危险,万幸是肇事者终于找到!!在逃逸时候怎么就没有想到自尊颜面,找到她了就要脸了,可恶!真相让看看长了甚么嘴脸···>>>>>
27楼:xtfcxp发布时间:2009-4-19 18:28:25
感谢所有热情的车友和正直的网友,因为有了你们的支持和帮助,事情才得以被警方迅速查清,事发第二日即找到这辆肇事车及其肇事人。目前警方正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这起交通肇事事件进行处理。
这件事情即将成为过去,但它在我的记忆中将会是终身难忘!
通过自行车认识了各位车友,通过网络结交了各位网友,这次被撞事件让我对“君子之交淡如水”这句话有了重新的认知,坚定了“公理在众人身上”信念。
在生生死死的一瞬之间,我同时看到卑微的灵魂和人性的光辉,为此我敬畏上苍!
认识各位是我的荣幸,再次感谢大家!>>>>>
28楼:游客发布时间:2009-4-19 19:46:11
    妈哟,有钱开车。没的钱赔呀。抓到都判他[*]的几年。看他还跑不跑。>>>>>
29楼:游客发布时间:2009-4-21 1:42:54
[quote][b]以下是引用 [u]张倩[/u] 在 [i]2009-4-18 0:03:39[/i] 的发言:[/b]
   现在的人开车就是快,特别是开出租的司机。[/quote]
出租车打到你嘛
>>>>>
30楼:颜竹萱发布时间:2009-4-22 13:53:10
江津的街道普遍都很窄,结果比很多大城市的出租车都开得快.
看到前面有人一个急刹车,在骂几句不想活了这内的话,吓得
车上的人汗毛都竖起来的事情多得很.还说现在的人常没长眼睛走路
我看人家还没有过马路就在边边上吓得脸都白了,话都说不出来两腿打闪闪,
明明是司机为了超一辆车才差点把路人洗白,还好没出事,江津很多出租车
司机都可以去当F1赛车手了。>>>>>
31楼:吹豆豆发布时间:2009-4-22 14:10:27
32楼:事实说话发布时间:2009-4-22 16:02:11
33楼:吹豆豆发布时间:2009-4-22 20:54:41
江津城的司机那可是一个赶一个的牛,开车时个个都好象急着要去陪阎罗王去喝酒一样,不但快更是置交规于不顾,这才是江津的一大特色  非常值得推广>>>>>
34楼:无味发布时间:2009-4-29 22:25:10
我赞成那句话,大部分开驮儿车(出租车)的司机斗J8不讲交通规则,边看边看路边招手的,或者开到开到有人喊就一脚急刹车停到面前,你不小心斗撞到他的屁儿。这哈他反咬你一口喊你站到,不要走,这样的司机今年就会丧命的,我赌咒发誓的说。[em9]>>>>>
35楼:无味发布时间:2009-4-29 22:26:34
楼主说的那件事已经解决了吗?没事就好,喊他归儿陪钱撒[em23]>>>>>
36楼:游客发布时间:2009-5-7 11: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