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男子举报征地案遭追捕续:当地多征逾27平方公里
1楼:江津人民很行发布时间:2009-4-16 18:05:42
本报记者 王俊秀 实习生 王帝
本报刊登独家报道《一篇帖子换来被囚八日》后,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人们对举报者王帅的命运给予了充分的关注和同情,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追踪报道。那么,王帅在网上曝光的灵宝违法征地事件,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4月7日下午,河南省灵宝市大王镇南阳村。村民王社平——王帅的父亲——对中国青年报记者伸出4根手指头,“4万啊!去年我家果园足足赚了4万!现在征地后1年收入不到5000元,家里每人每天只有3块钱过日子了。”
我国法律规定,征用基本农田的,要按照其前3年平均收入的30倍付给农民征地补偿,同时还要加上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仅征地补偿一项,拿王帅家举例,其前3年平均收入为2万多元人民币,应收到60万元以上的征地补偿。但王帅的父亲告诉记者,目前他只拿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共4万多元,和所谓的每年每亩1200元的“租金”。
“我辛辛苦苦养了20多年的果树就这样没了,只给补偿4万多元。为了培育这些果树,我花了大半辈子的心血,开始那几年根本不结果,都是倒赔钱的,现在到了果树的成熟期,正是大量产果的时候,结果却要刨掉了,心疼啊!”王帅的父亲说。
批了0.33平方公里,占了28平方公里
4月7日中午12时许,由王帅父亲带路,中国青年报记者从灵宝市来到了王帅的家乡大王镇南阳村。在村外,记者看到本应长着麦苗的农田变成了荒地,上面堆放着一堆一堆的砖头。不远处有人正在放羊,羊群争先恐后地啃着地里稀稀拉拉只剩下根的麦苗。田边石碑上字迹依稀可见:“灵宝市41128201号标准样地”。
接着,王帅的父亲带记者来到了原来他们家的果园,“20年的辛苦养成的果树,全毁了。”他感慨道。接着,他指着不远处的大片果园对记者说,“刚才你看到的是五帝工业集聚区的一期工程,等到第二期工程要开工的时候,这边的果树就全没了。”
在采访途中,记者看到沿路两旁麦田里栽满了一棵棵松柏,与麦苗挤在一起,一直延伸到远处的山脚下。王帅的父亲告诉记者,有关部门为了搞旅游开发,就把树栽到了农田里。“该种树的地方树被刨了,不该种树的地方却瞎种。”他指着树木周围蔫巴巴的麦苗,叹了一口气说道。
灵宝市委宣传部主管新闻工作的副部长王建民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征地“省里统一规划,手续完全合法,只是部分村民对补偿有意见”。他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文件(三政[2008]26号),题为《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灵宝市2007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的文件,其中写道,同意灵宝市政府征收共计33.4314公顷(其中耕地12.47公顷),作为2007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用地。
在南阳村村内公布的五帝工业集聚区规划图及其建设指挥部的公告上,记者看到,五帝工业集聚区共占地28平方公里,近期开发建设9.5平方公里。记者初步算了一下,《批复》中同意征收的土地33.4314公顷,相当于0.33平方公里,与工业集聚区规划的28平方公里相去甚远。
对此,王建民说,征地手续得一批批地办,由于要赶工期,有些规划内但手续还没办全的,就以租的方式先占下来。
据了解,国务院曾专门发文,明确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凡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批地行为;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占地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征地补偿应付60万元,只给了4万多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
2004年11月3日,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关于征地补偿标准进行了统一调整,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高补偿标准执行。
而大王镇村民目前得到的补偿只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没有涉及。灵宝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建民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目前政府正在研究一个成熟的办法,“不是不给,只是要想一个较好的补偿方式。”
他说,以前“有过这方面的教训”,补偿费给了村干部被挥霍了,或者发到农民手里花完了又来找政府。“所以这次就想找个妥善的办法,考虑给农民买社保,让年老者有所养,给年轻人开辟一些就业岗位,比如集聚区优先用本地农民等。总之是想让失地农民有所保障,但我们的良苦用心一些农民不理解。”
按照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30倍计算,以王帅家为例,其前3年平均收入为2万多元人民币,征地补偿再加上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至少应有60万元,远超过王帅家现在得到的4万多元。
听到这个数字,记者面前的3位农民愣了一下,“这么多?!”几人异口同声地说。
王帅的父亲对记者说,大部分村民都不懂法,地方政府宣传时也误导,说土地是国家的,征用只需要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根本不知道还有土地补偿。要不是王帅回老家告诉他,他也是这样认为。
灵宝官方表示,“大王镇一带的苹果树,因海拔低,品质一般,一亩果园年收入约2000元至3000元左右,减去投资赢利约1000元左右。”
但村民反映,征地后村民生活水平严重降低。苹果是当地的特色产业,比如王帅家,都是20年左右的果树,一亩年收入在7000元~8000元左右,租地后1亩才1200元。还有的村民种的是蔬菜,收入一个大棚就能达到1.5万元~2万元。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得知,灵宝市以盛产苹果而闻名国内外,素有“苹果之乡”的美称。从灵宝科技信息网上可以查到,根据灵宝官方调查统计,精品苹果示范基地平均亩产2012公斤,每亩收入达5600元,亩收入超过万元的有96户,占15%;亩收入在6000元~1万元的有246户,占38.5%。
“‘租金’每亩一年才给1200元,根本不够过活,而且连个书面协议都没有,谁知道以后还会不会给钱。现在咱南阳村失地的农民约有三四百人,再这样‘开发’下去,整个村子的人都没地种了。”村民席绍兴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
征地后农民的出路在哪里
“我们都快老了,除了种地什么都不会,你说以后我们这些农民该怎么活?”席绍兴叹气道。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村里连次像样的会都没有开过,更别说全体村民同意了。而且占地的事情没有任何通知,我们是看到村里张贴了五帝工业区的规划图才知道地被占了的。”村民席正合说。
而南阳村党支部书记薛当石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给村民开过会,也通过了,征地有手续,合法。
记者问:村民见过这些手续吗?薛当石回答:村民见不到。
当记者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时,薛当石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灵宝市委宣传部王建民副部长说,灵宝市政府千方百计地开发项目,发展工业生产,而这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占用耕地,但这是政府统一规划,村民应该服从大局,到时也可以吸收一部分村民就业。
村民们说,镇政府是说过可以让村民进厂工作,但只是说说,没有正式通知。“年轻人还有可能,不管是进厂工作还是出去打工,都还有机会,但像我们这些中老年人,这把年纪了再去改行干别的,学不来;出去打工,人家嫌太老不要。没了土地,就靠这点补偿款,真是吃都吃不饱呀!”王帅的父亲说。
临走时,几位村民告诉记者:“其实政府要征地的话,我们愿意给,但总得给我们留一条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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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天外星星发布时间:2009-4-17 17:45:13
中新网4月17日电 河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秦玉海16日做客人民网,介绍河南公安大走访成效和省内公安工作情况。在谈及灵宝事件时,秦玉海称,河南省公安厅已经派出了督察和法制调查组在灵宝进行调查。
秦玉海说,三门峡公安局已经对这起案件作出了撤案处理,对发帖人王帅进行了国家赔偿。这个事情暴露出公安机关随意执法的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秦玉海指出,公安机关在王帅这个事情上,执法是有过错的,当地公安机关执法中没有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去办理。如果定诽谤罪,按王帅这个情况又不符合诽谤罪的构成要件。诽谤罪有两个要件,一个是自诉案件,第二是对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造成严重危害。这两条,王帅这个事情都够不上。
秦玉海说,河南省公安厅已经派出了督察和法制调查组在灵宝进行调查,查找在这个事情上公安机关应该吸取什么教训,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秦玉海对网民监督表示感谢,并就此事致歉。
今年2月12日,在上海工作的河南灵宝市人王帅在网上贴发“河南灵宝老农的抗旱绝招”,影射当地政府试图用1200元一亩一年的价格,用租赁方式征用土地的事情。
20天后,正在公司上班的王帅,突然被灵宝警方抓回河南,警方拘留他的原应是涉嫌诽谤,污蔑政府抗旱不利。在拘留了八天后,警方称证据不足,王帅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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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天外星星发布时间:2009-4-17 17:46:04
本报北京4月16日电(记者王俊 秀实习生王帝)今晚23时46分,灵宝市委市政府向中国青年报发来《关于对“王帅发帖事件”处理情况的答复》,全文如下:
关于对“王帅发帖事件”处理情况的答复
4月8日以来,中国青年报、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人民网等新闻媒体和网络对王帅发帖事件相继进行了报道,多位法律专家和网民给予了高度关注,充分体现了对灵宝的关心和厚爱,我们真诚感谢新闻媒体、广大网民和社会各界对灵宝工作的关注、监督和支持,虚心接受批评。
对王帅发帖事件的处理,我们公安部门执法是有过错的。市委、市政府负有领导责任。在信息中心发布的回应,造成的不良影响,敬请媒体朋友谅解。现对新闻媒体、广大网民和社会各界关注的若干问题作以下答复:一、依法纠正王帅被拘事件错误
对王帅被拘事件,我们已向三门峡市委、市政府做出深刻检查,在此向王帅及家属赔礼道歉。(一)4月15日,灵宝市公安局已对王帅解除取保候审、撤销案件,并派专人赴上海当面向王帅本人道歉。(二)责成灵宝市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41号令错案追究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按《国家赔偿法》对王帅予以赔偿。
二、五帝工业聚集区规划、土地征收和补偿的情况
五帝工业聚集区规划是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报批、公告的,媒体报道中所说的28平方公里是大王镇区2007~2020年总体规划面积,工业区位于总体规划以内,近期建设范围5.8平方公里。
根据大王镇区建设发展需要,灵宝市政府依据有关规定,共向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申报建设用地三个批次,用地面积共计68.3571公顷。
土地征收批复后,我们按照规定进行了两登记一公告,并对地面附着物进行了清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据实补偿到位。省批准的补偿方案为每亩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2.5万元。在补偿过程中,部分群众认为补偿标准偏低,要求提高补偿标准。鉴于近年来连霍高速公路、郑西铁路客运专线、兰(州)—郑(州)—长(沙)输油管道等国家建设项目在大王镇用地较多,补偿标准不一。市政府充分考虑群众利益诉求,兼顾全市征地补偿标准平衡问题,最终确定补偿标准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每亩按2.89万元的新标准执行,存在着土地补偿款未完全到位的问题。市政府在新标准兑付之前的过渡期,按每亩1200元给群众发放了生活补助。
三、深刻汲取教训,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
(一)在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全面开展执法大检查活动,深入查找法律法规运用是否得当、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程序是否合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杜绝此类事件发生。(二)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党员干部宗旨教育、法制教育,提高干部整体素质,正确处理群众诉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诚恳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网民监督和群众批评建议,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我们真诚欢迎新闻媒体一如既往地关心灵宝、支持灵宝,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批评和帮助。真诚欢迎灵宝在外人员为家乡建设建言献策。
中共灵宝市委
灵宝市人民政府
200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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