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公务员收入构成应更加公开透明
1楼:混在江津发布时间:2009-2-6 11:37:08
公务员的所有收入应像阳光工资那样“阳光”,而不是“养在闺中无人识”,否则,难免会出现各种传言、质疑及怨言。  近日有媒体报道上海部分公务员获房贴。由于当今公务员收入大大高于普通工薪人员,一直受到人们诟病,现在媒体曝光他们居然还有房贴可得,立即引来一片哗然。网上议论几乎一边倒,对此颇为不满。在此消息发表的次日,沪上各大传媒均发布内容完全相同的消息:“记者昨日从市政府相关部门了解到,上海近期并未出台公务员住房改革新的政策性文件。”
在此之前,有媒体曾曝光说,有一个《市政府机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务员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关于调整本市新进机关公务员住房货币补贴的办法》,今年1月1日开始实行。《办法》规定,住房货币补贴标准,根据职级标准缺额面积按2800元/平方米(含配偶方合计)补贴货币。对于建筑面积标准则规定:正处100平方米、副处90平方米、正科80平方米、副科70平方米,科员65平方米、办事员60平方米。
现在市府郑重其事澄清,看来媒体可能是误传了。但是事情说得这样具体,这样活龙活现,再加上市府也没有从正面否认,只是说“2002年出台了以市场为导向、货币化补贴为核心的公务员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强调了“近期本市没有出台新的政策性文件。”言下之意,老的住房货币补贴政策还是有的。
经查,2002-2003年间,上海曾出台过一个《上海市新进公务员的住房补贴暂行办法》,《办法》对2001年1月1日后参加本市机关工作的公务员进行住房货币补贴,补贴按本人月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五按月计发,且补贴不计个人所得税。或许,前几天媒体所传的公务员拿住房补贴,是依据这个已经实行了六七年的办法。
如果这个标准过低,提高一些,老百姓也不会有意见,如果对2001年新老划断后的新进公务员在补贴之外,又象当年终止福利分房给予一部分人以补偿一样,再给一笔大额补贴,大家就难免有意见。
从1998年起,国家推出住房改革,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际上就是含有停止福利分房的意义。当然现实生活是复杂的,改革也是渐进的,不可能一刀切。因此随后部分单位实行的货币分房,其实是一种补救措施,一种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办法。然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可能没完没了,我们不能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同时又在制造新的历史遗留问题。
2001年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基本上都是新同志,已经不存在福利分房问题,这在全市各企事业单位都是一样的,不存在什么遗留问题。怎么公务员就要特殊,发放什么住房货币补贴呢?
公务员也是人,也要安居乐业,这几年上海房价暴涨,新进公务员的住房困难问题也出现了,虽有房贴,但他们也象很多新职场人一样买不起房。在上海几次人代会上都有代表提案建议重视和解决这个问题。
但关键是同龄人遇到的问题,身为公务员为什么就不能同样面对,以“大部分人应该租房而不是买房”来解决呢?就一定要以按级别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来自置物业呢?这是不是变相宣布:公务员是一个特殊群体,与工薪阶层、公司职场人都不一样。
都说公务员收入高,其实公务员工资也不见得高,只是各种补贴津贴名目繁多数额不菲,可是局外人也就是普通公众,对他们究竟有多少种类多少金额补贴基本不清楚。公务员不是企业人员,公务员的所有收入都来自公共财政,我们不说公务员的收入须得到公共财政的真正主人——公众的批准,可起码也得向公众公开吧。
公务员可以也应该享有和社会发展水平、地区发达水平相适应的工资水平,其中应该包含可用于购置物业的金额,而这一切都应该属“阳光收入”,而除此以外的一切收入,不管是房贴还是其他,都属于“灰色”,都应该杜绝。这才能真正体现公务员是人民的一份子,不是特殊阶层,才能真正取信于民,获得民众的支持和拥戴。
我们希望公务员的津贴名目少些,收入透明些。 
>>>>>
2楼:龍門陣发布时间:2009-2-6 13:07:01
3楼:小柏杨发布时间:2009-2-6 14:23:12
4楼:游客发布时间:2009-2-6 14:50:32
正处屁眼要大点迈,格老子对于建筑面积标准则规定:正处100平方米、副处90平方米、正科80平方米、副科70平方米,科员65平方米、办事员60平方米。>>>>>
5楼:喜之郎、发布时间:2009-2-7 13:5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