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母亲因13岁独生女向地震灾区捐40元 将其打死
1楼:津城王发布时间:2008-12-12 12:59:19
[b][size=3][color=red]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报道 只因女儿为四川地震灾区捐款,竟持擀面杖将年仅13岁的独生女儿小芳活活打死!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宣判,小芳的母亲苏卿(化名)因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小芳的父亲江先生11日告诉记者,在接到法院的判决书后,认为“判得有些轻了”,他已申请上诉,“要为死去的女儿讨个说法”! 
小芳今年13岁,是某小学六年级(1)班的学生。今年“5·12”汶川大地震期间,小芳向家人要了40元钱,并带了一包自己的衣服,高高兴兴地到步行街一捐助点,献出了自己的爱心。5月18日下午,小华的班主任号召同学们捐出零花钱。次日中午小芳放学回到家后,再次跟母亲苏卿提到捐钱的事。苏卿当即对小芳厉声训斥,并不顾小芳的辩解和苦苦哀求,用擀面杖对其进行持续殴打。直至小芳口吐白沫,身体大面积青紫,体表广泛性皮下出血(面积约25%),最终没了声息。当日晚上6时许,小芳在被送往医院抢救途中死亡。 [/color][/size][/b]>>>>>
2楼:津城王发布时间:2008-12-12 13:01:19
打死人终究是不对的,虎毒不食子。能狠心打死自己的亲生女儿,是何等的残忍?
小女孩才13岁,为了向灾区献爱心没有错。学校社会向群众发动献爱心活动也没错。错就错在她把人打死了,她有什么权利夺走他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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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爽歪歪发布时间:2008-12-12 13:01:49
4楼:津城王发布时间:2008-12-12 13:02:27
不管怎样,也不能将女儿活活打死,真是太残忍了。我认为,作为一个母亲,应该为自己的女儿的行为感到自豪,证明女儿心地纯善,不为己的行为,是世间难能可贵的。那样的母亲,怎么生出了这么可贵的女儿。即便是家庭再困难,也要咬紧牙关忍一忍,想想其他的办法。钱已捐了,打死人钱也不回来,困难是如何想办法去改善,并不是用残暴的武力就能解决。看到这样的事,真的是非常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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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臭豆腐发布时间:2008-12-12 13:11:07
6楼:吹豆豆发布时间:2008-12-12 13:41:19
怎么那么狠心呀
自己的女儿呀
怎么下得了手呀
何等的残忍
何等的暴力呀
这样的母亲该枪毙>>>>>
7楼:游客发布时间:2008-12-12 14:53:42
8楼:飞扬发布时间:2008-12-12 15:35:07
9楼:重庆De辣哥发布时间:2008-12-12 16:20:43
该死的不是女孩.
该死的是她妈妈.[em4]>>>>>
10楼:高瀑发布时间:2008-12-12 19:11:20
11楼:高源发布时间:2008-12-12 20:14:25
12楼:流泪的天使发布时间:2008-12-13 10:41:21
没意思撒,养了娃儿十几岁,就为了几十元就剥夺了她的生命,值吗?现在的家庭也不是几十元就拿不出来的。。。真的服了那个当妈的。。。[emb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