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为赖100万债杀债主 重庆一建筑老板获死刑
1楼:八卦妹妹发布时间:2008-12-3 15:31:29
为赖掉100万元的巨额债务,重庆建筑老板闫光富手持钢管猛击债主头部,致其当场死亡,之后将死者的指印按在此前伪造债主欠其126万元款项的《承诺书》上,再将自己出具给债主欠条烧毁,然后将债主抛尸荒野。今日(2日),在被法院判处故意杀人罪的闫光富,在重庆忠县被执行枪决。 
[b]案件回放:赖巨债杀债主抛尸荒野 [/b]
法院审理查明,闫光富在与被害人李国华长期经济往来中欠下李国华巨额债务,李国华多次要求闫光富归还未果。
2007年5月中旬,闫光富伪造了一份李国华欠其126万元借款的承诺书。同月31日下午,李国华接到闫光富的电话邀约后,携带由闫光富出具的债务凭证到重庆市忠县忠州镇白公路121号附1号闫家空置店面内,闫趁李不备之机,持钢管猛击李头部等处,致李当场死亡。
之后闫光富驾车将李国华尸体抛于石柱王场镇蚊鱼村水晶岩处。抛尸途中销毁其出具给李国华的债务凭据。
同年6月1日,阮光玉发现丈夫李国华失踪后,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过侦查,确认闫光富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同月6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闫光富前往公安机关接受调查。闫光富到达公安机关后,公安人员在对闫光富驾驶的轿车后备箱进行检查时,发现残留有血迹,即对闫光富进行了调查讯问,闫遂供述了杀人事实。
[b] 法院判决:虽自首罪不容赦获死刑 [/b]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闫光富故意杀人罪名成立。
闫光富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通知后前往公安机关。在公安机关未找到李国华尸体、尚不能确认李国华被害情况下,闫光富主动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其杀死李国华的事实。
但被告人闫光富为抵消其欠李国华的巨额债务,伪造债权凭证,有预谋的实施杀人行为;且在杀人后,闫光富又销毁其欠李国华的巨额债务凭证,抛尸隐藏罪证,犯罪动机卑劣,杀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其虽有自首情节,尚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死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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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八卦妹妹发布时间:2008-12-3 15: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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