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不知道你们看了何感想
1楼:5739066401发布时间:2008-11-7 9:02:49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最近透露,从2010年起渐进式延迟退休,在2030年前,我国职工的退休年龄将延迟到65岁。专家称,延迟退休年龄是一种客观趋势,有利于延缓中国“老龄化”趋势。(11月6日《新京报》)
实事求是地说,退休年龄逐渐延迟到65岁的政策,应该说不无道理,毕竟,随着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一方面将不得不面临劳动力匮乏的现象,另一方面,按现行退休年龄,又将极大地加大养老的社会与经济压力。
不过,当退休年龄政策的制定仅仅从宏观经济的视角出发,以利于经济发展作为唯一指标时,其实同样值得商榷。事实上,退休政策固然事关国家的养老压力与经济发展,但同样也关乎老龄人口的生活质量与切身福祉。从这个角度来看,女职工延迟10年退休,男职工延迟5年退休,无疑大大加长了职工的工作年限,也极大地推迟了他们的退休生活,本该享受退休后闲适怡然生活的职工,却不得不继续承受每日工作的压力,显然是极为重大的生活改变。这一政策对于相应年龄段人群的生活影响显然不能被忽略,作为退休年龄政策所影响到的群体,他们关于这一政策的意见和看法当然更不能被无视。
基于上述视点,退休年龄政策的制定,固然需要考虑宏观经济的发展,但是,具体到每个个体的福祉,却不能被无视甚或淹没。从这个意义上说,退休年龄延长的政策其实更应体现出对每个个体的尊重,对于那些愿意继续工作,且身体条件允许的职工,当然可以适用退休年龄延迟的政策;但对于那些更愿意按时退休,选择退休生活,或是身体条件已不允许继续工作的职工,相关政策完全应该保障他们按时退休养老的权利,而不能因为一刀切的“65岁”界限而影响到这些职工的福祉。(作者系江苏医生) [align=left][/align][table=98%][tr][td](责任编辑:张海燕)[/td][/tr][/table]>>>>>
2楼:游客发布时间:2008-11-7 9:12:43
3楼:5739066401发布时间:2008-11-7 9:44:29
现在我们和这些人一个档次了.
按照党和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干部的离休退休年龄为:中央、国家机关部长、副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书记、省政府省长、副省长,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人,正职一般不超过65周岁,副职一般不超过60周岁;担任厅局长一级的干部,一般不超过60周岁;其他干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身体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经批准可提前离休退休。确因工作需要,身体又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经任免机关批准,可适当推迟离休退休。依据法律和有关规定经选举任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委员,政协正副主席、常委,在任届末满时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一般可待任届期满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离休退休手续。 
高级专家的离休退休年龄,一般应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对少数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征得本人同意,经下述机关批准,离休退休年龄可以适当延长:副教授、副研究员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经所在单位报请上一级主管机关批准,最长不超过65周岁;教授、研究员及相当这一职称的高级专家,经所在单位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中央、国家机关的部委批准,最长不超过7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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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涩郎发布时间:2008-11-7 18:33:27
5楼:5739066401发布时间:2008-11-8 8:19:57
这个消息来源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
6楼:高瀑发布时间:2008-11-26 16:37:29
7楼:爽歪歪发布时间:2008-12-1 20: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