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原创]致星河.奥韵业主
1楼:一网情生发布时间:2008-11-3 11:14:59
各位接房时要注意,星河房屋的测绘面积已出来了。公摊面积均有所减少,但开发商拒不退款。其理由是套内面积没有减少。对此,希望各位业主坚持要求退款。因为我们的房价是按建筑面积计算的(含公摊面积),然后再按套内面积折的价,这可以查预算表。另外,合同上约定负一层均是物管用房,但现开发商再出售,这样我们的公摊面积还会减少。
希望大家相互转告,共同维护我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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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游客发布时间:2008-11-3 11:24:56
[size=4][b]请加  星河奥韵  业主群  [color=red]73197234[/color]   ,我们一起来探讨[/b][/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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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Sking发布时间:2008-11-3 11:56:49
[quote][b]以下是引用 [u]一网情生[/u] 在 [i]2008-11-3 11:14:59[/i] 的发言:[/b]
[indent]   各位接房时要注意,星河房屋的测绘面积已出来了。公摊面积均有所减少,但开发商拒不退款。其理由是套内面积没有减少。对此,希望各位业主坚持要求退款。因为我们的房价是按建筑面积计算的(含公摊面积),然后再按套内面积折的价,这可以查预算表。另外,合同上约定负一层均是物管用房,但现开发商再出售,这样我们的公摊面积还会减少。
希望大家相互转告,共同维护我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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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付款)面积=公摊面积+套内面积. 总面积减少没得嘛?
总面积减少就要退钱晒.
要曝光奸商的不法行径![/color][/siz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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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FM发布时间:2008-11-3 14:05:22
真的还是假的哟,这一两个月,东部新城的不少楼盘的一期房都要交房了哟,大家是要注意到[emb8]>>>>>
5楼:山奇业主委员会发布时间:2008-11-3 15:20:14
6楼:游客发布时间:2008-11-3 15:35:21
以前德高的津源居还不是交房的时候,搞得凶得很,好像有得现在都没有解决,着球了>>>>>
7楼:我是江津人发布时间:2008-11-3 17:09:00
建面少了,套内没有变? 大家看看合同,合同上面都把建面和套内写进去的,而且在江津还是以建面计算的价格>>>>>
8楼:游客发布时间:2008-11-5 9:39:58
可是,大家的合同上第十条有规定是按套内面积计差价的呀,我们咋办呢>>>>>
9楼:独狼发布时间:2008-11-5 14:22:32
10楼:君子坦荡荡发布时间:2008-11-5 21:44:35
11楼:游客发布时间:2008-11-5 22:37:51
12楼:高瀑发布时间:2008-11-9 13:37:29
13楼:andy10010发布时间:2008-11-14 21:45:28
2楼的群号是山寨版,请大家加群:55251228,交流小区信息,构建和谐社区。>>>>>
14楼:游客发布时间:2008-11-16 11:55:06
给大家建议,按照合同来办理,合同约定按照套内计价的话,如果公摊有变化,是不影响总房款的,换句话说,公摊变大了,开发商没有权利要求客户补交房款;如果公摊变小了,开发商可以不退还房款。
对于客户来说,我们建议按照合同办事,我不提倡动不动就要雄起。
当然,说了上面这些话,可能有些朋友有点不开心,可能会认为我是站在开发商的立场来说的,我也可以理解这样的观点。
从国家规定按照套内面积计算价格的目的和司法意义来说,更多的体现了合同的公平和保护买方的权益,如果按照建筑面积计算价格的话,那开发商是可以把公摊扩大的,那样的话,即使套内面积没有变化,而公摊变大的话,开发商就有权利依照合同来收取客户的房款,这样消费者就会吃合同的亏,所以按照套内面积计价是很科学的,因为套内是固定的,也就是说我们消费者最关心是自己家里有多少面积,这个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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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津少爷发布时间:2008-11-16 16:50:30
[quote][b]以下是引用 [u]君子坦荡荡[/u] 在 [i]2008-11-5 21:44:35[/i] 的发言:[/b]
[indent]   看来收房的时候要带把尺子[/in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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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内面积没有变,你只能量套内的,建面量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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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一网情生发布时间:2008-11-17 9:44:24
第14楼的朋友,谢谢你的答复。
你说的很有理,但不知为什么以游客的身份回复。
不知你是否清楚我们的房价是如何算的:首先是开发商的房价*建筑面积得到一个总价,然后再用这个总价除以套内面积,得到了套内单价。
确实,按照合同,我们是没话说,套内面积没有减少,那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找开发商呢?
但是,君不见,为什么没有一套出现14楼朋友所说的“公摊面积增加”的这种情况,而都是减少了呢?如果开发商连这点都不会算,我想这才是笑话。
我们的理由很简单:因为我们的房屋总价是按建筑面积算的,那么建筑面积减少了,房屋总价就减少了,开发商就该退钱。>>>>>
17楼:津城暖人发布时间:2008-11-18 22:38:58
18楼:andy10010发布时间:2008-11-20 23:33:59
买房子的时候,是按建筑面积折算的。少了就要退款。这点诚信都没得,还开发啥子房子哦?>>>>>
19楼:爽歪歪发布时间:2008-12-1 12:53:18
20楼:游客发布时间:2008-12-2 21:24:05
很简单这个道理,因为在江津这个城市,从客户购买的消费习惯来看,客户一般习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总房款,但为了签定合同的严谨性和科学性,在签定合同的时候,开发商回按照建筑价格计算出总房款,用总房款/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得出一个套内建筑面积的价格,这个价格是清楚的写在合同上的,所有合同都说明了这个价格的,也就是说,平时我们去任何一个江津的楼盘,所有的卖房子的销售人员都会按照建筑面积价格给客户计算总房款,因为这个是一个社会的消费习惯,也就是说在楼盘对外报价的时候,都还是按照建筑面积来报价格的,但在签定合同的时候换算成套内面积的价格。
换算成套内建筑面积价格其实是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当然,我们也得看到,在您购买的这个楼盘中,公摊是变小了,从合同上来看,客户是吃亏了,我,作为一个局外人,是无法去判断这个楼盘的开发商是不是有意识的将公摊减少。客户遇到这样的事情心理是不好受,是觉得有被欺骗的感觉,但我不提倡按照合同办理。
最后我想说明一句,我以游客的身份来发言,并不是我不敢公开我的身份,我也不是这个开发商内部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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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游客发布时间:2008-12-2 21:45:56
[quote][b]以下是引用 [u]一网情生[/u] 在 [i]2008-11-17 9:44:24[/i] 的发言:[/b]
[indent]   第14楼的朋友,谢谢你的答复。
你说的很有理,但不知为什么以游客的身份回复。
不知你是否清楚我们的房价是如何算的:首先是开发商的房价*建筑面积得到一个总价,然后再用这个总价除以套内面积,得到了套内单价。
确实,按照合同,我们是没话说,套内面积没有减少,那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找开发商呢?
但是,君不见,为什么没有一套出现14楼朋友所说的“公摊面积增加”的这种情况,而都是减少了呢?如果开发商连这点都不会算,我想这才是笑话。
我们的理由很简单:因为我们的房屋总价是按建筑面积算的,那么建筑面积减少了,房屋总价就减少了,开发商就该退钱。
 
 
 
 
 
 
 
那如果合同都签定了,现在才来这样理解,不是不对,给人的感觉是,单方面霸王,从建筑和科学的角度来看,面积变化是很正常的,也是合乎科学的,在合同上也约定了一个误差的比例,正负3%,也约定了处理的方法,我做房产销售4年多了,见过公摊边大,套内面积不边的情况,开发商最后还是没有要求客户补交房款。
我站在一个比较公平的角度来说一说这个问题,开发商很有可能故意这样做,涉嫌转合同的空子,这样做当然上有些不地道,也是被客户唾弃的,其实对于建筑来说,一般误差在1%以内基本上是非常正常的,尤其是步行房,因为大家都知道,建筑工程,尤其上住房的建筑基本上都是人工,属于劳动密集性行业,有误差,所以是比较正常的。从我的从业经验来看,误差超过1%以上是有点点问题,因为一般在住房封顶的时候都要测绘面积的,如果预售时测绘的面积和交房的面积出入太到的话,这个我们应该要求开发商给出一个说明,一般来说,预售面积中 的套内面积和交房时候的套内面积数据出入都非常小,原因在于,在预售的时候房子已经成型了,和交接的时候基本上变化很小很小。
需要分摊的公共部分为什么会有所变化呢,因为在具体的某一栋住房在预售的时候,有可能将某些位置计入了公共部分,而在交接房子的时候,按照国家规定,被剔除了,所以公摊就变小了(一般是这个原因,但这个楼盘是不是这个原因,我不是很清楚,再此特别说明),从而导致建筑面积也相应变小了。
关于开发商改变一些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没有按照承诺修建,我支持您向政府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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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andy10010发布时间:2008-12-2 21:53:06
第一,开发商是按预测面积来销售的。
第二,房屋面积因公摊减小而减小。
第三,消费者是付了公摊的钱的。
第四,房产证上是咋个写的,套内面积还是加了公摊的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