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讨论]别把消费者不当回事
1楼:心宁出击发布时间:2008-10-3 21:05:38
[size=4]国庆长假,欢欢喜喜的一家齐聚江津城也较知名的餐饮店——丁月玉兔王。“服务员来几瓶劲酒。”一场权益维护战,就此开了锣。
酒过三旬,家中有人望着杯中所剩不多的酒,终于忍不住开了口:“今天这劲酒是不是不太对啊?”一语惊醒梦中人,全家上上下下从嘈杂的就餐环境中静下心来,聚焦到了这杯中之酒。“这酒颜色不太对。”这口感也有些不一样。”鉴于大家都有的质疑,有人从桌下拿回了空酒瓶。东方劲酒——一个和大家所熟知的中国劲酒相似的名字;一个有着和中国劲酒几乎一样的小扁瓶;一个有着和中国劲酒几乎以假乱真的标签设计。一种被店家蒙骗的感觉让大家觉得已进胃的酒水都要反涌而出。找店主说个清楚——这成了全家人的共识。
“是你们自己不看清楚,我这也是劲酒,只是厂家不同。你们喝都喝了,还说啷个。”店主向消费者倒打一耙。这开场白让大家更觉得倒胃口。十几年来,中国劲酒以较好的酒质、良好的信誉伴着“劲酒虽好,可不要贪杯”的广告词深入人心。顾客点“劲酒”,意义十分明确。从后来的调查也充分说明了店家的“用心良苦”。中国劲酒在江津各大商场均有出售,零售价一瓶8元左右,一般的酒店价12元;东方劲酒笔者调查了不少商家和餐饮店均称未听说过,先不论其真假,从该产品的知名度来判断,售价应低于名牌的中国劲酒,而“丁月玉免王”仍售价12元。东方劲酒更高的利润空间激发了店家“耍小聪明”的灵感。就算“东方劲酒”不是假酒,店家明知有歧义而不告知消费者,也属欺骗行为。望着蛮不讲理的店主,愤怒的一家准备结帐走人。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吧台把帐算错了。真是无独有偶,就在这前一天,家里正好有人也在“丁月玉免王”就餐。点了但没有的菜品和还未喝完的一箱啤酒,结帐前还询问过服务员是否已退,服务员明确答复已退,可结帐仔细一看,却全算你头上了。今天,类似的情况再度上演。已退的收费餐具,又要顾客买单。店家这种屡屡出错,不得不让人遐想啊!为什么错误频率如此之高,说不是故意的不知有多少可信度。这是店主在管理上的严重失职或是故意纵容。这种错误的发生,只会造成多算帐。如果客人发现了就说工作一时疏忽,如果客人没发现不就直接提高净利润了吗?钱或许不多,但着实气人。矛盾激化,一瓶不知是真是假的“劲酒”落地开花。不值啊,好好的一个聚会,砸了。店主还在气势汹汹不停地狡辩着,家人劝走了冲动的年轻人。
被称为“上帝”的消费者们,现在如何感想。在商家的字典里,“上帝”排老几? 
经营者取得利益不得以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代价
就说这餐饮业的不规范化运作。近年来餐饮行业提供配套服务另外收费、不明示收费价格或者不提前告知消费者的情况在全国呈蔓延的趋势,中小餐馆尤为普遍。以最近颇受消费者诟病的收费消毒餐具为例,一些餐馆不再提供免费消毒餐具,只提供收费消毒餐具,消费者一旦决定在此吃饭,就必须为餐具另行支付消毒费。当然,有些餐馆也允许消费者选择餐馆自备的免费餐具,但这些餐具的卫生状况往往令人失望,消费者只好选择收费餐具。中消协认为,消费者在就餐时,餐饮企业提供包括经消毒达到卫生标准的餐具、餐巾等配套服务,是长期以来已获社会共同认可、约定俗成的基本服务内容和行业服务标准,是经营者的随附义务,也是消费者接受就餐服务时的前提。消费者即便使用了收费餐具也可拒绝埋单。餐饮企业面对激烈的竞争,首先考虑的不是如何提高服务质量,而是以“谢绝自带酒水”、收取“服务费”之类行规,制定以营利为目的非价格措施,还有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屡禁不止,反映出经营者守法意识、服务意识薄弱。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存在,使得广大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受到了侵害,扰乱了餐饮行业秩序,破坏了餐饮行业的形象,阻碍了餐饮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消费者见怪不怪,无知地放弃自己的权利
面对整个餐饮大市场,部分消费者也缺乏成熟的消费心理。一些消费者对于一些不合理的现象不予,消费不设防范,使得一些餐饮企业巧立名目的重复收费行为最终变为行规,惯例,从而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什么没人站出来告诉经营者,你这样做不仅是不道德的,也是违反消费者权益法的,为什么?有人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您知道吗,您无原则的宽容,不仅是让不法商家获取了不当收益,您更是助长不良风气的帮凶。
三、消费者欲诉无路,暴露我国监管体制的薄弱
无论发生任何事情,以武力来解决都不是明智之举。“有消费投诉,请拔打12315。”当事人在事后就上述事件拔打了12315消费投诉热线。第一位服务小姐答复:“东方劲酒是不是假酒,我们不清楚,也不是我们管。你该找卫生局。谢谢!”再次拔打,第二位服务小姐答复:“你点劲酒,店主是上的劲酒啊。这个我们没办法。” 
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进和社会的发展,我国消费领域不断扩大,消费矛盾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经营主体多元,侵权手段翻新,涉及领域广泛,消费纠纷增多,经济纠纷与社会矛盾交织,消费矛盾与经济热点相联,是目前消费领域矛盾变化的显著特点。可面对如此的局面,监管体制还不健全,不到位,实在让人担忧。
事情发生的已发生了,无从改变。可怎样才能让它不再发生。维权之路该何去何从? 
[本贴已被 作者 于 2008年10月03日 22时46分21秒 编辑过][/size]>>>>>
2楼:高源发布时间:2008-10-3 21:30:16
3楼:心宁出击发布时间:2008-10-3 21:35:04
什么转来的,不过初来乍到,我写好的文章贴过来就这样了。>>>>>
4楼:心宁出击发布时间:2008-10-3 21:39:16
有没有高人指教,把我发的贴子上的乱码删掉。谢谢!>>>>>
5楼:游客发布时间:2008-10-3 22:48:24
6楼:好奇宝宝发布时间:2008-10-3 23:08:29
7楼:高源发布时间:2008-10-4 12:03:38
这么说来还是原创,楼主还有点文才嘛[em7]>>>>>
8楼:游客发布时间:2008-10-4 12:27:02
你去江津的KTV看看,有哪一家的青岛啤酒是正宗的青岛啤酒
是什么 青岛啤酒节 什么什么的>>>>>
9楼:飞扬发布时间:2008-10-5 12:23:22
10楼:云中问路发布时间:2008-10-5 12:44:05
11楼:爽歪歪发布时间:2008-10-5 14:00:57
感谢楼主。看来我以后都不敢去丁月玉兔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