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吐槽]类似于证明“你妈是你妈”的证明在江津民政局也出现了
1楼:人生如梦的哥发布时间:2015-5-27 13:21:57
   今天到民政局为儿子办未婚证明,带齐户口本,儿子的身份证复印件,被告知还要儿子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办理。儿子远在上海,身份证需随身带,寄过来寄过去的很不方便。只要未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就应视为未婚,这个在民政局的资料库里应当查得到,关身份证原件什么事?让老百姓办个事跑来跑去的麻烦,反复折腾,类似于证明“你妈是你妈”。这种被李克强总理当做笑话的政府为民办事的刻板方式,是不是也应该改变改变了?
2楼:silenceoyf发布时间:2015-5-27 14:52:24
改变说着容易,做着难。老百姓办事难估计还是会一直持续[em23]
3楼:qd晓爱发布时间:2015-5-28 10:18:53
是不是有政策规定哦?可以网上查询下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ALIGN=right][COLOR=#000066][本贴已被 作者 于 2015年05月28日 10时27分15秒 编辑过][/COLOR][/ALIGN]
4楼:mm2rui发布时间:2015-7-12 13:00:40
这两天新闻还说了的,一个女的办未婚证明,办了几个月,刁难她的十几个人都遭了,你把这个新闻的报纸甩给他们他们就知道怎么做了,要不然让他们来做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