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津教发〔2015〕68号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的的通知
1楼:杨杰翔发布时间:2015-5-16 22:30:08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color=Red]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color]
                       各教管中心、普通中小学校:招生计划
2015年,全区普通中小学校招生计划为33808人,其中义务教育招生计划26608人(小学15003人,初中11605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7200人。小学招生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初、高中招生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
区属市级重点中学高中招生计划按[color=Red]70%的比例招收指标到校学生[/color]。
(一)义务教育段招生
1. 义务教育段基本原则
(1)依法入学原则。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凡未满6周岁的儿童,一律不得接收。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和条件不具备的农村地区学生,入学年龄可放宽到7周岁。
(2)[color=Red]就近免试原则[/color]。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
(3)对口入学原则。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三对口”入学办法,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管证(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依据户籍在对口学校就读。
(4)规范公平原则。[color=Red]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择校乱收费。建立和完善招生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实行“阳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禁止招收往届复读学生。[/color]
未经批准,任何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超计划和超范围招生,不得增加班数、扩大班额招生,确保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不出现大班额。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停止招收推优生、保送生和特长生。
2.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
(1)本区户籍学生入学
凡户籍在我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口小学、初中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①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②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③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2)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坚持 “两为主”、“两纳入”政策,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时,由其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向居住地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就读学校报名登记:
①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②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住(租)房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等有关材料。
③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④提供户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就学联系函。
(3)残疾儿童入学
公办学校需接收招生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随班就读。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学生,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其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依法实施缓、免学,学校力所能及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4)特殊人员子女入学
现役军人、华侨、援藏干部、烈士、港澳台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入学。
(5)继续实施“54分段”办学试点
继续在先锋中学、先锋小学,杜市中学、杜市小学,吴滩中学、吴滩小学实施“五四分段”办学。各教管中心要整合辖区内的教育资源,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6)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按照核定备案的办学规模,合理安排当年的招生计划。民办学校(不含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未达到“五独立”条件的民办学校)招生方案经区教委备案后,支持其适度提前招生。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可采取电脑派位、面谈等方式招收新生。
(7)其它入学问题
城市建设中拆迁户子女、配住廉租房、公租房的本区户籍人员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今年,江津中学初中招生实行多校划片,计划招生270人。根据几江街道、鼎山街道城区小学毕业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到各校,具体名额为:四牌坊小学98人、实验小学5人、向阳小学58人、菜市街小学52人、西城小学49人、五举小学2人、高牙小学3人、荣华学校3人。
3. 义务教育段考试
(1)小学毕业考试由各校自行组织,考试时间为7月2日,毕业成绩以等级呈现。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自己组织。
(2)初中结构性评价考试和毕业升学考试
①七年级结构评价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时间:6月29日。
②八年级结构评价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生物、地理、物理;时间:6月30日至7月1日。
③九年级学生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暨高中招生考试。
2楼:杨杰翔发布时间:2015-5-19 15:11:06
3楼:qdG发布时间:2015-7-14 10:1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