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先锋计生办的人把我气晕了,现在生个孩子容易吗?
1楼:qd醉狐狸发布时间:2015-4-24 15: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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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right][COLOR=#000066][本贴已被 作者 于 2015年04月25日 23时19分38秒 编辑过][/COLOR][/ALIGN]
2楼:坐等和谐发布时间:2015-4-24 16:55:46
3楼:灵子发布时间:2015-4-24 17:00:01
4楼:cuplcq发布时间:2015-4-24 18:36:24
赶紧上政府网站投诉,马上他们就会变得跟dog一样温顺主动跟你联系的。。。。
5楼:qusr2120044发布时间:2015-4-24 20:56:16
6楼:lianghui发布时间:2015-4-25 8:43:09
有的政府部门的人的态度还是比较好的                     
7楼:qd醉狐狸发布时间:2015-4-25 16:25:13
8楼:坐等和谐发布时间:2015-4-25 21:11:53
9楼:善良正直一国民发布时间:2015-4-25 2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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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qd海的诺言发布时间:2015-4-27 15:48:21
尊敬的网友,您好!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你夫妇系男方离婚再婚,离婚前只生育了一个小孩,女方初婚,未生育过小孩,符合再生育条件。按程序,你夫妇将资料报村、镇公示后,由镇计生办再报区卫计委审批办证。你夫妇将办理再生育的相关资料交保平村,村经公示后将资料交镇计生办,镇计生办经公示后于4月1日报江津区卫计委审批,区卫计委在审批中发现男方离婚协议上未盖民政局公章,于是通知你夫妇需补该资料。区卫计委、镇计生办、村计生专干工作人员分别共通知了你夫妇4次,但你夫妇一直未将证明补来。因区卫计委审批有时限要求,22日就把你夫妇的申请退回先锋,该审批表作废。计生办23日就把你夫妇资料退回保平村。4月24日下午你前来先锋镇计生办,计生办工作人员告诉你资料已退回保平村上去,因此就认为是在故意刁难。
事情的基本情况就是这样,资料不齐,是无法办理的,不存在你说的故意刁难的问题。如有其他什么疑问请电话咨询先锋镇人口计生办,电话:47611156
11楼:qd醉狐狸发布时间:2015-4-27 22:49:24
12楼:qd醉狐狸发布时间:2015-4-27 22:51:15
13楼:墨山发布时间:2015-4-28 9:10:10
14楼:qd今生有缘发布时间:2015-4-28 9:55:42
呵呵  [em7][em7][em7][em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