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房地产权证遗失补办程序简化,公示期从30日缩短为10日
1楼:江津百事通发布时间:2015-4-14 10:05:24
江津网4月1日讯(记者 杨洪 通讯员 周琎晋)“房地产权证遗失无需登报啦!”今日,记者从区国土房管局获悉,从即日开始,市民房地产权证、房地产登记证明遗失后,不用像之前一样必须在《重庆日报》或《重庆晚报》或《重庆晨报》或《江津日报》等媒体发布遗失、毁损声明30日后方可补办,只需在区国土房管局公众信息网上发布遗失、毁损声明后10日即可办理。
    据区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房地产权证、房地产登记证明遗失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补发的,权利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补发,并通过登记机构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遗失、毁损声明10日后补办,不收取任何费用。
    补办房地产权证需要提交哪些资料?据区国土房管局工作人员介绍,以前如果房地产权证遗失,申请人必须要在指定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公告,30日后才能补办。而现在只需在区国土房管局公众信息网专栏上免费刊登遗失声明后公告10日,并提供以下资料即可办理:《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补证申请书原件1份;补发公告原件1份;遗失的权证档案全套资料及附图复印件1份;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系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收取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和其他必要材料。
    据悉,所刊登遗失声明应体现以下三项内容:权利人姓名、房屋产权地址、房屋产权书证号。如房屋产权人需登载遗失声明时,对其声明的上述三项事项不能确认,可以直接到区国土房屋档案中心打印档案信息摘要,该摘要准确反映权利人姓名、房屋产权地址、房屋产权书证号等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来源:江津网)
2楼:nvrenjy999发布时间:2015-4-15 13:23:16
[em24][em9][em14][em20]楼主的帖子太强大了
3楼:51520506bcGk发布时间:2015-4-17 1:43:42
我不是一个伟大的女人,我是那么世俗。我希望你将来能够有出息,我们不再过这样艰辛的日子,我也希望能够锦衣玉食。但是就算不能我仍然爱你。只是你要答应我,你永远不会放弃向最好的方向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