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寻人】肺癌晚期母亲寻找三十年前送到江津的亲生女
1楼:江津百事通发布时间:2015-1-9 9:25:09
1984年农历10月16日晚上十点,一个美丽脆弱的生命呱呱坠地。可惜这个女婴已经有两个姐姐,在那个生活贫穷艰苦的年代,超生——意味着巨额罚款,意味着本来就风雨飘摇的家更加贫穷困难,意义着孩子可能吃不饱饭,穿不暖衣。
几经权衡,父母艰难决定,把这个可怜的孩子送人!
最后,孩子被送给了住在永川北山脚下的曹局长在江津的姨妹,当时接收孩子的家庭担心送孩子的亲生父母反悔,故未提供更多明确信息。已知信息如下:
1、永川北山脚下的曹局长。这个曹局长不知道是什么局的局长,只知道官职局长。目前不住在北山脚下了,听说是搬到了永川二转盘哪里了。可以确定的是,当年被送走的女孩,现在应该称呼曹局长为“姑父”
2、曹局长在江津的姨妹。这个最关键,曹局长在江津的姨妹,也就是女孩现在的养母,当年在江津教书,未生育子女,目前算起来应该是退休了。女孩的养父,也就是曹局长的姨妹夫,当时在青海当兵,只知姓徐。女孩当年被送去江津,算来今年也有31岁了,如果排除外嫁或外出工作,现在应该也在江津,并且随养父姓徐。
就在2015年1月2日,女孩的生母在永川第二人民医院查出是肺癌晚期,医生断言只能活两个月了。她人生最大的牵挂就是当年迫不得已送走的女儿,今年就31岁了。31年。和女儿分离的31年里,母亲日日夜夜思念牵挂着她。在她生命的最后两个月里,如果说人生有未竞之事,就是希望有生之年能见上女儿一面,对她说声:对不起,妈妈不是故意送走你!
希望看此贴的各位亲们,如果能和身边认识的某位朋友、同学、同事对上号(比如姓徐、妈妈是(退休)老师,爸爸曾经在青海当过兵,姑父姓曹,住在永川,官职局长等),请奉献一点爱心,提供一点线索,圆一个母亲的临终心愿!!!
提供线索联系电话:151-787-68301
万分感谢!
2015年1月7日 
 
 
 
2楼:带刀熊猫发布时间:2015-1-9 11:55:53
想放就放,想收就收,收放自如,打太极嗦。就为了见上一面,身后管它洪水滔天,当事人怎么面对?养父母啷个整?
3楼:游客发布时间:2015-1-9 12:20:13
唉。。。何必啊。。给女儿一个平静的生活吧,当年因为又是个女婴将其送养,也许孩子有养父母有了很深的感情,也许她甚至不知道自已不是养父母亲生的,何必去打扰女儿的生活呢。如果真的爱她,生下她时不要送了她啊!如果真的爱她,请将遗憾留能自已,而不是将遗憾留给女儿,女儿的生活还长着呢。。。请奉献点爱心别再转发此贴了。
4楼:游客发布时间:2015-1-9 12:28:50
怎么说你呢,从你的家庭情况看当年你肯定想要个儿子,如果后来的小女儿是个儿子你会送人吗,不要再去打扏人家养父母了,没别的意思话丑理端
5楼:songjianwei000发布时间:2015-1-9 12:29:40
千刀万剐垃圾恶政计划生育,下辈子投胎做猪的计生办主任!
6楼:游客发布时间:2015-1-9 13:34:02
7楼:游客发布时间:2015-1-9 13:34:59
8楼:飞扬发布时间:2015-1-9 15:44:32
这个两难,认吧,影响现有的家庭和睦。除非她已知现在的是她的养父母。
不认吧,这个老太太也确实可怜。
就是。计划生育可恶!
9楼:飞扬发布时间:2015-1-9 15:45:25
这个两难,认吧,影响现有的家庭和睦。除非她已知现在的是她的养父母。
不认吧,这个老太太也确实可怜。
就是。计划生育可恶!
10楼:lianghui发布时间:2015-1-9 16:11:30
唉                        
11楼:游客发布时间:2015-1-9 17:04:40
人生有太多的身不由己,希望所有的朋友能帮助这个及将离开人世间的母亲
12楼:游客发布时间:2015-1-9 17:25:28
如果当年生的儿子,肯定不会送了!虽然现在生病值得同情,不过为了了你这一桩心事,就得让你亲生女儿以后的一辈子都想到曾经是被人抛弃的,你让她情何以堪,何必呢……
13楼:金福源花店发布时间:2015-1-9 18:08:26
[quote][b]以下是引用 [u]带刀熊猫[/u] 在 [i]2015-1-9 11:55:53[/i] 的发言:[/b]
   想放就放,想收就收,收放自如,打太极嗦。就为了见上一面,身后管它洪水滔天,当事人怎么面对?养父母啷个整?[/quote]
14楼:游客发布时间:2015-1-9 18:23:21
看来明整理的网友还是不少的。不是不同情这位母亲。同情她,但更同情那个可怜的女婴和女婴的养父母,前面有网友说得对,为了见上一面,然后呢?见完一面后,母亲的心愿满足了,女儿和养父母的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啊?真的不能这么自私的想送人就送人,想见就见。虽然对这位母亲抱有同情之心,但还是劝她 放过女儿和养父母一家吧,好好养病。
15楼:wx麦客发布时间:2015-1-9 20:04:10
16楼:wx麦客发布时间:2015-1-9 20:05:22
17楼:飞拉飞拉跑发布时间:2015-1-9 20:50:49
为了自私的人的最后心愿就要让另一个家庭难受真是自私
18楼:游客发布时间:2015-1-9 20:55:17
让她认毛,让她死了用灵魂去看都一样的,没有资格当母亲!!
19楼:pengful发布时间:2015-1-10 10:51:35
也不好怪那个母亲,哪个母亲愿意放弃自己的孩子,但是,无论如何,当年做出的选择,无论是形势所逼也好,现在只有自己承担后果,人迟早要死,如果不是得癌症,难道就不想见了吗?何必再悲情一次呢!
20楼:亮沙发布时间:2015-1-10 11:45:46
赞成以上网友的高见,自觉自愿的送了人,又不是拐卖了,不支持寻找。
我知道有一家庭也是:农村的,家里子女多,养起老火,就送了一城里人,还收了别个一笔钱,别个带来还在吃奶,一粑屎一粑尿的带大,又送去当兵,提干,工作,后来那家送出去的人来找回去了,这个人也不认养他的这家人了,你说这是什么理?!
21楼:游客发布时间:2015-1-10 21:47:37
什么叫养不活,能养活两个就可以养活三个,一家五口,一个匀一口就活了,当初能舍,得癌症就不能舍了,需要人的时候就想着人了,不需要的时候就跟抹布似的扔掉!
22楼:游客发布时间:2015-1-11 19:52:25
首先,重男轻女连生三个已不该;其次,只生不养抛弃亲子已不该;第三,背信弃义只为瞑目更不该。
23楼:游客发布时间:2015-1-11 19:53:32
首先,重男轻女连生三个已不该;其次,只生不养抛弃亲子已不该;第三,背信弃义只为瞑目更不该。
24楼:游客发布时间:2015-1-11 23:23:52
25楼:游客发布时间:2015-1-11 23:24:22
26楼:游客发布时间:2015-1-11 23:26:46
27楼:游客发布时间:2015-1-11 23:26:54
28楼:游客发布时间:2015-1-11 23:26:56
29楼:游客发布时间:2015-1-12 17:36:22
想问一下寻亲者考虑过被送养女孩的感受没有?如果她本身不知道自己是被收养的,已经幸福的生活了31年。如果现在忽然冒出一个亲妈来,她会是什么感受?求求你算了吧。一切都是缘份,如果送出了,就当她不存在了吧!不要再来了
30楼:游客发布时间:2015-1-12 23:10:06
到底该不该认?站在你们的角度大部份人都不赞同相认,甚至责问母亲当年为何送走亲生女儿。我大概了解当年的情况,事出有因,当年这位母亲已经育有两名女儿,大女儿在三、四岁时在外婆家玩耍,当时大人们忙着下地干活,疏忽了孩子的行踪,结果掉进了氨水池子里(当时的农村地里都有这种池子,氨水是用来施肥的,不是大粪,是一种化学的肥料),所幸被人救起,当有一只眼睛被氨水刺激后彻底瞎了。生老三时,二女儿正值两岁年龄,不知何故全身除了眼睛满是脓疮,家里没钱治,眼睁睁看着孩子受罪,村里的老人都跟孩子母亲说,把老二扔了吧,没救了,母亲舍不得自己的骨肉。老大眼睛不好使,已然是残疾人,扔了更可怜;老二满身脓疮,扔了更不能活下来,权衡再三,只有老三是健康的,她不比两个姐姐送人会遭人嫌弃,手心手背都是肉,如果条件允许,哪个母亲愿意和骨肉分离?
31楼:游客发布时间:2015-1-12 23:22:43
不是说现在得了绝症才想起找孩子,这么多年来一直在纠结该不该找?会不会打扰她的生活?就这么纠结地拖着拿不定主意。现在突然查出绝症,时日不多,才意识到这件事的迫切性——再不见,今生永远不能相见了!
当时家里实在是太穷太苦了,请大家不要诅咒这位母亲了,她真的是迫不得已,一生没过什么好日子,晚年该享福的时候却查出了癌症。
至于该不该认,你说我说都不如当事人说。我们只是把相认的意愿表达出来,如果妹妹有缘看到,她来拿主意到底认不认。如果她觉得会打扰她的生活,OK,我们尊重她,不认!如果她也想在妈妈最后的日子里见见亲生母亲,我们皆大欢喜!
到底生之恩大于养之恩,还是养之恩大于生之恩?我觉得都有恩!不能因为母亲当年送走自己就抹杀她十月怀胎之痛、分娩之痛的生之恩;同样,不能因为养母不是自己亲生妈就抹杀她几十年来为自己缝缝补补、含辛茹苦。
还是那句话,由妹妹拿主意吧。不管什么样的决定,我们都尊重!
32楼:游客发布时间:2015-1-12 23:41:23
不是说现在得了绝症才想起找孩子,这么多年来一直在纠结该不该找?会不会打扰她的生活?既想找,又害怕会打扰到她,就这么纠结地拖着拿不定主意。直到突然查出患了绝症,才意识到这件事情的迫切性——再不见,此生永远不能相见了!!!
我们希望把相认的愿望表达出来,如果妹妹有缘看到此贴,那么,要不要认的问题,由妹妹决定。如果她觉得会影响到她目前的生活,OK,我们尊重她,不认!如果她也想在妈妈最后的时日里与亲生母亲相见,我们不是皆大欢喜吗?
也许又有人说,本来妹妹不知道自己的身世,经这么一闹腾,让她心生怨恨,从此生活不再平静。别忘了,她有知情权,她是由谁带到这个世上,由谁生育了她,真相虽然是痛苦的,但是不能摒弃。
到底生之恩大于养之恩,还是养之恩大于生之恩?我认为,都有恩!不能因为母亲当年迫不得已的送走自己,就抹杀掉她十月怀胎之痛,分娩痛彻骨髓之痛;同样,不能因为养母并非自己亲生母亲而忽略她几十年来为自己缝缝补补、含辛茹苦!
最后,请不要诅咒责骂这位可怜的母亲了。她这一生很苦,没过什么好日子,晚年本该享福的时候却查出晚期癌症。还是那句话,不是万不得已的时候,没有哪位母亲愿与骨肉分离,我们都不是她,只是旁观者、看客,只是站在自己的角度去责问她,却不了解她的心酸和心碎。
33楼:游客发布时间:2015-1-12 23:42:45
为什么发表不了了???第一遍发出来不显示的时候我还以为我自己操作失误,费老鼻子力重新打字发第二遍,结果还是如此!
34楼:游客发布时间:2015-1-12 23:44:44
不是说现在得了绝症才想起找孩子,这么多年来一直在纠结该不该找?会不会打扰她的生活?既想找,又害怕会打扰到她,就这么纠结地拖着拿不定主意。直到突然查出患了绝症,才意识到这件事情的迫切性——再不见,此生永远不能相见了!!!我们希望把相认的愿望表达出来,如果妹妹有缘看到此贴,那么,要不要认的问题,由妹妹决定。如果她觉得会影响到她目前的生活,OK,我们尊重她,不认!如果她也想在妈妈最后的时日里与亲生母亲相见,我们不是皆大欢喜吗?也许又有人说,本来妹妹不知道自己的身世,经这么一闹腾,让她心生怨恨,从此生活不再平静。别忘了,她有知情权,她是由谁带到这个世上,由谁生育了她,真相虽然是痛苦的,但是不能摒弃。到底生之恩大于养之恩,还是养之恩大于生之恩?我认为,都有恩!不能因为母亲当年迫不得已的送走自己,就抹杀掉她十月怀胎之痛,分娩痛彻骨髓之痛;同样,不能因为养母并非自己亲生母亲而忽略她几十年来为自己缝缝补补、含辛茹苦!最后,请不要诅咒责骂这位可怜的母亲了。她这一生很苦,没过什么好日子,晚年本该享福的时候却查出晚期癌症。还是那句话,不是万不得已的时候,没有哪位母亲愿与骨肉分离,我们都不是她,只是旁观者、看客,只是站在自己的角度去责问她,却不了解她的心酸和心碎。
35楼:灵子发布时间:2015-1-13 7:02:21
同意33楼的观点,生之恩,养也有恩,一个人都得心存感恩之心,哪个母亲愿意丢下自己的血肉,至于有的人见了亲身父母不要养父母,那肯定也有原因,造成这样的结果大家都不愿意,31年没找不是说不想,这是一个母亲一生的痛,生活应该早就能够找回了,肯定也是不想打扰她的生活,况且都31岁的成人了,差不多为人母了,应该能够体谅生之痛舍之痛,宽容一下就当做好事,如果不想认就只当帮助一个陌生人为什么不可以呢。[em16]
36楼:优派莱电脑发布时间:2015-1-13 9:09:42
这个不好说得,一切随缘吧[em28][em28][em28][em28][em28][em28][em28][em28]
37楼:勒个女娃儿嘿灯毒发布时间:2015-1-13 12:25:02
38楼:飞拉飞拉跑发布时间:2015-1-13 17:01:53
39楼:飞拉飞拉跑发布时间:2015-1-13 17:02:26
[quote][b]以下是引用 [u]亮沙[/u] 在 [i]2015-1-10 11:45:46[/i] 的发言:[/b]
   赞成以上网友的高见,自觉自愿的送了人,又不是拐卖了,不支持寻找。
我知道有一家庭也是:农村的,家里子女多,养起老火,就送了一城里人,还收了别个一笔钱,别个带来还在吃奶,一粑屎一粑尿的带大,又送去当兵,提干,工作,后来那家送出去的人来找回去了,这个人也不认养他的这家人了,你说这是什么理?![/quote]
刚才回复错了,这个养子也是个人渣!
40楼:游客发布时间:2015-1-13 17:11:58
41楼:游客发布时间:2015-1-13 18:47:05
42楼:亮沙发布时间:2015-1-13 20:21:49
是啊,这还是计划经济时期的事了,成了城市户口,可以说改变了一生命运,后来知道自己是收养的,联想到小时挨过打,这下有理由了,不再认养父母了1——那时谁小时不挨打?如果不是那家人来认亲,会有这档事吗?
43楼:游客发布时间:2015-1-27 16:44:41
为缘坚守,为爱寻找,可怜天下父母心!当时女孩的父母将她送人,也是迫于无奈,情有可原,临终前相见女儿一面,也在情理之中。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鸟之将死其鸣也哀。女儿已经长大,想来她会处理好亲生父母和养父母之间的关系的。有知情的人们还是帮帮这位母亲吧!
44楼:shudeqi发布时间:2015-1-27 16:56:34
为缘坚守,为爱寻找,可怜天下父母心。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鸟之将死其鸣也哀。当年女孩的父母将她送人,也事出有因情有可原,不能太苛求这样的母亲了。女孩已经长大,相信她能够正确处理亲生父母与养父母之间的关系。一个人活了一辈子,不知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也是天大的遗憾。她能找到亲生父母和其他亲人,她也多了一些亲情和关爱——有知情的人们还是帮帮这位可怜的母亲吧!
45楼:168168发布时间:2015-1-30 13:49:41
46楼:huli1990316发布时间:2015-2-4 13:5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