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江津一女子养父车祸去世获赔15万,20年未见养母分4万
1楼:叮叮当当发布时间:2014-12-17 14:03:31
重庆晚报讯 相依为命20年的一对养父女,养父意外车祸离世,留下15万余元的赔偿金。这时,分离20多年的妻子突然冒出来,要求共同分割赔偿金。日前,江津区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决这个女人可以分得4万元。
28岁的江津女孩小安(化名),4岁时被罗老汉收养。去年8月罗老汉突遭车祸去世。打理完养父的后事,小安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告诉她,调查发现罗老汉有个妻子,80岁的吴老太。
小安称,她从来不知道养父有妻子。她和吴老太共同起诉得到保险赔偿金。今年5月,吴老太起诉小安,要求平分这笔钱。
法院查明,1982年四川合江人吴老太在前夫死后,经人介绍,认识了重庆江津区的罗老汉。同年4月20日,两人在原江津县仙鱼乡政府登记结婚。由于吴老太有三个子女,按照政策必须男方结扎,但罗老汉没有子女,不愿意结扎,双方因此闹了别扭,不再愿共同生活,但没有办离婚手续。往后20多年,两人互不往来。
法院认为,吴老太与罗老汉数十年来没有共同生活,吴老太没有履行任何妻子的义务。小安是罗老汉的养女,双方长期共同生活,小安成年后也对养父履行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罗老汉车祸期间一直是小安照顾,直到伤重去世。
法院充分考虑小安、吴老太与罗老汉的亲疏程度和所尽义务,日前判决:死亡赔偿金吴老太分3.5万余元,小安分得7.98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吴老太分5000元,小安分2.5万元。
2楼:名alex发布时间:2014-12-17 14:41:18
这个吴老太根本没尽过做妻子的责任,就可分得钱财太不公平了[em9]
3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12-17 15:34:06
没领离婚证在法律上就是夫妻关系,看判决法院算是考虑了具体情况了,否则妻子是继承一半的而不只是4万。所以,没得感情又没一起生活多年的 还是把离婚证领了 后事省心一些。
4楼:农村人发布时间:2014-12-18 9:3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