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江津职工大额医疗互助保险政策调整,10月开始补收缴费差额
1楼:巴山夜雨发布时间:2014-10-14 9:48:02
江津日报讯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调整重庆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互助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我区就单位职工大额医疗互助保险的缴费标准、报销起付线及经办模式进行了调整,并将从今年10月起开始补收。
2楼:巴山夜雨发布时间:2014-10-14 9:48:28
  据悉,从2014年1月1日起,我区职工大额医保的单位缴费比例由1%调整为1.5%,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2元/月调整为3元/月,之后每年在上年标准基础上,增加1元/月,到2016年达到5元/月。并且,职工大额医保基金起付线(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将从2015年1月1日起,由3.2万元调整到3.7万元,并逐步上调,2016年、2017年将分别达到4万元、4.7万元。另外,从2015年1月1日起,职工大额医保经办模式将借鉴推进居民大病保险的方式,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经办改为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实行风险共担。
 “调整后,今年1至9月份期间形成的费用差额,将纳入10月份参保单位的大额医保征收计划,实行一次性清算补收。”区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他还提醒单位职工,注意大额医保的扣缴情况。
3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10-14 20: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