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重庆建行执行楼市新政:首套房认贷不认房,利率上浮10%
1楼:江津地产人发布时间:2014-10-12 0:11:52
新浪乐居讯(实习编辑 李佩瑩)在央行9月30日发布房贷新政的10天后,昨日(10月9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在官网上正式发文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新政要求。据悉,重庆分行已经开始执行首套房认贷不认房的政策,但是房贷利率仍然按照上浮10%的原有标准执行。另外,针对夫妻双方各有一套住房且结清贷款,再购房的情况,则不能算作首套房。
记者了解到,建设银行文件落实到重庆,政策方面基本上执行了总行发布的首套房认定政策,但是在房贷利率折扣方面,还是执行原有的利率政策。
采访中得知,中国建设银行在重庆已经开始执行首套房认定新规,即对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者已结清购房贷款,名下无住房的家庭,申请贷款购买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可参照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但在总行的基本规定上,重庆分行也根据情况,加入一些新要求。
建设银行重庆渝北支行个人贷款中心的工作人员称,“夫妻双方共有一套房,已结清贷款的,再购房算作首套房,这套房的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0%。夫妻双方各有一套住房,已结清贷款,则不能算作首套房,且这套房的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上上浮20%。以上是基本情况,具体细则根据个人的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不同区域支行的具体情况会略有不同。”
“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对很多银行来说很难执行,多数贷款利率还是在基准利率上浮10%左右。”建行工作人员表示。
2楼:江津地产人发布时间:2014-10-12 0:28:16
重庆房贷:建行执行房贷新政 首套最低首付三成
2014-10-10 08:39:01重庆时报(参与讨论)
“我申请的二套房贷,还没审批下来,现在算首套了,需不需要重新办理什么手续?”,“我的二套房房贷才办下来了,利率上浮15%,按照现在的政策,我应该是首套,这种情况可以重新签不?”。9月30日出台的房贷新政,让不少已经办理了房贷的市民揪心。
面对这样的疑问,多家银行负责办理房贷的人士向记者表示,一切以和银行签约的时间为准,9月30日前已经审批并发放了贷款的(存量二套房房贷),利率不能更改,仍按合同执行,如果9月30日前还没审批的,则按照新政执行。
截至昨日记者发稿时,重庆15家房贷的主流银行,仅有4家表态,将执行新政。
建行宣布执行新政
继招商、兴业银行之后,昨天,中信银行重庆分行宣布执行首套房新政。
中信银行重庆分行人士透露,在首套房的认定上,该行开始执行央行的新政。
除了这三家之外,作为房贷市场的“主力”,工农中建交五大行却集体沉默。
“我们正在对新政策进行研究,同时也在等总行的细则,在这基础上,才会拿出重庆的市场执行的方案。”解放碑一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人士向记者透露说,“这是国家规定,肯定要执行。但目前还没收到正式文件。
多家银行向记者表示,“此次新政策变化过大,银行有些措手不及,最迟在下周,才会陆陆续续地出台细则”。
就在记者发稿时,建行正式发文“明确首套房认定新规”。文件中称,对于首套房,最低首付30%,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根据借款人购房情况,以及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区别对待,对无房无贷的家庭,申请房贷,执行首套房政策,对于拥有一套住房并结清了相应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参照首套房政策。
至此,而建行也成为五大国有银行中首家执行新政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
9月30号前已签合同不能改
不过,央行的房贷新政,让重庆的购房者们“有人欢喜有人愁”。
“我的二套房房贷才办下来,利率上浮15%,按照新政,我该是首套,这种情况可以重新签不?首付六成不变,利率是不是可以降点?”昨天,市民曹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这样问。对此,兴业银行个贷部人士解释说,一切以9月30号为准,在这之前,如果房贷已经发放了贷款,则不能更改,需按照原来合同上的利率执行,9月30日后,如果房贷没有审批和发放贷款,则可按照首套房的利率执行。
那么变为首套之后,需不需要市民重新签订合同或者补办手续?
“不需要。”兴业银行人士说,银行在审批过程中,会自动将符合标准的二套房申请,看做首套房办理,“这一点市民不用担心,发放贷款时,市民需要到银行进行签字确认,届时就可以在房贷合同上看到,是否按照首套房办理的。”
“如果市民发现银行没有按照首套房办理,可以提出异议。”该人士同时解释说。
3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10-12 9:28:49
4楼:cqtangl555发布时间:2014-10-12 19:24:44
尼玛,夫妻双方各有一套住房,要想买房估计又得离婚,哈哈哈。中国式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