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江津区中心医院大什字门诊部3楼4楼出租公告(第二次)
1楼:人生如戏lee发布时间:2014-9-17 17:02:35
一、出租房屋地点:
    重庆市江津区区中心医院原大什字门诊部,位于江津区几江街道大什字街。
    二、出租房屋概况:
    大什字门诊部3楼建筑面积约550平方米、4楼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有3家私房户)。
    三、对意向承租人的基本要求:
    (一)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境内企事业法人、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租;(二)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装修前须提交装修方案及施工图,经出租人认可和消防等相关部门准许后方可实施,施工过程必须做好防火、安全防范措施;向相关部门的报检、验收工作及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三)租赁期间,承租人须按消防要求自行承担租赁房的消防器材配备,服从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安全达标,安全保卫等工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房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电话、电视、网络等)、垃圾清运费、物业费、设施维修基金、水电公摊费等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以上项目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四)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房屋进行转租或分租;(五)租期届满或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应在15日内交还房屋,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均归出租人所有和使用,并须保持现状不得损毁,否则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人赔偿;(六)其他具体要求见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须承诺接受《房屋租赁合同》的所有条款,并在中标后5日内与出租人签订该合同。(七)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保证4、5楼现有6家私房住户的正常生活和进出便利。
    四、投标人须知:
    1.房屋出租时以现状交接,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拟租房屋。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拟租房屋范围、面积并认可拟租房屋现状及出租要求,出租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2.投标人一旦中标,只允许自行经营,不准转包,一经发现有转包,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房屋,并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自己一方的损失和赔偿出租人损失,履约保证金不退。装修期为4个月,免收租金。
    3.租赁期限:五年(含装修期4个月)。
    4.经营范围:承租方只能经营除医疗、饭店、危险品及教育(含艺术)培训之外的业务;
    5.起拍价为:3楼 1.5万元/月起;4楼8000元/月起。
    6.承包费用:按中标价计。
    7.租金支付方式:在签定合同时一次性缴纳半年房租,以后每半年的第一个月5号前,缴纳半年房屋租金。
    8.水、电、卫生等费用按实际价格标准计算。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9月15日—2014年9月28日
    报名地点:江津区中心医院总务科
    联系人:宋老师、万老师
    电话:47520861
    六、投标保证金:
    每层楼单独竞标;3楼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4楼投标保证金为6万元。投标人应在在 2014年 8月 28 日前将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竞标人和打款人要求为同一人,不接受多人联合缴纳保证金)转账至以下账号,并到医院财务科开具到帐凭据;并按规定的报名时间带上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财务科开具的保证金到帐凭据到总务科报名登记,注明参与本次投标楼层,才能参与竞标。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如中标后又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退还;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竞标会议结束后十天内无息退还。
    开户单位: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江津支行城郊分理处
    账号:1569010120010004924
    七、评标时间及地点:
    评标时间:2014年9月28日 地点:江津区中心医院会议室
    八、定标办法:
    每层楼单独竞标;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进行招标,以最高报价者为中标人。
    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
    2014年9月15日
2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9-18 18:3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