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今起上调,每月由735元增至875元
1楼:叮叮当当发布时间:2014-9-2 10:14:50
江津日报讯 从9月1日开始,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最高将上调19%,由每月735元增至875元。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前往区就业局3楼人力资源市场失业保险窗口办理。
  据了解,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分为两类地区,我区属于一类地区,一类地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为每月875元,二类地区调整为每月805元。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二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是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2楼:叮叮当当发布时间:2014-9-2 10:15:09
  如何办理失业金申领登记?首先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将失业人员档案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7个工作日内送区就业局失业保险科审查。其次,符合领取的失业人员需提供失业职工介绍信、《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本、身份证、本人已激活的建设银行社会保障卡(若无建设银行社保卡,则提供本人建设银行储蓄卡)原件和复印件(银行卡卡号面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页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家庭人口增减页复印于一页上,1份)、近期彩色1寸照片1张于解除劳动关系60日内进行申领。
    
       失业职工还能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报道时需带上身份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培训地点为重庆工商校培训中心(客运中心站斜对面),学习时间以申领时区就业局通知时间为准。
    
       此外,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会加大对失业人员的管理服务力度,及时为失业人员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等就业服务,帮助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
3楼:善良正直一国民发布时间:2014-9-2 11:06:49
单位一直不通知回去办开除手续,应该怎么办?谢谢哪位高人指点!
4楼:cqtangl555发布时间:2014-9-2 12:2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