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江津公积金贷款需开发商立项才能办理,业主求解释?!
1楼:楼市八卦发布时间:2014-8-18 17:36:23
江津公积金贷款需开发商立项才能办理,你们知道吗?!
近日,江津某楼盘尚未获得公积金贷款额度,单方擅自承诺办理公积金贷款,买房者办理公积金贷款时被告知要开发商立项,业主向有关部门求解释。详情如下:
[b]诉求内容:[/b]
我在江津区某楼盘买了一套房子,合同已经签订、首付款已经付了,由于本人和老婆都有公积金,一直想用公积金来办理贷款,开发商一开始说可以公积金贷款,合同上贷款方式没有特别注明(由于自己不是很懂),只是写了按揭贷款,但公积金也是按揭贷款的一种啊,前几天去银行办理贷款,银行工作人员说,正在申请公积金的额度,但开发商始终不同意我用公积金,要求只能用商贷。 
咨询了当地的公积金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说要想使用公积金贷款,需要开发商到公积金办公室立项,想请问如果开发商不立项,我们始终不能用公积金贷款吗?那公积金岂不失去了意义。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上也没有必须要开发商立项这一条啊,设置了这个前提,买房的人怎么办。另外该楼盘有几个业主在办理公积金,为什么他们可以,我们就不可以。请相关部门给予解答。 
[b]办理跟踪信息[/b] 
2014-08-0616:57:14 阳光重庆内部筛选小组
2014-08-0618:19:29 阳光重庆内部处理小组已认领该诉求
2014-08-0618:32:14 最终审核批准分派到重庆市江津区纠风办等待部门处理
2014-08-0708:53:12 重庆市江津区纠风办 分派诉求到 江津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08-1208:46:25 江津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报结。
2014-08-1208:48:48 重庆市江津区纠风办 分派诉求到 江津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08-1210:27:02 江津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报结。
2014-08-1309:24:56 重庆市江津区纠风办 报结。
2014-08-1415:45:11 阳光重庆回访复核,终审结案。
[b]回复详情:[/b]
张女士: 您好!你反映“公积金贷款买房被告知要开发商立项“(阳光重庆受理编号:78225号)的来信已收悉。针对你来信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按照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中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办〔2013〕28号)的规定:“在商品房销售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公积金政策和公积金贷款批准情况制定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宣传方案,向购房者准确传递项目公积金个人贷款信息。对于项目没有取得公积金贷款批准或贷款额度已经使用完的,应将真实情况向购房人做出说明,不得再向购房人宣传可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不得擅自承诺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项目没有取得公积金贷款批准或贷款额度已经使用完的,对于购房人确因公积金贷款额度问题不能及时获取公积金贷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与购房人协商解决后续购房资金解决方案,不得强迫购房人接受商业贷款,不得以此为由对购房人收取违约金等处罚”。 
在得知您反映的情况后,我分中心非常重视,立即委派专人进行调查和核实。经查您所反映的情况系该楼盘尚未获得公积金贷款额度,单方擅自承诺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问题。为此,我们向开发商宣传了上述规定,要求开发商不得再向购房人宣传可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不得擅自承诺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要求开发商应与购房人协商解决后续购房资金解决方案,不得强迫购房人接受商业贷款,不得以此为由对购房人收取违约金等处罚。 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关心和支持!若需了解公积金管理的更多政策,欢迎浏览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网站([url=http://www.cqgjj.cn]www.cqgjj.cn[/url])或者拨打咨询电话(12329),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分中心贷款业务咨询电话:47555678。 
(以上内容转至“阳光重庆”[url]http://mqmy.ygcq.com.cn:8001/2013/pc/deminfo.aspx?id=78225[/url])
2楼:落雪无痕发布时间:2014-8-19 3:17:09
3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8-19 16:23:35
4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8-20 17:53:01
5楼:qusr11134869发布时间:2014-8-21 7:27:24
好[em2]   有公积金为撒子不能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