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江津区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关于征集对外宣传图片的启事
1楼:风一样发布时间:2014-7-31 15:41:44
为充分展示江津独特的发展优势、良好的投资环境、美丽宜居的城市风貌、厚重的文化底蕴,更好地对外宣传推介江津,即日起,江津区委外宣办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对外宣传图片。
    一、图片内容
    体现江津贯彻落实全市五大功能战略的举措和成效,全面展示我区在工业化、城镇化、农业化的进程中,全区社会建设、工业经济、城市发展、商贸物流、效益农业、民生实事、文化旅游等方面展呈现出来的崭新面貌。
    二、图片要求
    1.应征图片是在2014年1月以后拍摄的;
    2.图片原件(600万像素以上, jpg格式)影像必须清晰,内容真实,须注明拍摄时间、地点、简要说明、作者和联系方式,如系组照,单个主题不超过5幅;
    3.作品后期制作仅限对光色等做一般调整,不对画面元素和内容增减,不做违背事实的艺术修改,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不进行电脑合成、多重曝光处理。
    三、使用及奖励
    所有入选的应征作品,由区委外宣办做好分类、入库等工作,统一保存、管理和使用,大力向区内外主流媒体推荐发表或用于全区公益宣传。
    在新闻媒体刊发的图片,原则上由媒体支付稿酬;如采用媒体未支付的,由区委外宣办按每张不低于50元的标准支付(如被多家媒体采用的,按级别最高的一家计算,特别优秀的图片将重酬);用于其它公益宣传的由区委外宣办按每张不低于50元的标准支付。稿酬奖励外宣办每季度汇总发放并在江津网上公示。
    四、其它事项
    1.凡图片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版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负责,与区委外宣办无关。
    2.本启事长期有效,区委外宣办保留最终解释权。
    五、报送方式
    图片均以JPG电子版格式报送至邮箱:cqjjwxb@163.com
    联系人:宋帡 47570595。
    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对外宣传办公室
    2014年7月24日
2楼:飞扬发布时间:2014-7-31 18:57:50
3楼:《津城才子》发布时间:2014-8-1 10:06:09
            我看王老八的照片行。
4楼:qusr19212796发布时间:2014-8-10 17: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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