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19号晚江津滨江路小货车司机酒驾撞人致死,肇事者消极对待良知何在
1楼:赢无翳发布时间:2014-7-21 20:19:40
 2014.07.19晚上约9点,一个愉快的周末,一家三代在外享受了一顿天伦之宴后,在滨江路纳凉溜达回家,却没料到一场横祸会降临在他们头上。
     在东江美景门前,一辆时速约70-80码的货车呼啸而来,刚要过完马路的奶奶瞬间被撞飞至少5米远,后面正准备跟随过马路的儿子媳妇、朋友、路人全部被这一幕惊呆了,撞击声大到让东江美景楼上的住户都纷纷打开窗一看究竟。估计肇事司机是第一个反应过来的人,看到他马上拿出矿泉水使劲喝,这是在干什么相信酒驾过的朋友都心知肚明。这个对别人不负责任的司机对自己的家人也不负责,因为在他危险驾驶的时候,副驾位置上坐着他的妻子和儿子。义愤填膺的路人纷纷上前,把肇事司机拉下车团团围住,肇事司机甚至想逃跑。
     患者送医后不幸不治身亡,一个尽享天伦的家庭瞬间从天堂跌落地狱。
     肇事方不仅当时不道歉,想着喝水撒尿减低血液酒精浓度,甚至在伤者送医后不治身亡,遗体在医院太平间已停放2天的情况下,肇事方仍没有前往悼念,表示歉意。肇事司机怕挨揍不来还可以理解,但是肇事司机的家属仍然没有一人露面,还有人性吗?
     出事已2天,遗体得不到妥善的处置,悲恸欲绝的家属得不到抚慰,肇事方及交警队也没有一个说法。这不是违背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决议吗?如果后面在闹出点什么肇事方找关系摆平事情的话,我倒想看看在谷俊山、徐才厚背弃党,背弃人民都被习老大收拾了的风口浪尖上,哪位干爹敢站出来挑战司法公正。
     删帖必究。
2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1 20:56:42
3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1 21:12:02
4楼:菜妖妖爱吃药发布时间:2014-7-21 22:31:03
[em2][em2][em2][em2]顶贴!太没天理了
5楼:流浪在1984发布时间:2014-7-21 22:49:05
首先同情楼主的遭遇,的确谁家发生这样的事情都老火。但是你首先要相信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平性,我也帮几个盆友处理过事故,你这种情况有几个报告公安机关会出具给你的,车辆鉴定,尸体检验,等等,等这些报告出了,这些报告需要时间,才会出事故认定书,如果认定驾驶员承担主要责任以上就会追究刑事责任,就是说的判刑。。民事这一块你们可以协商也可以等事故认定书出来起诉就行。。。。你现在不应该激动,应该配合公安机关处理事故。而不是质疑公安机关。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愿你早日处理好。节哀顺便。。
6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1 23:14:26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我就不信他能有多大关系,不要怕,严格走法律途径,神挡灭神,佛挡灭佛
7楼:菜妖妖爱吃药发布时间:2014-7-22 1:20:56
小货车司机酒驾撞人致死,肇事者消极对待良知何在
事情发生在重庆市江津区,2014年7月19日晚,我和朋友及家属一行人,观赏完音乐喷泉后步行回家。九点左右,我们随行人沿滨江路往东江美景小区大门口前去。只听见“嘭”一声,朋友的母亲被疾驰而来的小货车撞飞,随即跌落到两米外的地方;小货车司机急刹车约三四米才停下来。只见阿姨仰躺在地上,意识已然丧失,头部流出鲜血;朋友和他妻子急忙奔上前去察看母亲伤势。我们急忙急忙打了120、110(时间是21:02)寻求援助并拦在货车前面,防止肇事者逃逸,此时肇事司机拒不下车,而且未见其采取任何援助措施(110、120都曾拨打)。3分钟后,肇事者下车,眼睛赤红,自称打电话给保险公司,随后立即返回车上,拿出一瓶水开始狂饮(相信喝酒的朋友都知道这是在干什么),待我们上前阻止时矿泉水瓶已然见底。21时11分120救护车赶到现场,立即转送伤员上救护车赴院救治。因心系母亲安危,朋友和他妻子同时上救护车陪同,其余人留守现场等待110出现场。
21时17分,交警到达现场,进行拍照,询问基本信息。我们在交警赶到现场时则提到怀疑司机酒驾,不可理解的是交警并未让肇事者现场吹气检测是否酒驾。在交警询问肇事者信息的过程中,肇事者脱离交警和众人视线独自走到东江美景小区左手边的小道上。我们经过多番寻找才发现他的位置。随即交警携带肇事者、我们一行人来到江津区中心医院进行抽血。在交警的再次审问下肇事者自诉开车前曾饮几杯啤酒,表情冷漠态度消极地一再复述自己没钱没办法,却不关心伤者情况。肇事者家属来到医院,在交警的多方教育下,才拿出4000元治疗费,便急忙称要赶回家。从始至终并未关心过伤者情况。交警于22时30分左右携带肇事者回交警大队,并让朋友及目击证人处理完后尽快赶到交警大队做记录。
很不幸虽经多番抢救,我朋友的母亲因重伤不治离世。我们一行人于一点多来到交警大队找值班交警。当时值班交警还在和肇事者在密室谈话。敲门后,执勤警官(之一)出来,告之正在对肇事者进行审问,还需一小时才能审讯完毕,已让肇事者准备伤葬费五万左右;反复阐述--审问完毕后,执勤人员也要休息。在未对现场目击证人进行录口供的情况下,让我们一行人先行回家休息等候明日通知。在交警队大厅等候约半小时,再次上前询问,要求肇事者提供给予伤葬费的具体期限,肇事者闪烁其词,交警态度积极恶劣,恶言相向,竟然还说出让家属自己去找关系处理等要挟话话语。僵持了约五分钟左右,我们一行人从交通局回家。整个过程中,值班交警未对任何一个目击证人和当事家属进行询问和笔录。
2014年7月20日至21日,我们连续两天到太平间去探视朋友、悼念其母亲。太平间门口气氛凝重,一幕幕情景让人心酸,忍不住掉泪,七十多岁的老奶奶双眼红肿,几度哭晕在地,后不得不搀扶到急诊科输液治疗;叔叔因为自己妻子的骤然离世伤心不已,身上时刻都背着着阿姨车祸时背在身上的小挎包,时而抚着上面的血迹久久移不开手,黯然泪下,一言不发,旁边的亲友们也是默默垂泪不已。21日上午,我们一行人到交警大队询问交警为何不对目击证人和直系亲属进行笔录,其中一位警官告诉朋友妻子,其实这没有任何意义,笔录只是个形式,他们会将现场拍照和当地的监控录像呈报上级进行鉴定责任。这时,我们提出质疑,为何警方只是单方面的了解肇事者一方的片面之词,而对于受害者一方的心声却不倾听,不全面了解整个事情的经过,又如何来对这个事情进行公正判断呢。该警官拒绝回答。我们随即提出,肇事者自车祸发生至今,他和家属未以书信、字条、电话或者面对面的进行道歉和悔过;受害者遗体在医院太平间停留2天,都未曾到现场进行悼念。如果担心家属采取过激行为,你真心悔过,还有道德底线,也会在交警的陪同下来到太平间忏悔。交警回答:这不归我们管辖问题,这是个人道德品行问题。21日下午,肇事者及其家属到太平间后,依旧未正面道歉,对于赔偿问题还是闪烁其词;其妻子走到外面说散散心,随即不见人影。朋友妻子立即拨打其电话发现正在通话中。一分钟后,交警打电话让朋友或者其妻子单独一人到交通局录口供。几乎同时,我朋友的工作单位领导就接到了警方的官方调查电话,具体详细内容不知。我朋友和他妻子随即赶到交通局进行笔录,交警反复询问朋友的工作单位、详细部门、联系的律师单位及名字等等信息,遭到我朋友的拒绝。整个事情至今还处于僵持阶段,看着一屋子的受害者家属,老老小小无一不是双眼红肿、满目哀伤,老人更是一遍一遍的喊着心爱的儿媳的名字。我的朋友整个人瘦了一圈,两天两夜不曾合眼….
本文写出来的目的是想将车祸发生前后的情况,客观真实的描述出来告知每位网友 ,不单单警告某些人士莫要错上加错,要知到定会为自己的某些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同时警醒各位,酒驾害人害己!
8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7:29:57
太恶劣了,这个司机就该抓起来坐牢,交警部门做什么去了,这个事情还需要划分责任吗,扯蛋!
9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7:30:14
10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7:31:16
11楼:407688464@qq.com发布时间:2014-7-22 7:34:16
12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7:51:06
13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7:59:41
14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8:00:18
司机酒驾 必须全责 抓起来关起 终身不准开车
15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8:00:26
16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8:11:45
17楼:461990290发布时间:2014-7-22 8:21:16
[em2]                                       
18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8:21:24
19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8:34:43
20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8:35:24
肇事者要像肇事者的样子,交警也要做好交警的职责。事发现场很多人都在场,事实是什么也很清楚。别再让死者家属流血、流汗又流泪。
21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8:38:56
22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9:01:51
23楼:lzp63636发布时间:2014-7-22 9:06:35
24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9:47:41
25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9:47:42
26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9:48:55
27楼:dorami发布时间:2014-7-22 9:50:08
28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10:02:34
读罢7楼的帖子,有6大疑问,求高人答复????
1.现场人员置疑肇事者添酒驾,为何不第一时间进行酒精测试?
2.交警作笔录真的是个形式?
3.一个正常的交通事故真的需要家属找关系来处理吗?
4.作为交通肇事者,事后须做些什么有利于事件的处理?
5.作为交警部门,应做好怎样的角色定位,才更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理?
6.已经致人死亡且存在重大酒驾嫌疑的交通肇事者,是否需要公安部门强制限制其人身自由?
29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10:02:41
对于酒驾者必须严惩,天理不容。希望公安部门早日还死者方一个公道。
30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10:03:15
31楼:rwekin发布时间:2014-7-22 10:04:21
32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10:12:22
33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10:17:14
34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10:23:34
曝光肇事者姓名及家属!曝光处理该事故的交警姓名!!!如果是肇事者自己亲人出了事故,,交警家人出了此类事故!他们也面对这种处理手段该当何想!
35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11:11:06
36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11:26:59
曝光肇事者姓名及家属!曝光处理该事故的交警姓名!!!如果是肇事者自己亲人出了事故,,交警家人出了此类事故!他们也面对这种处理手段该当何想! 
37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11:45:56
38楼:qusr22121353发布时间:2014-7-22 12:16:44
39楼:羊子发布时间:2014-7-22 13:15:13
40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13:20:17
肇事司机太过分了!相关部门应该尽快拿出解决方案来,事故都发生那么多天了,必须给受害者家属一个公平公正的交代!
41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13:41:22
不是不怀疑交警,我亲眼看到交警叫酒驾的人多喝水,再吹那个测试酒驾的,然后说啥子不得行,还要喝。。。。。。我表示就算习大大上台了,该黑暗的地方依然黑暗!
42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14:24:16
太过分了,要严惩,司机酒驾 必须全责 ,【老人家一路走好】。
43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15:01:06
44楼:李方发布时间:2014-7-22 15:49:32
45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17:04:48
46楼:arlessondero发布时间:2014-7-22 17:09:15
你们要是觉得故意杀人者该抵命,那就弄,去和交警闹撒子?切克闹
47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17:16:03
想说不能说:
系统发现你输入的数据有以下错误:
你的信息有内容不符合规定,暂时不能录入
什么世道啊!平安重庆还是好,以前的出警速度现在哪去了?
48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19:09:49
49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19:59:52
希望恶人有恶报,中国的腐败已经烂入骨髓,身为 人名警察,不为百姓做主,却贪污腐败,会遭报应的,有一天同样的事情也会发生在你的身上
50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20:01:46
51楼:正义的妮妮发布时间:2014-7-22 20:05:58
警察执法不公,终有一天同样的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肇事者毫无良知,上天有眼,不是不报时候未到[em2]
52楼:正义的妮妮发布时间:2014-7-22 20:07:25
53楼:墨山发布时间:2014-7-22 20:33:10
54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21:07:31
一个人活着还是要对得起自己的良知啊,做着坏事,终究逃不过的是自己。
55楼:kyajjyxswj发布时间:2014-7-22 21:22:22
看了楼上的帖子,有6个疑问,求高人解答:
1、现场群众都质疑肇事者酒驾时,为何交警不第一时间进行酒精测试?
2、本城内交警正常出警时间为几分钟?
3、交警作笔录是否只是一个形式?
4、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且有重大酒驾嫌疑时,是否需要强制限制其人身自由?
5、肇事者致人死亡后需要做些什么更有利于事件的处理?
6、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如何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更有利于事件的解决?
56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21:47:16
对逝者深表哀悼,但是哥哥们,酒驾度数先吹,后抽血检验,两者不同的以血液中乙醇含量为准,特别是死人了,铁定是要抽血检验的,哪个交警会出喝水这种傻比主意,你要喝好多水才能把你血液中乙醇冲淡喔。再说任何事情想要实现正义必须要程序正义,某些人居然说什么“这个事情还需要划分责任吗,扯蛋!”,警察出具的责任划分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必要条件,想要司机坐牢就要责任划分,法盲不要紧,法盲再出来胡说就是造谣。另外楼主不要担心,还没有进入刑事司法程序的个,以后司机会求着你们出“谅解书”的,要是不赔钱必然坐牢(实体刑),坐完了还要赔钱。
57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21:47:55
58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21:59:40
59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22:03:55
60楼:午夜屠猪男发布时间:2014-7-22 22:08:55
当时好像不是你说的那样的哟,我从那里过的时候,好像有个喝老酒的人,情绪相当激动,要打那个驾驶员也。浪个多人在那里看到起的,那个警察在现场吃怕还是没有什么包庇的行为哟。
61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22:11:41
我来回答55楼的:1.民警确实应当在一时间做吹气测试的,但是如果现场比较混乱的话,可能要先维持秩序。2.江津城比较小,应该十分钟左右喔,这个具体时间我也不清楚。3.笔录可不是个形式,因为这个案子十有八九涉及刑事案件(这个看事故责任划分),笔录必须完整清晰,嫌疑人、证人证言须相印证,所以笔录相当重要,如果公安水平不够问得不好是要挨检察院法院的骂的。4.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一般情况公安机关是做取保候审,也就是没有限制人身自由,但是如果情节恶劣,死的人多了,点钱不赔的,也有被逮捕的。5.交通肇事后司机要做的事情就是一件---赔钱,以求获得被害人家属谅解,这在交通肇事案中可是相当重要的情节。6.最后一个题没有看懂什么意思,反正出了交通事故就是相信法律,公安机关可能因为平时业务繁忙言语不当也请大家理解,公安真的很忙啊,特别是一线办案民警,大家在散步的时候他们在值班,时刻等待110平台的召唤,等案子到了检察院法院的他们会非常关心肇事者是否赔偿了被害人,涉及量刑情节,到时候咨询他们,一般他们态度会比较好。
62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22:16:10
顶,建议把说的话偷偷录下来,发网站上,现在的警察实在没点警察的样!
63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22:17:48
家属应该得到安慰,事情应该得到公正的解决。大家的期望并不高,希望警察能够平和、专业一点,仲裁者或者协调者能够公正一点,肇事者能够勇于承担责任一点。希望家属节哀,愿这世上没有飞来横祸,没有生离死别,更愿逝者安息。
64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22:19:08
65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22:19:18
66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22:23:13
67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22:24:44
有些人斗是唯恐天下不乱,别个是想解决问题,你几爷子豆栋别个去闹,我晓得的,死人交通事故一般一个月下事故认定,不服还可以申请复议,酒不酒驾按血液含量算,喝水顶毛用!喝再多的水,也对血里的酒精含量影响不大。希望家属节哀顺变,出事路段如有监控,将比任何证人证言有力!
68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22:24:44
69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22:25:03
70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22:27:26
无论起因是谁的问题,现在是无法进行正常的法律程序,百姓没有伸冤得得渠道,这太可怕了,没有社会公正我们的社会还有希望么
71楼:qusr2222139发布时间:2014-7-22 22:28:11
静观事态发展
[ALIGN=right][COLOR=#000066][本贴已被 作者 于 2014年07月22日 22时31分08秒 编辑过][/COLOR][/ALIGN]
72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22:30:18
交通事故是有程序的,哪里是楼主说的那样哟?你们自身有问题没得哟?
73楼:qusr2222139发布时间:2014-7-22 22:32:48
静观事态发展
[ALIGN=right][COLOR=#000066][本贴已被 作者 于 2014年07月22日 22时34分09秒 编辑过][/COLOR][/ALIGN]
74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22:38:04
75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22:42:16
实在看不下去了啊~~的确,死者和死者家属都值得同情,肇事者应该受到谴责并付出代价。但是你们扭到别个警察叔叔费萨子。执法公不公正现在都是死者家属的一面之词。现在仇官、抽警、仇富的不正之风太严重了,为撒子大家斗不能往阳光的方向想一想这个社会呢?
76楼:ejdn发布时间:2014-7-22 22:58:52
(均晓)一佳电脑 二手电脑配置
1.AMDX240高速双核处理器、技嘉大板、4G内存、320G西数蓝盘、9600GT、超大独显、额 定300或以上电源。
750元
2.AMD X4 631四核处理器、富士康主板、4G内存、500G硬盘、9800GT独显  额定300W以上电源、时尚机箱。
980元
3.AMD双核处理器,1G内存,80G硬盘,华硕主板,独显  299元
4.AMD双核处理器,2G内存,80G硬盘,独显大板,9500GT独显 399元
5.惠普CQ42笔记本,英特尔P6000高端双核处理器,2G内存,250G硬盘,1G独显,9成新,WIFI上网,电池耐用,送包包1100元
6.惠普445笔记本,才买几个月,A8四核处理器,4G内存,750G硬盘,双显卡,WIFI上网,包包,电源 1699元 95成新
二手显示器,19寸宽屏液晶260元  诚心要的朋友可优惠点,无聊的绕道!
77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23:07:01
家属节哀,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谁身上,谁也受不了。这个事故我也听说过,楼主不用担心,事故路段有监控,完整的记录了事故过程,根据现场的痕迹物证,交警部门一定会尽快的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这种人员伤亡事故的交通事故认定确实需要时间,进一步追究肇事司机的刑事责任需要经过相应的法律程序,相信在国家大力反腐的今天没有人敢去挑战法律的权威,逝者已逝,家属节哀。
78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2 23:07:17
79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3 7:43:09
80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3 9:07:19
顶起来…
 
司机酒驾 必须全责 抓起来关起 终身不准开车
81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3 9:34:11
顶!看不下去了!态度和酒驾行为,必须严惩,拿别人的生命开玩笑,太过分了!
82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3 9:35:46
83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3 9:56:52
84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3 9:59:05
85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3 10:00:42
肇事者必须关起来!太无法无天了!不能让他逍遥法外!
86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3 10:02:31
FUCK,FUCK!据说肇事者留的家庭地址都是交警家属院的!!什么关系,大家懂得的!
87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3 10:51:00
88楼:zg96911发布时间:2014-7-23 11:15:35
这样的事情是需要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你查下百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        而且你还要明确是否有横穿公路等行为,不然你这边估计还要巴责任,如果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最后肯定要法院判决的。说实话,酒驾的话很恼火,保险公司不赔,如果驾驶员没单位也拿不出钱,自己就抬到起了
89楼:zg96911发布时间:2014-7-23 11:28:20
我建议匿名的小号就别在上面添乱了,不停的换些小号来一阵乱吼什么问题也解决不了。坐等交警队下发事故责任认定书,我还是比较同意交警的说法,事故责任认定如果有录像和监控,这是最直观的证据,任何人都做不了假,相对而言所谓的亲属家人的证言,说句不好听的,未必真的会有“胳膊肘朝外拐”的迈?从法律来讲,直系亲属的证言也不一定会给你采纳。而且有喝水就可以把酒精喝出去这一说话???开国际玩笑,可以百度一下,既然时候抽了血,喝了酒肯定跑不脱(其实酒驾赔偿黑恼火,保险公司不赔酒驾,有些**的驾驶员一见反正要着判刑肯定不得赔钱,死者家属反而得不到经济补偿)
90楼:zg96911发布时间:2014-7-23 11:34:48
91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3 12:55:59
可恶的酒后驾车还逃避责任的司机,应当受到制裁!!顶顶顶
92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3 15:00:02
93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3 17:42:16
94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3 19:28:06
曝光交警姓名,群众教育路线实践活动交警队没有参加吗?
95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3 20:51:26
96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3 20:53:04
此贴必火,关注                   
97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3 23:15:57
可惜发的地方不对              
98楼:摩托牛发布时间:2014-7-24 0:21:51
旁边人包括受害者家属都别叫了,你们又不是法律专家,还是等公安机关的裁决吧!那把司机枪毙了,不赔一分钱,你们又不干!唉!
99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4 8:28:44
100楼:zg96911发布时间:2014-7-24 10:27:02
一个普通的死亡交通事故,死者家属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某些人开些匿名小号来哗众取众让人恶心。司机有没饮酒、到底该负什么责任,自有相关部门认定,未便有开几个匿名小号在网上随便发帖到处乱吼一通,就有理了???有理不在声高,有什么证据你直接提供给交警部门不是比在这里炒作更好。我个人认为:如果驾驶员把车开到人行道或斑马线上把人撞了,肯定是全责没商量。如果行人横穿公路,未便行人就不该承担一部分责任吗????实在看不惯这些匿名小号了,平时不出声不出气,有点利益或者什么什么的,就成堆的冒出来,你以为论坛里都是瞎子,匿名小号多就有理了?笑话,不要再来出丑了
101楼:zsdhy发布时间:2014-7-24 11:04:14
现在的交警真TM不是人养的,我祝福你们全部出车祸。
102楼:wangyiba发布时间:2014-7-24 11:30:27
103楼:wangyiba发布时间:2014-7-24 11:32:01
104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4 16:59:25
支持100楼,很多东西要实事求事,驾驶员运气差你招惹上了人民医院的医生。
105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4 17:57:12
可恶!!肇事者明知酒后驾驶是法律所不允许,确偏以身试法,无视法律存在,最终造成受害人身亡,这是在摧毁一个家庭啊,同时也是摧毁自己家庭。
肇事者有良知的话就应该积极配合,如实正确面对,而不是回避,回避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只会加重对受害人家属的伤害,更是对自己家人的不负责,希望肇事者能够换位思考,惨剧已造成,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以真诚的心态去对待受害人家属,这样对受害人家属也算是安慰。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理解受害人家属的心态,尽早将肇事者绳之于法,依法严格处置,杜绝腐败行为,也是对逝者生命的尊重。
106楼:江津乡民007发布时间:2014-7-24 18:01:45
可恶!!肇事者明知酒后驾驶是法律所不允许,确偏以身试法,无视法律存在,最终造成受害人身亡,这是在摧毁一个家庭啊,同时也是摧毁自己家庭。
肇事者有良知的话就应该积极配合,如实正确面对,而不是回避,回避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只会加重对受害人家属的伤害,更是对自己家人的不负责,希望肇事者能够换位思考,惨剧已造成,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以真诚的心态去对待受害人家属,这样对受害人家属也算是安慰。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理解受害人家属的心态,尽早将肇事者绳之于法,依法严格处置,杜绝腐败行为,也是对逝者生命的尊重。
107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4 21:20:10
据说有一种方法醒酒最快,就不知道有人敢用没有。就是先把自己的血全部放完,然后再向体内输入5000-6000毫升不含酒精的新鲜血液。除此之外可能其他方法都不耗时。(纯属玩笑,有意照办后果自负。)
108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5 9:38:59
在人命关天的大是大非面前,有关人员、单位不要马虎行事,要以对逝者的尊重、对法律的尊重妥善处理后事。江津交警也该摆正态度,江津警察的素质向来低下,要真正为老百姓撑腰,不然人民养你何用?
109楼:jjlr_2009发布时间:2014-7-25 11:58:55
节哀顺便,出了事故JC叔叔一般都是和事老,免得你天天找他麻烦(如果是酒驾保险公司好像只赔交强险那10W)。。。。。当然楼主就只要肇事者多座几天牢,那很起闹就是酒驾。。。。。。。
110楼:逆流de鱼发布时间:2014-7-25 16:44:57
111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5 23:01:15
交通事故就是这样,作为车方来讲,岀了事就给你一句找保险公司,好像不关他的事,保险公司不是保姆公司,这种车方才应该被整个社会谴责。什么喝水降低酒精浓度,完全是扯淡,水和酒精的代谢途径都不同。
112楼:钱不够用发布时间:2014-7-26 1:27:55
看了楼上一些回帖,真是搞笑。
有些人嘴里喊着“把肇事者抓起来关起!”,想依靠法律来解决问题,同时又不顾法律的严肃性和程序性,以为大喊几声“把他抓起来!”然后公安局调查、检察院审查、法院宣判的过程都不需要了,直接把所谓的肇事者丢进监狱就完事了?这种做法和古代县官一人断案有何区别?现代司法体系的建立还有何用?
我想劝楼主一句,不要听一些法盲的东,也不要先入为主的怀疑警察,要相信国家,相信法律。国家的法律体系越规范越严谨,对证据和程序的要求就越高,越是重大的案件,办案部门就会越谨慎的处理。交通事故的处理,我相信是有一套严格的程序的,楼主配合交警做好调查工作,违法者定会得到法律的严惩![em18]
113楼:362602932发布时间:2014-7-26 11:46:24
[size=6][size=7]欢迎加入千千氏盘发化妆造型    
岗位要求:1.女性17-28岁,性格开朗,形象气质佳,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愿意挑战高薪,有无经验皆可。2.有销售、化妆经验者优先。待遇:1.2000-4000(底薪+提成+奖金)2.公司免费提供专业的盘发化妆造型培训、销售提升培训。 联系电话:15123839737,15178738855地址:七店:江津区玫瑰园步行街C区C1栋12号门面。三店:江津区大同路公安局旁(火车票代售点斜对面)。朋友们有合适人选请介绍[/size][/size][color=Purple][/color]
114楼:362602932发布时间:2014-7-26 11:47:12
欢迎加入千千氏盘发化妆造型    
岗位要求:1.女性17-28岁,性格开朗,形象气质佳,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愿意挑战高薪,有无经验皆可。2.有销售、化妆经验者优先。待遇:1.2000-4000(底薪+提成+奖金)2.公司免费提供专业的盘发化妆造型培训、销售提升培训。 联系电话:15123839737,15178738855地址:七店:江津区玫瑰园步行街C区C1栋12号门面。三店:江津区大同路公安局旁(火车票代售点斜对面)。朋友们有合适人选请介绍
115楼:yuzhongkong发布时间:2014-7-28 14:18:15
116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7-28 18:14:38
人家肯定找关系了的,要不然警察会硬哈办事,这个社会说起打黑,打的是哪些人嘛
117楼:qusr28182379发布时间:2014-7-28 18:28:00
人家肯定找关系了的,要不然警察会硬哈办事,这个社会说起打黑,打的是哪些人嘛,现在是关系大于法律社会污得很,让老百姓看不到天日
118楼:zg96911发布时间:2014-7-29 0:08:32
不错,有进步,匿名的小号很少来评论了,刚注册的小号又来了!我说你们累不累,为个人目的,又是匿名,又专门注册的账号来评论,本来不想说,实在忍不住,实在看不惯!医院的医生的确方多,有这些心思不如放在医病上,未便顶的人多就有理?赔的钱就多?
119楼:终点站1989发布时间:2014-7-29 16:40:42
120楼:13635480088发布时间:2014-8-19 20:12:37
哪里不是有红路灯吗[em17][em17][em17]
121楼:游客发布时间:2014-8-30 11:4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