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注意]江津区中心医院祥和佳苑房屋招租公告
1楼:我是江津人发布时间:2014-3-14 16:18:34
    一、出租房屋地点:
    位于江津区鼎山街道祥和佳苑小区A2栋二楼。
    二、房屋概况:
    房屋建筑面积约2400平方米。
    三、对意向承租人的基本要求:
    (一)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境内企事业法人、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租。
    (二)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装修前须提交装修方案及施工图,经出租人认可和消防等相关部门准许后方可实施,施工过程必须做好防火、安全防范措施;向相关部门的报检、验收工作及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三)租赁期间,承租人须按消防要求自行承担租赁房的消防器材配备,服从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安全达标,安全保卫等工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房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电话、电视、网络等)、垃圾清运费、物业费、设施维修基金、水电公摊费等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以上项目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
    (四)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房屋进行转租或分租。
    (五)租期届满或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应在15日内交还房屋,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均归出租人所有和使用,并须保持现状不得损毁,否则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人赔偿。
    ※四、投标人须知:
    1.拟出租的房屋由区中心医院于2007年向重庆市江津区祥和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购买,但祥和公司至今未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到区中心医院名下,但区中心医院正在协调办理房屋产权的转移登记事宜。因此有可能影响承租人申请办理工商登记和消防验收等相关营业手续。为此竞租人要有清楚的认识,并须提前向相关部门进行详细了解,否则造成的后果区中心医院概不负责。
    2.出租人有偿提供房屋、水电供应及现有的相关辅助设施,房屋出租时以现状交接,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拟租房屋。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拟租房屋范围、面积并认可拟租房屋现状及出租要求,出租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3.投标人一旦中标,只允许自行经营,不准转包,一经发现有转包,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房屋,并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自己一方的损失和赔偿出租人损失,履约保证金不退。
    4.租赁期限:6年。装修期为4个月,装修期内免收房屋租金,不算租赁期。
    5.经营范围:承租方只能用于办公、仓库或者旅馆用途(经营范围的限制敬请投标人注意,请结合自己的经营行业决定是否参与竞标),且不能影响小区居民的日常生活,不得占用小区设备设施和公共地段,必须服从小区物业公司管理。
    如在经营过程中确需改变房屋用途,则必须提前与出租人及小区业主委员会协商,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否则视为承租人违约。
    6.起拍价为:20万元/年起。
    7.租金:按中标价计。
    8.租金支付方式:
    中标之日起,15天内签定租赁合同,并一次性缴纳第一年房屋租金后,才能装修。从第二年起,每年的9月份缴纳全年的房屋租金。
    9.水、电、卫生、物管费等费用按实际价格标准计算,每月向物业公司缴纳。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3月17日-2014年4月7日
    报名地点:江津区中心医院总务科
    联系人:宋老师
    电话:47520861 13638342228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方应在报名后,按出租人的通知时间,开标前将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以下账号,并持我院开具的确认到账凭据参与本次竞标。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无息退还;未中标者在竞标会议结束后十天内无息退还。
    开户单位: 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
    开户行: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江津支行城郊分理处
    账号:1569010120010004924
    七、评标时间及地点:
    评标时间:2014年4月8日 上午10点
    地点:江津区中心医院大会议室
    八、定标办法:
    通过公开举牌竞标的方式进行招标,以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