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死者家属欲捐器官求助,江津热心交警助其顺利如愿
1楼:平安江津发布时间:2013-12-6 18:11:28
12月6日,江津区公安局收到一封重庆市红十字会通过特快专递寄来的感谢信。信中对江津区公安局在童福家人捐赠其器官和遗体一事上给予的支持和帮助表达了深深的谢意。
经了解,2013年10月1日,家住重庆庆市巴南区的童福一家驱车到江津走亲戚,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年仅40岁的童福颈部脊柱受重伤,伤及骨髓,在巴南区人民医院抢救半个月后,因脑死亡不幸去世。其母亲李某和姐姐童某决定,捐献死者童福的器官和遗体来挽救其他器官衰竭患者的生命。设在市红十字会的人体器官捐献管理办公室接到消息后,及时派员与死者家属取得联系。但由于捐献者系交通事故身亡,需要依照相关法律程序完善一系列法律手续。于是,市红十字会向江津区公安局求助。江津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事故大队邓贵菁大队长根据局领导的安排,带领民警于童福身故当日即赶赴巴南区人民医院,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完善了现场勘验和尸检、痕检以及责任认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从法医专业的角度对死者家属进行了法律讲解释疑和安抚,让其放下了思想包袱,令在场的红字会协调员感动不已。待童福的器官和遗体捐献事宜办结后,重庆市红十字会和重庆市人体器官捐献管理办公室专门给江津区公安局拟制了这封感谢信寄来,感谢该局对此事的大力支持。(通信员:沈开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