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江津法院开通多元司法救助渠道帮扶困难群众
1楼:守住时间发布时间:2013-9-6 11:45:37
近年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把司法救助工作作为为民、护民、亲民的重要举措,积极拓宽司法救助渠道,不断完善司法救助办式,充分保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受到群众好评。
依法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该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民法救助相关规定,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以缓、减、免交诉讼费用的形式,确保司法救助服务于民,让困难当事人诉讼权利得以实现。对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开展导诉、立案、缴费、救助一站式服务,并将司法救助审查时间尽力缩短。对行动不便或交通不便的困难群众,采取上门立案等解决其实际困难。今年以来,共对122名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39.73万元,保证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创新司法救助方法。该院对司法环节发现的特困当事人,主动释明,告知其可申请司法救助金,并依法审查、报批;严格规范救助金发放范围,并加强执行力度,在案件执行到位后及时收回救助款,以有限的救助金帮助更多困难群众。今年以来,共对33件案件的38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各类救助金58.5万余元。结合巡回审判、院坝会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让群众熟知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以及申请司法救助的相关条件和程序。今年以来共组织法治宣传23场(次),惠及群众近千人。
拓宽司法救助渠道。该院积极与民政、残联等部门以及当地政府沟通协调,将符合条件当事人纳入低保或给予相应的残疾救助;主动与司法等部门配合,积极加强诉讼案件中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的联系与衔接;充分发挥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搭建爱心帮扶平台,对无法得到民政等救济帮扶的困难群众,积极联系有资助意愿的企业,通过解决就业、签订帮扶协议等方式,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今年以来共帮扶就业2人、签订协议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