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秦火火”等网络红人被捕 诋毁雷锋形象被举报
1楼:村长发布时间:2013-8-22 19:30:29

[center] 网络红人“秦火火”秦志晖[/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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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 “秦火火”在地铁微博求粉。[/center]
铁道部已向在“7·23”动车事故中意大利遇难者茜茜协议赔偿30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接近两亿)、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李双江之子并非其亲生的……这些耸人听闻的“内幕消息”经过微博发出并且经“意见领袖”转载后,个个都成了网络热点话题。但是有谁会想到,这些说法全部来自网络红人“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的杜撰呢?昨天,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拉开序幕。将“谣言并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个谣言”奉为圭臬的“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傅政华履新公安部副部长之后,第一把火烧向了网络犯罪。
2楼:村长发布时间:2013-8-22 19:31:17
群众举报
“秦火火”诋毁雷锋形象
据了解,秦火火被警方立案调查,缘于群众的举报。今年4月份,一则严重诋毁雷锋形象的信息被网名“秦火火”的人发布在互联网上并迅速传播,信息称“雷锋1959年为自己添置的皮夹克、毛料裤、黑皮鞋等全套高档行头,皮夹克、毛料裤、皮鞋加起来当时在90元左右,而当时雷锋一个月才六块钱。”这则消息引发大量网民对“秦火火”不满,北京公安机关接到不少网民的报警,要求彻查诋毁雷锋形象的谣言制造者。
北京警方迅速开展侦查,发现以“秦火火”、“立二拆四”为首的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尔玛公司),专门通过互联网策划制造网络事件,蓄意制造传播谣言及低俗媚俗信息,恶意侵害他人名誉,严重扰乱网络秩序并非法牟取暴利。
警方调查
造谣传谣3000多条
根据警方的调查,尔玛公司为了提高网络知名度和影响力,以便更好地非法营利,先后策划、制造了一系列网络热点事件,吸引粉丝使自己迅速成为网络名人,如“7·23”动车事故发生后,二人在网上编造、散布中国政府花2亿元天价赔偿外籍旅客的谣言,两个小时就被转发1.2万次,挑动民众对政府的不满情绪。此外,二人还在网上捏造了所谓雷锋生活中的奢侈情节、全国残联主席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并对我国某著名军事专家、资深媒体记者、社会名人和一些普通民众等多人进行无中生有恶意中伤。
警方初步查明:秦志晖(网名“秦火火”),曾是尔玛公司员工。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尔玛公司创办人,其余2名涉案人员均为其公司员工。“秦火火”、“立二拆四”及公司其他2名成员已被北京警方抓获。
据秦志晖、杨秀宇供认,尔玛公司自2010年3月在北京朝阳区成立以来,主要从事网络推手、网络营销等业务,为了扩大知名度、影响力,秦志晖、杨秀宇及其公司员工组成网络推手团队,伙同他人,通过微博、贴吧、论坛等网络平台,组织策划并制造传播谣言、蓄意炒作网络事件、恶意诋毁公众人物,以此达到公司谋利目的;同时,公司还一直以非法删帖替人消灾、联系查询IP地址等方式非法谋利。秦火火承认,他制造并传播的谣言多达3000余条。
办案民警表示,有迹象显示,网上有人与秦火火互粉,互相顶对方,其行为有一定的组织性。似乎有人在提醒他,近期要关注什么。
3楼:村长发布时间:2013-8-22 19:31:36
作案秘诀
谣言止于下一个谣言
据秦、杨二人称,网络炒作必须要“忽悠”网民,使他们觉得自己是“社会不公”的审判者,只有反社会、反体制,才能宣泄对现实不满情绪,才能将那些人一辈子赢得的荣誉一夜之间摧毁。其叫嚣:“谣言并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个谣言”。
据办案民警介绍,秦、杨等人伙同“意见领袖”、组织网络“水军”长期在网上制作事端、为非作歹,已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其组织严密、目的明确、手段恶劣、获利巨大,是一个典型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网络犯罪组织,他们长期在网上搬弄是非、颠倒黑白,攫取利益、为所欲为,严重扰乱了网络秩序。
记者追访
相关司法解释将出台
北京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网络空间是公共场所,网络社会是法治社会,网民必须遵法守法,不得破坏网络社会秩序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对于利用互联网制造、传播谣言,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打击,依法惩处。
警方同时表示,希望广大网民在网络活动中要坚守法律法规底线,坚决抵制、积极举报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据了解,针对当前互联网上传播制造谣言等违法犯罪活动猖獗,不法分子或借社会敏感热点问题炮制社会谣言,挑起事端,扰乱公众视线,蛊惑人心,或直接诋毁攻击企业、公民,不仅扰乱网络公共秩序,还直接危害社会稳定,广大老百姓深受其害,强烈呼吁要整治网络乱象。为回应百姓关切,公安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的线索,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此类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另据了解,针对网络造谣、传谣的相关司法解释,近期也有望出台。
4楼:村长发布时间:2013-8-22 19:32:19
内情披露
运用色情手段包装帮欲出名女性炒作
秦火火在北京工作的公司主要有两个,并且都是网络营销、网络炒作、网络水军公司。一个是华艺百创,另一个就是尔玛公司。中国互联网上的乱象之一就是低俗恶毒文化流行,著名的如干露露事件、凤姐事件等。其实这两大乱象,都是网络推手、网络水军在幕后操纵。而秦火火曾任职的尔玛公司及其骨干员工,就是干露露事件、凤姐事件的网络推手。
尔玛公司的创办人是“立二拆四”(真实姓名为杨秀宇),中国互联网的著名网络推手。其操作手段无非是刻意制造一个以人物为中心的事件,然后再雇佣网络水军大肆炒作,将相关人物炒作成互联网名人,相关人物名利双收开始走穴演出,而立二拆四及其公司则在幕后大赚黑钱。
例案1
炒作郭美美事件的幕后推手
尔玛公司也是郭美美事件的幕后炒作者。2011年6月20日,郭美玲(郭美美)在微博等网站公然炫耀其奢华生活,并称自己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而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6月22日中国红十字会称“郭美美”与红十字会无关,该微博也对实名认证有误一事致歉。但是,一批网络水军继续攻击中国红十字会,还造谣郭美美与红会副会长郭长江的关系。一会儿说郭美美是原红会副会长郭长江包养的“二奶”,一会儿说是郭长江的私生女,而郭长江则是中国著名文学家郭沫若的儿子。最后,连美国的媒体都开始纷纷报道。中国红十字会及中国政府的慈善体系几乎被郭美美事件彻底摧毁。
然而,郭美美事件,其实是网络推手及网络水军公司一手策划的阴谋。
据调查,为了获得更多营销利益,尔玛公司大量使用淫秽手段色情包装,为多位欲出名女孩进行炒作助其成名。“中国第一无底限”暴露车模干露露、“干爹为其砸重金炫富”的模特等,均是尔玛公司以色情手段包装成名的产物。
5楼:村长发布时间:2013-8-22 19:32:38
案例2
炒作嫩模888万包机看奥运
2012年5月,嫩模杨紫璐突然在微博上声称,她的干爹花888万元包机带她直飞伦敦看奥运,随便送的皮包就顶网民两个月工资,引发众怒。网友纷纷猜测杨紫璐的干爹是哪位政府高级干部,各种谣言猜测不断。因为杨紫璐不断在微博中提到“力宏”,网友们人肉出了浙江省委党校校长马力宏、首都经贸大学的丁力宏校长,并进行攻击,一时间吸引了无数眼球。其实整个事件是伪造杜撰的,杨紫璐根本没有一位官场干爹。
2012年7月11日,立二拆四在博客上承认,杨紫璐事件是他一手策划的,他是杨紫璐真正的干爹。并称,“炒作前,我对杨紫璐说:你会完全牺牲自己的形象!然后完成对中国官富势力的社会恶习的最后一击!她说好!我说你火不火不是我说了算。三天后,她火了,然后微博被封!”杨紫璐后来与立二拆四关系破裂,立二拆四为了羞辱杨紫璐,在互联网上曝光了一系列低俗的图片。
例案3
王月楠称被“立二拆四”骗财色
2012年7月13日凌晨,微博认证“北京欢乐谷签约艺人,舞蹈史诗剧《金面王朝》主要演员”的女艺人王月楠,在其微博上爆猛料,称自己被微博名为“立二拆四”的某知名网络推手骗财骗色。
王月楠在微博上说,立二拆四是骗子,自己宁愿牺牲名声,也不要这样的事情继续发生在别人身上,“你说能把我炒红,只收5000元,还说只拿我当妹妹,结果却又假装喝酒喝多了,强迫和我发生关系。”
6楼:村长发布时间:2013-8-22 20:07:42

曲别针换别墅

最美清洁工

曲别针换别墅

“干爹门”
你可能不认识杨秀宇,但你可能知道“立二拆四”,如果你不认识“立二拆四”,你一定听说过郭美美和干露露。
杨秀宇的网络马甲是“立二拆四”,7年来,他在网络上炒作了诸多热点事件,并获利颇丰。近日,他被警方抓获,从千里之外押回北京,并被刑事拘留。
昨日,杨秀宇接受警方讯问。他面无表情,用舒缓的语调回答提问,态度温和,思路清晰。一句话没有表述清楚,他会重新说一遍,不让言语留下瑕疵。
[b] 自称“中国第一代网络推手”[/b]
1997年毕业于东北大学后,杨秀宇进入一家国企担任助理工程师。但后来企业倒闭,杨秀宇也失业了。
杨秀宇随即到北京闯荡,但是不顺利。他开始沉迷于网络,网上多了一个“立二拆四”,之后他成为网络红人。
“立二拆四”,是围棋术语。按照围棋的规矩,“立二拆三”是定式,如果多拆一路,就给对方打入的可能,因此,“立二拆四”显得不守常规。
“有一天我发现互联网上可以创造很多热点话题,这些热点话题被关注后,就会有企业愿意投钱来做。”“立二拆四”开始把这个当做全新的行业。在他看来,自己算是“中国第一代网络推手”。
2006年,他注册成立了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公司,注册资本160万元。2010年3月,又创办了北京尔码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这个网络推手公司有近50个人。
从2006年的“别针换别墅”开始,杨秀宇几乎每年都要制造一起轰动网络上下的热点事件。
“立二拆四”表示:为迎合网民的口味,他的策划开始纯粹博眼球,比如炫富。昨天,他在看守所坦承,“我从事的行业是一个灰色行业,在一步一步走向一条不归路。”
这些炒作给尔玛互动带来了不菲的收入。据杨秀宇介绍,公司一年营业收入接近一千万。
7楼:村长发布时间:2013-8-22 20:07:59
[b] “我红了,就会有企业来找我”[/b]
昨天,杨秀宇揭示了网络推手背后的利益链。
“炒这些东西即使本身不赚钱,但可以把我自己炒红。我红了之后,就会有企业和一些想出名的人来找我,这样就可以赚他们的钱。”杨秀宇表示,这是先赚名再赚钱。
2006年9月,“立二拆四”策划了“别针换别墅”,就是一个女孩用一个别针,通过不停的以物换物,最终换到一栋别墅,他称之为“创意行为秀”。这是一个耸人听闻的概念。为了让这个“以小博大”的游戏进行下去,他绞尽脑汁。
“如果一开始就发到网上,网民和媒体都不会关注我。”杨秀宇说,“于是,我就用交换到第三步时作了假,吸引他们的注意。”
这个作假,发生在用一个小玉佛交换手机的环节。此时,一个价值几乎为零的别针,成了一部价值几百元的手机。杨秀宇说,这样就有了新闻感。他发布到网上之后,不到两个小时,就有记者联系采访了。
杨秀宇说,其实手机并非换来的。当时在马路边请了一个外国妇女,给她一部手机,并告诉她“我们正在拍一部网络剧,希望配合一下”。于是,就有了外国妇女递给女孩手机的照片。
[b] 虚假炒作让人与人失去了信任[/b]
最近几年,他炒作的对象,包括郭美美和干露露。他在网上贴了一张照片,照片中的他把手放在一个裸露女人的乳房上。他说,转发过万,就把手拿开。
他的一些炒作引发了很多网民的愤怒。但是对此,杨秀宇并不以为意。“炒作的核心是要让更多电脑屏幕前的个体产生反应:硬,怒,欢乐!”杨秀宇在微博上说。
杨秀宇曾试图捅破这层黑幕。他对网友说,“从今天开始我将把我历经七年的娱乐和网络黑幕曝光!我将还原历年各大话题炒作真相!我曾经是这灰色产业的制造者之一。如果你知道其中一件事,那你就被娱乐了!”
杨秀宇并没有意识到这是违法犯罪。他曾咨询律师,这样的行为会不会构成犯罪。
刚刚被抓的时候,杨秀宇还很困惑,“我是做事件营销的网络策划,为什么被刑事拘留?”杨秀宇说,进来之后,通过跟看守所人员的交流,慢慢意识到他所做的事情是通过互联网制造虚假的新闻,“这扰乱了网络秩序。”
“当大家知道我策划的事情是虚假的,人和人会失去信任,也让这个社会失去诚信。” 杨秀宇总结说,在网络上制造虚假新闻是不对的。在杨秀宇看来,这是他“人生观、世界观都犯了很大的错误。”
[b]网络推手赚钱之道[/b]
炒红自己
在互联网上创造热点话题,把自己炒红,这个阶段本身并不赚钱。
炒红企业
出名后,一些企业和想出名的人会找来,通过网络炒作赚他们的钱。
公司经营
成立网络营销策划公司,杨秀宇的公司有近50人,分为视频部、文案部、媒介部等。
8楼:村长发布时间:2013-8-22 20:08:17
[b] 印象[/b]
秦火火:我与“立二拆四”理念不同
“秦火火”在同事看来有点“神经质”,行事不按套路出牌。在因网上造谣被警方抓获之后,远在湖南老家的父亲说,“这孩子不是玩意儿,公安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吧”。
“秦火火”曾在“立二拆四”的公司工作一年。2010年7月23日,“秦火火”应聘到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做文案工作。此前,二人并不相熟。秦火火在尔玛互动工作一年之后离开。按照“立二拆四”的说法,当时公司裁员,就把秦火火开除了。
但秦火火说,自己是主动离开的,原因是理念不同。一段网络视频显示,秦火火跳着“无敌咸蛋超人舞”,还边跳边脱衣服。有网友说秦火火“真是朵万年一开的奇葩”。
昨天,秦火火说,“咸蛋超人”的视频是尔玛公司为了宣传客户的活动拍的。该客户需要吸引未婚男女青年的注意力,所以进行恶俗包装。
“如果按照我的思路,可以跳舞,但是不能脱裤子。”秦火火说。
“尔玛公司的那一套炒作理论跟不上时代的发展了。”秦火火说,尔玛公司的炒作理念是“三情营销”,即情绪、情感、情欲,他们用挑逗网民的心理底线为目的去吸引人家的眼球,引起争论,在争论中收获注意力。
而秦火火的理念是,“制造社会热点话题,通过一些人和事的争论来引起大家对我的注意”。
离开尔玛公司之后,秦火火又在几家网络推广公司工作,后来又多次因为“理念问题”离职。他的收入也越跳越高,在被抓之前,他的收入已经达到8000元。
[b] 案例[/b]
昨日,“立二拆四”表示,曲别针换别墅、车展上的最美清洁工、干露露事件、干爹门等网络热点事件均是自己一手策划。
曲别针换别墅
2006年10月15日,网名为“艾晴晴”的女孩在网上发帖称,自己要花100天的时间用一根曲别针换来一栋移动别墅。“艾晴晴”通过街头沟通与网络联系,从一个曲别针开始,她先后交换到照片、玉佛、手机、项链、数码相机、珍贵邮票等物品……2007年1月23日,在经过前后16次交换后,艾晴晴并没有得到一栋别墅,而是得到了一张唱片出版协议。
事后,“立二拆四”称,自己是该事件的幕后导演,艾晴晴是找来的演员。
最美清洁工
2008年4月北京国际车展刚落幕,一位“清洁工MM”从众多香车美女中脱颖而出,网友称为“最美清洁工”。在人肉搜索下,女孩真实身份曝光:于洋,19岁,就读于北京某艺校大二的学生,并且在吴宇森执导的大戏《赤壁》中饰演角色。
有网友调查最早在网上发布女孩子照片的摄影师,发现是网络著名推手立二拆四。同时,有网友将炮火转向《赤壁》制片方,认为这是《赤壁》公映前的又一炒作。
干露露
2011年2月14日情人节当天,一段名为《母亲冲进澡堂给女儿拍视频征婚》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得非常火!内容是一位担心女儿嫁不出去的母亲,寻思着给1985年出生、至今单身的女儿拍一段视频,放到网上征婚。但也许老太太着急过头了,听到女儿在浴室里喊她过去搓背,竟举着摄像机就冲了进去!这段视频被网友称为“浴室征婚门”。
“干爹门”
2012年5月,模特杨紫璐在其微博上晒出了一组令网友调侃称“世上只有干爹好”的炫富图文。杨紫璐发帖称,她的干爹要花888万元包机带她直飞伦敦看奥运,随便送的皮包就顶网友两个月工资,引起网友众怒。但杨紫璐本人却不以为然,并称分分钟花888万。“立二拆四”在谈及本次炒作时,曾对杨紫璐说过:“你塑造的炫富干爹的可耻形象会让大家憎恨你,就像陈佩斯的老爸演反面角色一样。”
9楼:村长发布时间:2013-8-22 20:08:29
声音
在法治社会,人人必须遵纪守法,坚守法律道德底线。网络空间概莫能外。在网络上有组织地编造传播谣言和恶意诽谤中伤,是对公民言论自由的亵渎和对人身权利的伤害。如果任凭其发展,人人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 ——知名媒体人杨澜
据新华社电
[b] 热点[/b]
梦鸽将申请警方彻查“秦火火谣言”
秦火火曾称“李某某非李双江亲生”;梦鸽称谣言应有幕后提供者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昨日,李某某家新闻发言人、法律顾问兰和向新京报记者表示,梦鸽于近日将以报案或举报的形式向北京市公安局申请,要求警方彻查“秦火火谣言”背后是否存在幕后“真凶”。她认为,数十条关于李家的谣言不可能是“秦火火”及其公司自编而来,应有幕后提供者。
[b]兰和称秦火火可能只是谣言执行者[/b]
近日,北京警方通报,打掉一蓄意制造传播谣言的网络推手公司——尔玛互动营销公司,抓获秦志晖(网名“秦火火”)、公司创办人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及另外2名成员。在他们编造的谣言中有涉及李家的内容。比如秦火火微博称,“李某某今年应该22岁,已是成年人,且非李双江亲生”等谣言。
兰和说,梦鸽家人是这些谣言的受害者,此次警方把秦火火等造谣团伙打掉,李家感到很欣慰。但同时,梦鸽也认为,秦火火仅仅可能是传播谣言的执行者。首先,虽然不排除谣言全是秦火火等人自己编造,但几个人、短时间编造李家这么多谣言确实很难令人采信。可能幕后有人提供这些谣言。
其次,兰和认为,秦火火的公司是经营的,那么也许会存在有幕后指使者花钱让他们传播谣言,陷害李家。因此,李家作为受害者,有权利向警方申请,要求警方查实是否有幕后指使者,幕后“真凶”究竟是谁。
[b]材料已准备近日向警方递交申请[/b]
兰和说,目前梦鸽方面已在着手准备相关材料,近日将向警方递交申请,材料中包括有关李家谣言的内容以及网络账号。
对于梦鸽的行为,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易胜华认为,如果真有幕后捏造谣言的人,也要根据其主观故意进行处罚,比如侮辱、诽谤、制造社会恐慌等目的。但同时,如果梦鸽想举报也要准备一些证据,比如知道谁可能是造谣者。
[b] 说法[/b]
“大V若收钱传谣应为共犯”
据媒体报道,有民警称在案件审查过程中,秦火火交代,他们和某些人达成协议,互相帮转微博,下一步,警方将对此进行具体调查。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易胜华认为,如果“秦火火”等人寻衅滋事、非法经营的罪名成立,那么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替他们有偿传播谣言的“大V”应该被追究为共犯,罪名一样。
“大V为谣言的传播提供帮助,危害性甚至比这些推手更大。”易胜华表示,大V拥有“推手”不具有的知名度和公信力,传谣所造成的危害远远大于名不见经传的推手。更何况在收费之后,带有一定盈利性目的,那行为更加恶劣。
[FLASH=450,350]http://d1.sina.com.cn/201305/29/493956_NEWS-n-w-btn-200-300-0522-samsung.swf[/FLASH]
此外,根据以前的案例,普通人不知情的传谣行为也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那么不辨真伪而转发的名人也应被追究相应责任。
易胜华介绍,追究大V的共犯责任需形成一定的证据链,包括大V和推手之间沟通的书面合同或网络聊天记录等。
如果有些大V不是直接出面,账号掌握在经纪人和团队手中,大V在不知情下转发谣言,那么,共犯责任应该追究其经纪人和团队,同时,大V也必须因管理不善、纵容手下人盈利,被追究经济责任。
此外,易胜华说,如果“秦火火”等交代的人更多,属于坦白情节,如果被举报者构成刑事犯罪,有可能算立功表现。这种情况下,坦白是酌定的量刑情节,立功是法定的量刑情节,如实交代案件对量刑有好处,因此可能犯罪嫌疑人会举报更多共犯。 新京报记者 刘洋 萧辉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宋识径 实习生 许梦娜 付宗恒
10楼:承兑汇票小钟发布时间:2013-8-26 11: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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