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求助]10月2号就上班算不算加班?
1楼:闷骚达人发布时间:2012-10-3 0:53:18
今年中秋国庆双节一共要放假8天,可是江津电力有限公司却只放2天,并且要求员工2号必须上班不准请假不来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我想请教各位从2号到7号这几天放假时间我们上班算不算加班,如果算加班是不是算双倍工资?员工在放假期间是不是必须来加班?不来加班的单位有没有权利按旷工处理?
2楼:支坪发布时间:2012-10-3 1:04:18
市人社局表示,中秋节、“十一”假期分为两类。一类是法定节假日,即9月30日(中秋节)、10月1日、2日、3日共4天为法定节假日;另一类是休息日,即10月4日、5日、6日、7日共4天为休息日。
按照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在9月30日,10月1日、2日、3日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中秋节、国庆节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按照《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职工加班加点工资计算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6〕124号)规定可以约定,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中秋节、国庆节加班工资=(约定的月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天)×300%。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批准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按特殊工时制度的规定执行。
以今年人社局公布的重庆主城最低月工资1050元计算,理论上,中秋国庆8天长假前四天加班,应拿至少3倍工资,即1050÷21.75×300%×4=579元。
10月4日、5日、6日、7日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同样以1050元最低月工资计算,理论上,可拿1050÷21.75×200%×4=386元工资。
如果8天都在加班没有休息,以1050元最低月工资计算,理论上,可拿965元的加班工资。也就是平时20天的工资。
不过要提醒的是,根据现行劳动法,职工加班一般每天不能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依照《劳动法》规定,职工应单位要求,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无论单位是否安排职工补休,都必须支付加班费,不能用安排休息来抵扣法定假日的加班费。而企业过节发礼品,是带有福利性质的,无须劳动者提供额外工作,过节费与加班费,也完全是两码事。
[ALIGN=right][COLOR=#000066][本贴已被 作者 于 2012年10月03日 01时06分59秒 编辑过][/COLOR][/ALIGN]
3楼:木子日月发布时间:2012-10-3 4:22:26
4楼:游客发布时间:2012-10-3 6:00:39
5楼:老将发布时间:2012-10-3 9:05:59
6楼:说书女生发布时间:2012-10-3 10:06:00
按照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在月日月日日日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支付加班工资
7楼:w我来了发布时间:2012-10-3 13:35:49
8楼:yoyo发布时间:2012-10-3 15:24:00
9楼:素侠居士发布时间:2012-11-11 14:19:20
10楼:a394270060发布时间:2013-4-5 16:13:58
11楼:a394270060发布时间:2013-4-5 16:15:18
12楼:a394270060发布时间:2013-4-5 16:16:06
13楼:qusr11143130发布时间:2014-7-11 14: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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